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國家公園署 Q1. 如何查詢土地是否位於國家公園範圍內?

    民眾可於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網站(http://www.cpami.gov.tw/)選項:法規查詢內法規檢索,勾選國家公園篇查詢,即可查詢有關[國家公園範圍之行政轄區及管理機關表];或者可來函本署查詢欲查詢之地段地號。

  • 國家公園署 Q2. 東沙環礁國家公園區內禁止那些行為?

    "一、禁止從事餵食和騷擾野生動物之行為。 二、禁止未經許可而採取生物殘骸、化石、貝殼沙、珊瑚礁石及其他岩石等標本。 三、禁止引進或放養外來生物或人工養殖行為。 四、禁止未經許可而設置攤架、棚架等類似構造物。 五、禁止未經許可而從事游泳、潛水、浮潛及其他水域活動之行為。 六、禁止從事營火及大聲喧鬧等行為。 七、禁止非公務船舶或其他載具於海域生態保護區內停留。 八、足以引發社會爭議或衝突之政治性行為或活動。"

  • 國家公園署 Q3. 在玉山國家公園內從事任何開發行為或土地開墾是否都要向玉管處申請?

    依國家公園法第14條規定於玉山國家公園內禁止從事任何開發行為或土地開墾,唯考量一般管制區或遊憩區內必要之交通遊憩設施及原住民保留地內之住民合法使用,經國家公園管理處之申請許可者,得行之。違者其情節重大,致引起嚴重損害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00元以下罰金。 關於園區內土地使用管制規定之承辦單位為本處企劃經理科,聯絡窗口為電話:(049)2348219;傳真:(049)2348214,相關申請方式、流程、費用及應附證件等詳細事項與所有建築管理申報業務項目,可於本處網站連結下載:https://www.ysnp.gov.tw/OnlineApplyList/C000100

  • 國家公園署 Q4. 對玉山國家公園經營管理如何提出意見或建言?

    為統一有效處理人民檢舉陳情案件,本處設有「首長電子信箱」(https://www.ysnp.gov.tw/ServiceMail/C007400)。民眾如有任何的意見反映、陳情、建議、諮詢及任可請求協助等等事項,小至諸如各項業務查詢,大至提出諸如國家公園經營管理方針建議等,都歡迎利用本處電子郵件信箱,本處將會以最快的速度,給您最妥善周詳的答復, 若不便使用本處電子信箱者可透書面郵寄、電話或傳真方式至本處各所屬單位及管理站,將有專人為您服務,並在最短的時間內給予妥善的回覆。另各遊客服務中心備有遊客意見信箱,若對國家公園有任何想法或建言也可透過這管道讓我們知道。

  • 國家公園署 Q5. 玉山國家公園範圍內禁止餵食野生動物之理由及法令依據、罰則為何?

    民眾餵食野生動物的行為會嚴重影響改變動物的覓食行為,使得野生動物依賴人類的餵養而失去原本的覓食天性,甚至會進一步向人類索食而產生攻擊行為傷害到餵養民眾本身(臺灣彌猴攻擊遊客的事件),對人對動物都沒有好處。而且民眾餵食東西多是人吃的食物或零食並非動物所適合的食物,長期而言對野生動物健康是很大的傷害,所以愛牠就不要餵牠吃東西。 而依據國家公園法第13條第8款暨玉山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第11點:「餵食野生動物」為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之行為,擅自為之者將依國家公園法第26條規定及國家公園處分及罰鍰數額規定,處以最高新臺幣3000元之罰鍰。千萬小心別觸法了!

  • 國家公園署 Q6. 在玉山國家公園之步道或林道內可否騎腳踏車?

    依據國家公園法第13條第7款規定,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將車輛開進規定以外之地區,目前本國家公園園內公告之專用道路有楠溪林道(含玉山林道),除執行公務車輛及經許可車輛以外,其餘車輛禁止進入。 另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規定,車輛係指非依軌道電力架設,而以原動機行駛之汽車(包括機車)、慢車及其他行駛於道路之動力車輛。其中腳踏車(腳踏自行車)屬於慢車。因此本園區內除新中橫公路及南橫公路外,其餘林道或登山步道皆禁止腳踏車進入。 此外因高山地區地勢險峻及氣候環境較不穩定,山區坍方落石屢見,考量到腳踏車於山區行車及遊憩安全,敬請於山區公路上進行單車活動之民眾審慎考量,並小心避免潛在危險之發生。

  • 國家公園署 Q7. 如何申請臨時寮舍?

