• 移民署 Q331. 來臺自由行逾期停留以後就不能再來臺灣嗎?

    如大陸地區人民發生逾期停留,出境後將管制3年不得再申請入臺從事觀光活動。

  • 移民署 Q332. 符合哪些情形可以申請同行照料?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係從事短期探親、奔喪或運回遺骸骨灰者,且申請人為年滿60歲行動不便或因健康因素須專人照料時,得同時申請1人同行照料,同行者並須為其配偶或18歲以上二親等內血親。

  • 移民署 Q333. 我可以下載移民署年報電子書嗎?

    移民署提供年報pdf檔下載,至於年報電子書只能連線閱讀,如果您想閱讀年報電子書,可以在移民署全球資訊網首頁/出版品與影音/出版品一覽內,點選想要閱讀之年報電子書連結,進行連線閱讀。

  • 移民署 Q334. 如何認定國家賠償義務機關?

    從人民請求依據說明如下: 一、人民如依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2項請求損害賠償者,以該公務員所屬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國家賠償法第9條第1項參照)而此處所稱的機關,是指依法組織的中央或地方機關,有決定國家意思並對外表示的權限,且有獨立預算經費者而言。例如:內政部移民署即屬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2項所稱的賠償義務機關,而所屬的國境隊、專勤隊、服務站、收容所不能作為賠償義務機關。 二、人民如依國家賠償法第3條第1項請求損害賠償者,以該公共設施之設置或管理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國家賠償法第9條第2項參照)而此處所稱的「管理機關」,是指法律所定的管理機關或依法律代為管理的機關。 參考條文:國家賠償法第9條第1項規定:「依第2條第2項請求損害賠償者,以該公務員所屬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國家賠償法第9條第2項規定:「依第3條第1項請求損害賠償者,以該公共設施之設置或管理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 移民署 Q335. 人民不能確定賠償義務機關或有爭議時,如何解決?

    人民不能依國家賠償法第9條第1項至第3項確定賠償義務機關或有爭議時,可以請求其上級機關確定之,假如上級機關不明時,則應由其再上級機關確定之。上級機關自被請求之日起超過20日仍不為確定者,得逕以該上級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國家賠償法第9條第4項參照)。 參考條文:國家賠償法第9條第4項規定:「不能依前3項確定賠償義務機關,或於賠償義務機關有爭議時,得請求其上級機關確定之。其上級機關自被請求之日起逾20日不為確定者,得逕以該上級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 移民署 Q336. 機關對於國家賠償事件置之不理,請求權人如何後續處理?

    賠償義務機關收到請求權人的請求書以後,必須馬上加以處理,並決定究竟應拒絕賠償或開始協議,以通知請求權人。倘若賠償義務機關自請求權人提出請求之日起逾30日仍不開始協議,請求權人即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訴訟。 參考條文:國家賠償法第11條第1項規定:「賠償義務機關拒絕賠償,或自提出請求之日起逾30日不開始協議,或自開始協議之日起逾60日協議不成立時,請求權人得提起損害賠償之訴。但已依行政訴訟法規定,附帶請求損害賠償者,就同一原因事實,不得更行起訴。」

  • 移民署 Q337. 請問移民署新聞訊息查詢位置?

    本署新聞訊息或即時新聞澄清,歡迎至本署全球資訊網「公告資訊」(網址:https://www.immigration.gov.tw/5385/7229/)查詢。

  • 移民署 Q338. 媒體記者有移民署相關新聞之採訪需求,請問要聯繫何單位?

    本署設有新聞事務專責單位,如有新聞採訪事宜,歡迎聯繫秘書室公關及新聞科。

  • 移民署 Q339. 申請經常來臺外來旅客快速查驗通關證明(常客證)費用為何?

    無需收費。

  • 移民署 Q340. 外國籍旅客使用經常來臺外來旅客快速查驗通關證明(常客證)如何延期?

    外國籍旅客使用經常來臺外來旅客快速查驗通關證明(常客證)無法延期,若符合申請資格,可於舊證到期後,重新申請新證。

  • 移民署 Q341. 國人在大陸地區遺失護照(或逾期),要如何才能回臺灣?可不可以搭乘直航班機?假如我身上都沒有身分證明文件正本,該怎麼辦?

    一、請向所搭乘的航空(運輸)公司提出申請,並提供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如身分證、駕照、健保卡、逾期護照等證件),由航空(運輸)業者向國境事務大隊申請查核後,再由您所搭乘之航空(運輸)公司向您回復可否回臺。 二、如果國境事務大隊查核沒有問題,同意航空公司搭載,就可以搭乘直航或非直航班機回臺。 三、假如您身上都沒有任何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可以透過在臺親屬提供給您所欲搭乘的運輸業者,並在您入境時轉交給您,方便您入境時持憑補辦證件使用。

  • 移民署 Q342. 以「應聘」居留目的辦理外僑居留證展延,於外僑居留證到期前,無法取得主管機關核准函,應如何辦理?