    所指的寮舍,係指以竹、木、稻草、塑膠、金屬材料、無固著基礎之角 鋼、鐵絲...等材料所搭蓋之臨時性可隨時拆除之寮舍。 申請人應備具文件如下: (一)申請書:請向玉山國家公園 管理處申請。 (二)土地權利證明文件: 1.土地登記總簿謄本。 2.地籍圖謄本。 3.土地使用權同意書。 (三)工程圖樣: 1.寮舍基地配置及位置圖。 2.寮舍平面圖及立面圖,其比例尺不得小於百分之一。

  • 國家公園署 Q8. 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建築執照規費收費標準?

    1.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按建築物造價或雜項工作物造價收取千分之一之規費。變更設計者,應按變更部分收取千分之一之規費。 2.使用執照收取規費新臺幣二百元。 3.拆除執照免費發給。 4.建築執照遺失補發收取規費新臺幣二百元。

  • 國家公園署 Q9. 玉山國家公園內施工損壞鄰房爭議事件處理程序?

    玉山國家公園內施工損壞鄰房爭議事件處理程序 (1)收件:登記桌收陳情書掛號,並分發承辦人員辦理。 (2)通知—書面通知起、監、承造人: 本處於接獲陳情時通知起、監、承造人查明是否損鄰並副知申訴人。 起、監、承造人應於收到通知後儘速至現場勘查受損情形。 (3)查明—查明有無危及公共安全。 起、監、承造人於接獲損鄰通知後應於7天內由監造建築師、承造人及專任工程人員(主任技師)至現場鑑定。如有危及公共安全者,應先勒令停工,並知會起、監、承造人立即加強保護鄰房安全有效措施至安全後始得向本處申請復工。 (4)勒令停工:如有危及公共安全者,本處為維護公共安全,得以勒令停工。加強各項防護措施至安全:監、承造人及專任工程人員立即擬定安全保護措施,防止損鄰情形擴大。申請復工:施工損鄰案件,如有危及公共安全者,經承、監造人及專任工程人員加強安全防護措施後得由承、監造人及專任工程人員檢附相關安全鑑定書及復工申請書報本處同意復工後,方得以復工。准予繼續施工:監、承造人及專任工程人員經勘查後出具安全鑑定書,認定未危及公共安全者,由本處准予繼續施工。 (5)協調: 損鄰事件發生後,雙方應自行協調或向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如協調未成立,得由任一方申請具公信力之鑑定單位辦理房屋損害鑑定。達成協調和解完成:完成和解時,雙方應檢附和解書或調解書向本處備查銷案。未達成協調和解:應由爭議雙方逕循司法途徑解決,行政機關不再介入。 (6)結案: 逾屋頂版申報勘驗30天始提出損鄰事件者,不適用本處理程序,應由爭議雙方逕循司法途徑解決,行政機關不再介入。雙方經和解或調解成立,達成協議後並應做成和解書或調解書,函請本處備查結案。

  • 國家公園署 Q10. 申請核發玉山國家公園內建築執照等建築管理事項須向何單位申請?

    依照建築法、建築技術規則等項建管法令規定,辦理民眾申請核發園區內建築執照等建築管理事項。承辦單位為本處環境維護課,聯絡窗口為電話:(049)2348233,傳真:(049)2348234。相關申請方式、流程、費用及應附證件等詳細事項與所有建築管理申報業務項目,可於本處網站連結下載。

  • 國家公園署 Q11. 玉山國家公園南投縣境內建築物室內裝修審查及查驗之「審查機構」?

    1.玉山國家公園南投縣境內建築物室內裝修審查及查驗相關業務已委請「社團法 人南投縣建築師公會」擔任「審查機構」,悉參照南投裝縣政府101年2月24日府建使字第10100268751號函規定辦理 。 2.本處委託審查機構(南投縣建築師公會)辦理本園南投縣境內建築物室內裝修審查及查驗相關業務,為提升行政效率,參照南投縣政府101年2月24日府建使字第 10100268751號函等相關規定辦理 。

  • 國家公園署 Q12. 玉山國家公園建築執照申報開工備查作業流程?

    申報開工備查作業 一、依建築法第54條規定辦理。 二、應附證件(無須者免附): (一)建築工程開工報告書4份 (二)建照執照正本 (三)營造業承攬建築工程開工查報表2份 (四)建築開工資料登錄表 (五)複丈成果圖 (六)施工計劃書及圖說2份 (七)棄土計劃及棄土場證明 (八)消防設備審核證明 (九)空氣污染防治繳費證明 (十)現地照片(工地安全防護措施及施工告示牌) (十一) 營造業承攬手冊 (十二)營造業公司大小章及技師印鑑及簽名印模單 (十三)承造人營利事業登記證、公司執照、公會會員證、最近一期繳稅證明(需附影本) (十四)完稅證明 備註:可配合所在地縣市相關法令辦理。

  • 國家公園署 Q13. 請問登山遊客在玉山國家公園發生事故是否有保險理賠?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投保「園區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係針對遊客在玉山園區內,從事遊憩活動使用由本處所建置之公共設施時發生意外事故,致使遊客身體受傷、死亡或者財物受損,可獲得相關理賠。然而政府推動山林開放政策的同時,也同步推動提升登山客自律安全的觀念,因此在108年12月18日通過國家賠償法修法第三條,增加了如屬於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如相關機關已為適當之警告或標示者,國家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惟保險合約期限為一年,每年需重新辦理公開招標,故保險理賠額度每年會酌予調整。

  • 國家公園署 Q14. 如何登玉山?行程安排為何?一般民眾如何報名參加玉管處所辦理之登山活動?

    (一)登玉山時,因有承載量之限制,故需先申請入園許可。 (二)關於如何登玉山之行程安排、交通、宿營地等資訊,請參考本處官方網站。 (三)另外,本處如預定辦理各項活動,除發布新聞稿外,亦會於網站之「活動快訊」、「臉書粉絲專頁」等中公告訊息,民眾可上網查詢或藉由電子報方式獲得最新訊息,本處竭誠歡迎有興趣之民眾報名參加。

  • 國家公園署 Q15. 玉山國家公園高海拔山區行動電話及無線電可以通話嗎?

    無論任何型式之通訊器材(行動電話、衛星電話及無線電手提機)其可通訊狀況,均會受地形及天候等因素影響而阻礙信號強度,登山民眾進入中高海拔山區從事戶外活動,必需有通信器材異質備援之使用概念,並作充足之行前準備以確保自身戶外活動急難救助安全;於山區需要對外緊通訊時,建議移動至空曠制高點,或搜尋附近可用穩定訊號對外連繫。 另登山遊客進入山區從事登山活動時,可將自身攜帶之NCC核准業餘無線電手提對講機,設定頻率至145.00MHz 並主動呼叫 (屬國際通用救難頻道,臺灣多處救難單位亦有守聽),請線上可收獲無線電訊號之人員協助轉報。 另本處為持續改善本處園區內行動電話通訊品質,均主動積極協調電信服務業者,加強園區電信基地臺建置,陸續完成包括離網地域之玉山北峰電信基地臺,以及道路市電可及地區之台21線新中橫公路、台20線南橫公路、台30線卓溪地區基站,並會同電信系統業者,逐年完成園區登山步道可通訊點查測作業,已將相關167處手機通訊點資訊公告於本處官網上供民眾下載利用,本處將持續提昇行動通訊信號覆蓋度,提供民眾急難救助通訊品質。

  • 國家公園署 Q16. 玉山國家公園有哪些出版品或紀念品?如何購買?

    1. 玉山國家公園出版品包括解說叢書及影音光碟兩類,請洽本處各遊客中心販賣部及代售書店購買。 2. 紀念品請至本處各遊客中心販賣部現場參觀洽購。 販賣部聯絡資訊: .水里遊客中心販售據點:049-2348228;南投縣水里鄉中山路一段515號<含登頂登高紀念證書製作> .梅山餐飲服務中心(含露營區)(阿米濃梅山露營區餐飲中心):07-6866226;高雄市桃源區梅山里梅山巷44-6號 出版品代售書店: .國家書店:(02)26579211;臺北市松江路209號1樓 .五南文化廣場(政府出版品總經銷):04-24378010;臺中市軍福七路600號 .弘雅圖書股份有限公司(三民書局):(02)23617511;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61號

  • 國家公園署 Q17. 玉山國家公園舉辦之各項活動如何查詢?如何參加?