    申請人如無法於居留期限屆滿前取得主管機關核准函,應於到期前持護照、外僑居留證、向主管機關送件之證明,至居留地服務站辦理展延1個月,並應於該效期內,持新取得之核准函,連同護照、外僑居留證至該服務站補足剩餘效期。

  • 移民署 Q343. 外國人於居留期間,須於幾日內辦理變更居留住址或服務處所?

    應於事實發生之一日起算30日內,備妥護照、外僑居留證及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如戶口名簿、租賃契約等),至遷入地服務站辦理居留地址變更,未辦理居留地址變更者,處新臺幣2,000以上10,000元以下罰鍰。

  • 移民署 Q344. 外國人須在臺居住多久才能申請永久外僑居留證?

    外國人在我國合法連續居留5年,每年居住超過183日,並符合相關要件者,得申請外僑永久居留證。

  • 移民署 Q345. 有戶籍國民以自然人憑證查詢有無被限制出國查詢,出現錯誤代碼及處理方法?

    一、常見錯誤代碼說明如下: 1.錯誤代碼:9056 研判卡片不存在,請檢查卡片偵測不到或未插入。 2.錯誤代碼:9039 為密碼錯誤,請注意鍵盤大小寫狀況。 3.錯誤代碼:7、66501為憑證已過期。 4.錯誤代碼:7、66503為憑證已註銷或停用。 5.錯誤代碼:7、66503為身分驗證失敗。 二、錯誤排除方式說明如下: 1.確認自然人憑證卡片有插入讀卡機,確認輸入的完整ID是正確的,並使用正確的自然人憑證。 2.確認讀卡機運作正常。 3.重新拔插卡片。 4.可透過內政部網站檢測憑證是否有損毀,自然人憑證IC卡問題檢測, 請使用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提供之檢測工具測試→ 內政部自然人憑證管理中心: https://moica.nat.gov.tw/download_1.html。

  • 移民署 Q346. 請問要如何知道是否有申請舊式或新式統號?

    如欲確認當事人是否已配賦新式或舊式統號,可至「移民署新舊式統一證號申請結果」網頁查詢(網址:https://niioa.immigration.gov.tw/uino/)。

  • 移民署 Q347. 我的朋友是人口販運被害人,我想知道她被安置在哪裡?

    很抱歉無法告知。依規定移民署對庇護個案之相關資料負有保密責任,不得洩露提供給第三人。

  • 移民署 Q348. 我是外國人,請問老闆扣留我的護照、居留證時該怎麼辦?

    可向當地勞工局反應或撥打「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申訴。

  • 移民署 Q349. 持有居留證之大陸地區人民,可以在臺工作嗎?

    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之1規定,經許可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或長期居留者,居留期間得在臺灣地區工作。

  • 移民署 Q350.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依親居留證延期,可以委託他人辦理嗎?

    依據「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第4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除第一次以臺灣地區人民配偶之身分申請依親居留,應親自向移民署提出外,其申請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得親自或委託親友、移民業務機構、甲種以上旅行社向移民署或我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行政院於香港、澳門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提出。

  • 移民署 Q351. 部分大陸地區人民申請案件需要有保證人,保證人要保證那些事項呢?

    依「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第6條第1項規定,保證人應保證下列事項: 一、保證書之內容真實。 二、於被保證人入境後無法自理生活時,負擔其生活費用。 三、於被保證人依法須強制出境時,協助有關機關將其強制出境,並負擔所需費用。

  • 移民署 Q352.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哪些案件,須檢附臺籍保證人出具之保證書呢?

    一、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6條第2項及第4項申請定居者。(直接申請定居者) 二、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第4項申請長期居留者。(內政部得基於政治、經濟、社會、教育、科技或文化之考量,專案許可其在臺灣地區長期居留)

  • 移民署 Q353. 大陸地區人民,如未能於許可定居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繳附喪失大陸地區戶籍及未申領持用或已放棄(註銷)大陸地區護照證明之公證書,其後果為何?

    一、申請人如未能於申請時繳附喪失大陸地區戶籍及未申領持用或已放棄(註銷)大陸地區護照證明之公證書,依規定,經具結後得先核發定居證。 二、未能於許可定居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繳附前揭文件者,將撤銷其定居許可,並通知戶政事務所撤銷其戶籍登記。