    玉山國家公園及周邊活動,請至玉山國家公園官方網頁的「活動列車」頁面即可查詢各項活動及參加方式,活動亦會發布在玉山國家公園的臉書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YuShanNationalPark/?ref=bookmarks),歡迎大家加入。

  • 國家公園署 Q18. 玉山國家公園戶外隨隊解說如何申請?

    玉山國家公園戶外隨隊解說為網路申請,請至玉山國家公園官方網頁(www.ysnp.gov.tw) > 旅遊導引 > 線上預約 >線上預約申請 >戶外隨隊解說。 申請需知如下: 1. 採網路線上申請。 2. 20人以上40人以內之非營利性質之機關或團體。本處提供之團體導覽解說服務屬公益免費性質,恕不接受旅行社或遊覽公司等旅遊營利單位申請或代為申請。 3. 須於活動日14天前至2個月內提出申請,若要改期,請重新線上預約,恕不接受電話改期。 4. 申請帶隊時間為上午9時至下午4時30分,每場次時間不超過4小時。 5. 申請後本處將安排解說員或解說志工進行導覽解說,因現場工作人力有限,如解說人力不足,本處得不派員,敬請見諒。 6. 自行準備交通工具;另必要時請協助解說員之交通接駁。 7. 如遇颱風警報、公路管制等突發事件,或不可抗拒之重大安全或政策要求考量因素,本處得停止本項服務,並有權取消已受理之申請或授權服務單位適度調整服務量能,申請對象應予配合。 8. 如需取消申請,請於活動3日前來電告知,若無通知,本處停止1年內停止受理該單位團體或自然人之申請。 9. 以上須知,如有未盡事宜,本處得視狀況適度逕行修正公告。

  • 國家公園署 Q19. 玉山國家公園各遊客中心多媒體影片觀賞及導覽解說服務如何預約申請?

    請電洽各遊客中心或至玉山國家公園官方網頁預約申請,玉山國家公園官方網頁(www.ysnp.gov.tw) > 旅遊導引 > 線上預約> 線上預約申請 > 遊客中心多媒體簡報-導覽解說預約。 一、預約須知: 1. 10人以上之團體即可預約。 2. 申請期限:請於3天前提出申請。 3. 申請辦法:以電話(如下聯絡方式)或線上申請。 二、注意事項: 1. 線上預約請詳實填寫各欄資料(若需外語服務,請於備註註明)。 2. 同一單位若需二項以上服務項目(如簡報及展示室導覽)請分別勾選。 三、聯絡方式: 水里遊客中心:049-2773121轉605或606 塔塔加遊客中心:049-2702200~2 南安遊客中心:03-8887560 梅山遊客中心:07-6866181~3 排雲登山服務中心:049-2702228~9

  • 國家公園署 Q20. 為了避免不愉快的人熊相遇,上山時該注意那些事情?若在玉山園區內遇見臺灣黑熊或是發現痕跡,該如何進行通報紀錄?

    一、進入玉山國家公園園區,為了避免不愉快的人熊相遇經驗,我們的建議如下 1.避免於清晨或黃昏時健行。 2.成群結隊旅行;兒童不要走遠。 3.不要帶寵物上山。 4.攜帶「熊鈴」,讓熊知道你存在;在密植被區或接近溪流時,拍手或大聲講話。 5.帳棚或睡覺區要跟煮食區分開。 6.食物、廚餘、垃圾請一定帶下山。 7.絕對不要接近熊,或餵食熊(任何野生動物)。 8.隨身攜帶防熊胡椒霧器(射程至少三公尺)。 9.任何熊向你走來,都要視為攻擊行為, 面對牠撤退。 10.目擊黑熊或是發現熊痕跡請記得通報!! 二、如果近距離遇到熊… 1.保持冷靜,維持頭腦清楚,評估現場狀況。 2.原地不動、不要跑或突然大動作或驚聲尖叫,以冷靜和溫和的語氣對熊說話,表明自己沒有威脅。 3.當熊用牙齒發出喀喀聲、低吼(嗚~)或腳掌拍地,這是虛張聲勢的防禦行為,示意您太靠近了。雙腳站立,抬高口鼻,是典型的威嚇。 4.如果熊走向你,面對熊緩緩後退, 離開現場。 (熊大多會逃走,甚或不理您) 三、如果遇見臺灣黑熊或是發現疑似熊痕跡,請就近通報玉管處以下單位: 玉山國家公園處本部049-2773121 塔塔加遊客中心049-2702200 排雲登山服務中心049-2702228 南安遊客中心03-8887560 梅山遊客中心07-6866181

  • 國家公園署 Q21. 玉山國家公園學術研究暨標本採集如何申請,一般民眾可以申請嗎?

    一、依據國家公園管理處核發研究證及標本採集證作業要點 至臺灣國家公園學術研究暨採集證申請平臺(https://npgis.cpami.gov.tw/collection-certificate-user/)線上申請。 二、申請研究證、標本採集證者,應備妥下列資料,向各管理處採網路線上申請方式辦理: (一)研究計畫。 (二)申請標本採集者,須檢附標本採集計畫。 (三)申請人員名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外籍人士為居留證或護照資料頁)圖像檔,及申請人員最近六個月內拍攝之光面素色背景脫帽五官清晰正面半身彩 色相片圖像檔。 國內人民團體申請者,申請人員名冊中應至少有一位具相關專業領域之博士學歷人員,或由國內相關研究單位助理教授職級以上之研究人員具函或提供合作研究證明,始得申請。但承接公部門委託計畫者,不在此限。 個人申請者,應有國內相關研究單位助理教授職級以上之研究人員具函或提供合作研究證明,始得申請。但屬全國各級學校教師者,因教學研究需要,事先經管理處同意者,不在此限。 國外公、私立團體或個人申請者,應由國內之研究單位合作者提出申請,並應具函或檢附合作研究證明。

  • 國家公園署 Q22. 為作研究報告需要,可否請玉管處提供國家公園經營管理相關資料?

    一、為作研究報告需要,請本處提供之資料如屬政府資訊公開法」(詳參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第7條規定政府機關應公開之資訊,及已納入政府公務統計報表之各項表報(含經營管理、解說教育、保育研究、觀光遊憩等各項資訊,詳細內容請利用本處首長電子信箱洽詢)均可提供。 二、各項專題研究報告,為尊重學術研究精神,除依上項說明提供之資料外,原則上不再提供其他相關書面資料,但歡迎以電話訪談或親自前來本處訪談,並請事先以電話(049-2773121)或本處全球資訊網之首長電子信箱預約訪談時間及人員。 三、本處全球資訊網(www.ysnp.gov.tw)站上有相當豐富之經營管理及保育研究與觀光遊憩等相關資料,並於線上圖書館建置歷年來保育研究報告,歡迎多加利用。

  • 國家公園署 Q23. 在園區內發現不法盜伐、盜獵情事該如何檢舉?

    請逕向本處(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或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六大隊玉山分隊檢舉,本處電話049-2773121,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六大隊玉山分隊電話049-2775110;也可通告當地所屬各管理站及警察隊,電話如下: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處本部 049-2773121 塔塔加管理站 049-2702200 排雲管理站 049-2702228 梅山管理站 07-6866181 南安管理站 03-8887560 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六大隊玉山分隊 隊本部 049-2775110、2775119 塔塔加小隊 049-2702203 梅山小隊 07-6866276 南安小隊 03-8880900

  • 國家公園署 Q24. 在園區內發現有野生動物受傷,該送往何處救傷?

    1.可送至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或所屬各管理站 (1)處本部:電話049-2773121/傳真049-2348254/地址南投縣水里鄉中山路一段515號; (2)塔塔加管理站:電話049-2702200/傳真049-2702250/地址南投縣信義鄉同富村太平巷118號; (3)排雲管理站:電話049-2702228/傳真049-2702230/地址南投縣信義鄉同富村太平巷151號; (4)梅山管理站:電話07-6866181/傳真07-6866128/地址高雄市桃源鄉梅山里梅山巷44-5號; (5)南安管理站:電話03-8887560/傳真03-8880743/地址花蓮縣卓溪鄉卓清村83-3號。 2.逕送全國各大獸醫院(所)或野生動物收容中心 (1)國立中興大學獸醫教學醫院:電話04-22840405/傳真04-22852106/地址臺中市南區國光路250-1號; (2)農業部生物多樣性研究所:電話049-2761331/傳真049-2761801/地址南投縣集集鎮民生東路1號; (3)國立屏東科技大學保育類野生動物收容中心:電話08-7740413/傳真08-7740388/地址屏東縣內埔鄉學府路1號

  • 國家公園署 Q25. 進入玉山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如何辦理入園申請?