  • 移民署 Q354. 大陸地區配偶申請來臺「依親居留」送件須知

    一 、 適用對象: 臺灣地區人民之大陸地區配偶,經許可團聚入境,並已辦妥結婚登記。 二 、 應備文件: (一)依親居留申請書,並貼最近2年內所拍攝、 直4.5公分且橫3.5公分、脫帽、未戴有色眼鏡,五官清晰、不遮蓋,足資辨識人貌、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2公分及超過3.6公分, 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紙彩色照片,且不得修改或使用合成照片。 (二)大陸地區配偶申請在臺依親居留資料表。 (三)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 (四)刑事紀錄證明之公證書。(需有5年內刑事【警察】紀錄及最近3個月內由大陸或海外地區開具之證明文件,須經海基會或我駐外單位完成驗證手續)。 (五)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醫院所出具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最近3個月內健康檢查合格證明,且符合其訂定之健康證明應檢查項目表;妊娠孕婦可免接受【胸部X光檢查】)。 (六)申請時剩餘效期1個月以上之大陸地區證照影本、居民身分證影本或其他足資證明居民身分之文件影本(證照經收繳者,應附保管收據)。 (七)依親對象之戶口名簿或國民身分證正、影本〈須登載大陸配偶姓名及結婚日期〉。 (八)證件費: 1、申請依親居留證副本新 臺幣2千3百元。 2、申請依親居留證新臺幣2千元。 (九)依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第14條第2項第1款及第5項規定,在臺配偶死亡未再婚者,須附依親對象死亡之證明(如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正、 影本或法院判決書)及未再婚相關證明文件。 (十)依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第14條第5項規定,在臺配偶死亡未再婚者,須檢附經海基會驗證之未再婚公證書。 (十一)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理申請者,應附委託書,並於代申請人簽章處,親筆簽名或蓋章;但由旅行社代送件,並於申請書上加蓋旅行社及負責人章者,以旅行社為代申請人,免附委託書。 三 、申請方式: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依親居留,應至本署按捺指紋並建檔管理;未按捺指紋或經按捺指紋核對認定身分不符者,不予許可其申請,已許可者, 撤銷其許可。應於辦理申請手續時按捺指紋;未按捺者,不予許可其申請 。須完成按捺指紋程序後,始可由本人或委託親友、移民業務機構 、甲種以上旅行社向本署各服務站申請。第一次以臺灣地區人民配偶身分申請依親居留,應親自向本署各服務站提出。 四、注意事項: (一)依親居留證效期為1年,效期屆滿前原申請依親居留原因仍繼續存在,得申請延期,每次延期不得逾2年6個月。 (二)符合依親居留滿4年,且每年在臺逾183日者,得申請長期居留〈請另詳閱長期居留送件須知〉。 計算方式自核發依親居留證之日或申請日往前推算,每年合法依親居留須逾183日,未逾183日之年度不予列入。申請日如遇例假日順延,勿提前申請。 (三)大陸居民往來臺灣地區通行證或護照效期不足1個月以上者,務請先行返回大陸地區重新辦理該證之效期,再辦理依親居留證之延期手續。 (四)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8條之2及第87條之1規定,大陸地區人民逾期居留未滿30日,原申請居留原因仍繼續存在者,經依第87條之1規定處罰後,得向本署重新申請居留,不適用第17條第8項規定。前項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長期居留或定居者,核算在臺灣地區居留期間,應扣除1年;大陸地區人民逾期停留或居留者,由本署處罰新臺幣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五 、申請處所及查詢資訊: 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聯絡資訊請洽移民署網站。

  • 移民署 Q355. 我是來臺灣的無戶籍國民僑生,在大學畢業後可以留在臺灣找工作嗎?

    回臺就學的僑生如果畢業後有在臺工作的需要,可以在居留效期屆滿前申請延期。經許可者,居留效期可以延期1年,如果延期屆滿之前還有必要,可以再申請延長一次,總延長居留期間最長為2年。

  • 移民署 Q356. 我是無戶籍國民,正要申請在臺灣居留,我的未成年小孩也可以跟隨我一起取得居留和定居嗎?

    一、申請居留:申請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以隨同申請居留,如果沒有隨同申請,可以等到申請人入國取得居留許可後定居許可前申請。 二、申請定居:申請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居住一定期間後(居留滿1年且居住335日以上,或居留滿2年且每年居住270日以上,或居留滿5年且每年居住183日以上)可以隨同申請定居,或等到申請人於定居許可後申請。

  • 移民署 Q357. 申請外僑永久居留須合法連續居留5年,每年居住滿183日,如果其中1年未住滿183天,可以用累計5年的方式計算嗎?

    一般外國人申請永久居留,須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25條規定,須在臺連續居住5年,且每年均須居住183日以上。如其中1年未住滿,則連續居住5年計算已中斷,須重新起算5年。

  • 移民署 Q358. 新住民發展基金辦理設籍前新住民經濟紓困情形?

    新住民發展基金(下稱本基金)原即訂有「設籍前新住民遭逢特殊境遇相關福利及扶助計畫」,因3個月內生活發生重大變故導致生活、經濟困難者,且其重大變故非因個人責任、債務、非因自願性失業等事由,經各地方政府評估後得申請補助;如有相關問題,可以逕洽居住地之鄉(鎮、市、區)公所詢問。

  • 移民署 Q359. 什麼人可以使用通譯人員資料庫?

    政府機關及民間團體可以向本署申請使用權限,查找需要的通譯人員。

  • 移民署 Q360. 想加入通譯資料庫當通譯人員的資格?

    需要通過政府機關或民間團體辦理的通譯培訓課程,取得合格證書的人就可以申請加入資料庫當通譯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