    一、 申請方式: (一) 入園申請方式為 網路申請、 臨櫃申請 或郵寄申請。 (二) 入園網路申請窗口網址:「臺灣國家公園入園入山線上申請服務網」申請網址:https://npm.nps.gov.tw/ (三) 地址:553208南投縣水里鄉中山路一段515號 (四) 承辦單位: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入園服務小組 (五) 聯絡電話:049-2773121 分機627,傳真號碼:049-2348253。 (六) 入園民眾信箱網址 :https://npm.nps.gov.tw/mail_2.aspx(玉山國家公園)。 (七) 入園申請相關書表下載網址「臺灣國家公園入園入山線上申請服務網 公佈欄 檔案下載」(網址:https://npm.nps.gov.tw/news_3.aspx?search=yes&org=c951cdcd-b75a-46b9-8002-8ef952ec95fd) 。 二、 申請期限: (一)開放路線(一般): 1.宿營地抽籤前申請期限:預定入園日前1個月下午3時前至前2個月間提出申請。 2.宿營地抽籤後申請期限:若未超過各宿營地承載量管制員額時,可於預定入園日5天前提出申請,並依入園申請案(須資料完整)到達玉管處並經受理之時間先後進行排序遞補至額滿為止,不受理5日以內之申請。 3.每日下午3時至4時間因辦理宿營地公開抽籤作業,暫停受理抽籤日所有登山路線之線上入園申請及異動功能。 (二)外國人住宿「排雲山莊」提前申請期限:預定入園日期前35天至前4個月間提出申請,於非假日(週日至週四)每日原則提供24個名額(每10個外國人+2名本國人之比例原則)。 (三)玉山主(西)峰單日往返路線:預定入園日期前5天至前2個月間提出申請。 (四)開放路線(須具長程縱走登山經驗):預定入園日期前5天至前2個月間提出申請。 三、 申請資格: (一)開放路線(一般): 1.路線:玉山線、南橫三山-庫哈諾辛山/關山線及瓦拉米線。 2.申請人數:每隊1至12人,承載量依各宿營地點限額管理。 (二)玉山主(西)峰單日往返路線: 1.申請人數:每隊1至12人、每日60人。 2.申請人/領隊請於申請前自行檢核所有隊員具備海拔3,000公尺以上登山經驗。 (三)開放路線(需具長程縱走登山經驗): 1.路線:八通關線、南二段線、秀姑巒線、馬博拉斯橫斷線、新康山線、八通關越嶺線及其他路線。 2.申請人數:每隊1至12人,承載量依各宿營地點限額管理。 3.申請人/領隊請於申請前自行檢核所有隊員登山經驗能力,建議需具3天以上高海拔(3000公尺以上)長程縱走登山經驗。其他路線請上傳完整登山計畫書。 (四)雪季期間入園: 1. 雪季期間一般申請案:玉山主(群)峰線及玉山國家公園園區其他登山路線。 (1) 申請人/領隊請於申請前自行檢核領隊雪地訓練技術能力及所有隊員雪地攀登經驗能力。 (2) 上傳《雪攀裝備、體能狀況及技術自我檢查表》(含聲明書)。 2. 雪季期間雪地訓練申請案:玉山主(群)峰線。 (1) 申請人/領隊請於申請前自行檢核領隊雪地訓練技術能力及所有隊員雪地攀登經驗能力。 (2) 上傳《雪地訓練計畫書》。 (3) 上傳《雪攀裝備、體能狀況及技術自我檢查表》(含聲明書)。 3.每隊以6人為限,每1名領隊+5名隊員之比例原則,不得任意更換人員。 4.原一般核准入園許可案件,如遇雪季期間將先以退件處理。此等登山隊伍如仍欲入園可保留原入園許可案件之宿營資格,但須儘速依規補寄雪季期間入園申請相關書表,俟本處審查通過後始可入園。 (五)未成年者須取得家長同意(請親簽後於線上申請系統上傳)且不能當領隊。 (六)人員於同一日不得重覆申請。 四、開放路線(一般)宿營地及玉山主(西)峰單日往返路線抽籤程序: (一) 抽籤時間:基於公正、公平、公開原則,依開放路線之各宿營地承載量管制員額,於預定入園日(或住宿日)前1個月之下午3時至4時間辦理宿營地公開抽籤程序(遇假日順延,分別於上班日上午9時至10時、中午12時至1時及下午3時至4時逐日辦理),並暫停參加抽籤之相關申請案線上入園申請及異動功能。每個工作天皆有玉管處政風人員或單位主管監看抽籤過程,同時亦歡迎關心民眾蒞臨現場督看抽籤過程。 (二) 抽籤結果:宿營地中籤之隊伍,玉管處將公布宿營地抽籤結果並發送電子郵件及簡訊通知每位隊員,未能中籤之隊伍將發送電子郵件通知領隊。如入園申請為開放路線多日行程者,將逐日參加宿營地抽籤,若行程中其中一日未中籤者,玉管處將逕予退件,如欲縮短行程保留已中籤之宿營地資格,可以入園民眾信箱告知本處。 五、 遞補程序: (一) 遞補期限至預定入園日5天前。 (二)「開放路線(一般)」之「排雲山莊」、「圓峰山屋/營地」、「庫哈諾辛山屋/營地」及「瓦拉米山屋/營地」等宿營地及「玉山主(西)峰單日往返路線」,抽籤公告後之「排隊遞補」申請隊伍,依申請時間之先後依序遞補。 「排雲山莊」抽籤結果列有「備取」隊伍,視同「未抽中」,但有優先於「排隊遞補」隊伍之遞補權,如正取隊伍取消行程,其遞補順序分別為備取1,備取2,備取3。當申請狀態為「備取」時,可擇他日另為申請;亦可繼續等待遞補,但如無正取隊伍取消行程,將可能無法遞補;如正取隊伍取消之名額,少於備取隊伍之名額,若備取隊伍願減少入園人數則可遞補。 (三)「開放路線(需具長程縱走登山經驗)」原則依申請時間之先後依序審查。 六、 人員異動原則: (一) 獲准入園許可者,為符合公平原則及降低生態環境干擾破壞,人員因故不能成行,除領隊(嚮導)外禁止更換人員。 (二) 領隊更換原則如下: 1.應於入園日前1天由申請人或領隊提出,並應填寫異動之正當理由,且以申請1次為原則。例如:入園日期為2/25,請於2/24(含)前提出申請。 2.領隊應為成年人。 3.如果隊伍僅有1人,請自行取消,不能更換領隊。 4.如已更換原隊伍以外之人員擔任領隊後,隊伍因故取消所有隊員僅餘領隊1人,為符公平原則,該申請案將不予核准,敬請諒察。 5.如為外籍提前保留隊伍,如領隊為外國人則只能更換為外國人,如為本國人也只能更換為本國人。但一般隊伍没有限制。 (三)線上申請領隊異動:於「>> 入園申請 >> 資料線上異動/取消入園」線上異動。 七、 所需費用: (一) 入園申辦免費。 (二) 「排雲山莊」使用規費︰依據《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排雲山莊使用規費收費標準》辦理(每人每宿新臺幣480元整),『收費方式』如下: 1.E政府電子付費平臺(信用卡或晶片金融卡) 2.金融機構轉帳:臨櫃繳款、跨行匯款、自動櫃員機轉帳、網路自動櫃員機(即網路ATM及繳費網)轉帳、電話/行動銀行轉帳、網路銀行轉帳。 3. 郵政匯票。 4. 現金(新臺幣):繳納地點為本處入園服務小組。另開放外籍人士申辦入園可選擇於排雲管理站繳交使用規費。 5. 臺灣PAY(信用卡或金融卡) 6. 超商繳費 (三) 「排雲山莊」使用規費退費申請︰已預繳「排雲山莊使用規費」並符合退還原因者,得於入園日起二年內,線上申請退費(「首頁 >> 入園申請 >> 線上申請退費」);超過二年之案件,請下載「申請退還排雲山莊預繳使用規費 申請書(含委託書)」以書面提出具體證明申請退還。 若經繳費,除有《退還「排雲山莊預繳使用規費」申請說明》第三條情事外,不得申請退費。

  • 國家公園署 Q26. 進入玉山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外籍人士如何申請入園?

    為方便外籍人士儘早確認登玉山主峰行程,於非假日(週日至週四)每日提供24個外籍保留名額住宿「排雲山莊」。 一、提前申請期限:預定入園日期前35天至前4個月間提出申請。 二、提前申請網址及登山路線: (一) 英文網頁: https://npm.nps.gov.tw/en/index.aspx Online Application >> Apply for Park Permit >> Paiyun Lodge Advanced Application 2 Days(Tataka - Yushan Hiking Route -Tataka )(Paiyun Lodge Advanced Application) (二)日文網頁:https://npm.nps.gov.tw/jp/index.aspx 入園の申請 >> オンライン入園申請 >> 排雲山荘の先行申請 2天(塔塔加 - 玉山主峰 - 塔塔加)(排雲山荘の先行申請) (三) 若選擇「Standard Application」或「一般申請」恕無法列入外籍保留審查名單,請重新申請。 三、提前申請保留名額:於非假日(週日至週四)每日原則提供24個外籍保留名額住宿「排雲山莊」。 (一) 如遇假日則不列入,如元旦、農曆春節、端午節、中秋節等假期不提供外籍提前申請。 (二) 每隊外籍提前以每10個外國人可另搭配2名本國人之比例為原則: 1. 5個外籍(含)以下可有1個本國籍。 2. 6個外籍(含)以上可有2個本國籍。 3. 每日外籍提前申請保留名額,其中本國人限額4名。 (三)應於申請時個別上傳所有外國人之護照等身分證明電子檔(申請之證號應與所傳證件之證號相符),以供審查。如所提供檔案非外國人身分證明,將逕予取消該申請資格。 (四)已完成上傳外國人護照證明者,依申請時間順序保留名額。當申請隊伍人數超出保留名額,則該隊伍(含)以後申請之隊伍將參加「排雲山莊」抽籤。 (五)外籍提前保留隊伍,人員因故不能成行,除領隊外禁止更換人員,如領隊為外國人則只能更換為外國人,但如為本國人也只能更換為本國人。 (六)基於公平原則,外籍提前隊伍避免多次申請,多次申請隊伍除領隊外每年僅保留1次,其他申請案則請參加抽籤。 四、申請入園須填寫本國籍緊急聯絡人資料,以利颱風或其他突發事件時之緊急聯絡用。 五、外籍提前保留隊伍所需費用: (一) 入園申辦免費。 (二) 「排雲山莊」使用規費︰依據《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排雲山莊使用規費收費標準》辦理,『收費方式』如下: 1. 現金(新臺幣):繳納地點為本處入園服務小組;若全體隊員皆為居住國外之外國人且自行申請者,可選擇於入園前至「排雲登山服務中心」繳納。 2. 金融機構轉帳:臨櫃繳款、跨行匯款、自動櫃員機轉帳、網路自動櫃員機(即網路ATM及繳費網)轉帳、電話/行動銀行轉帳、網路銀行轉帳。 3. 郵政匯票。 4. 臺灣PAY(信用卡或金融卡) 5. 超商繳費 (三) 「排雲山莊」使用規費退費申請︰已預繳「排雲山莊使用規費」並符合退還原因者,得於入園日起二年內,線上申請退費(「首頁 >> 入園申請 >> 線上申請退費」);超過二年之案件,請下載「申請退還排雲山莊預繳使用規費 申請書(含委託書)」以書面提出具體證明申請退還。 若經繳費,除有《退還「排雲山莊預繳使用規費」申請說明》第三條情事外,不得申請退費。

  • 國家公園署 Q27. 如何成為玉山國家公園保育巡查員或解說員?

    本處約僱人員(解說員及保育巡查員)出缺時,業務單位依業務需求暨因應實際作業需要簽報首長核定進用方式。

  • 國家公園署 Q28. 請問 貴單位是否提供學生暑期實習機會?

    本處目前係於每年2至5月,依各大專院校(國家公園相關科系)正式來函申請實習人數情形,經本處審核確定是否提供實習機會及員額數,再予函知學校。於本處實習依規不得支薪,僅提供住宿。

  • 國家公園署 Q29. 如何至玉山國家公園服務?

    國家公園管理處係國家一般行政機關,進用之正式職員皆需具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而適用本處保育、遊憩、解說及企劃等業務單位之職務,大抵上以技術類之自然保育等相關職系為多。至本處職員出缺時,均依規先行簽報首長核定進用方式,如以外補方式進用,分為申請分發考試及格人員或上網公開甄選後商調現職公務人員。

  • 國家公園署 Q30. 如何申請本處檔案應用?

    填寫本處「檔案應用申請書」以書面文件申請即可。申請書由本處資訊網「檔案應用專區(https://www.ysnp.gov.tw/Folder/Application)」查詢或下載,或至本處水里遊客中心櫃台「檔案開放應用專區」索取,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