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消防署 Q1. 消防安全設備檢修之標準為何?又如為違規營業或違規使用之場所是否免辦理檢修申報?

    一、依據「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規定: (一)辦理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工作之消防設備師(士)或檢修專業機構, 應製作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報告書交付管理權人。檢查結果發現有缺 失時,應立即通知管理權人改善。 (二)管理權人申報其檢修結果之期限,其為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 標準規定之甲類場所者,每半年一次,即每年六月三十日及十二月 三十一日前申報;甲類以外場所,每年一次,即每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前申報。至檢修之期限仍依消防法施行細則第六條第二項規定, 甲類場所,每半年一次,甲類以外場所,每年一次。 前項每次檢修時間之間隔,甲類場所不得少於五個月,甲類以外之 場所不得少於十一個月。 管理權人未依限辦理檢修申報,經主管機關限期改善後辦理完畢者 ,仍應依第一項規定之期限辦理檢修申報,不受前項檢修時間間隔 之限制。 (三)各類場所之管理權人應委託檢修專業機構或消防法第七條規定之人 員辦理檢修,並於檢修完成後十五日內,分別填具消防安全設備檢 修申報表及檢附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報告書,向當地消防機關申報。 (四)建築物依其用途及管理情形,採整棟申報方式申報檢修結果者,應 依下列規定辦理: 1、有供甲類用途使用者,視同甲類場所辦理。 2、未供甲類用途使用者,視同甲類以外場所辦理。 (五)建築物內之場所採個別申報方式者,其申報書除該場所內之消防安 全設備檢查表外,並應檢附防護該場所範圍內之共用消防安全設備 檢查表。 二、未申領使用執照或未依使用執照用途或未申領營利事業登記證之違規 使用場所,應以其實際用途,依現行消防法令標準設置消防安全設備 ,並辦理檢修申報。

  • 消防署 Q2. 消防署是否有委託其他團體辦理CPR訓練?

    消防署辦理之CPR宣導,均與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消防局合作辦理,並無委託其它團體辦理CPR講習或訓練,各項教學均為免費。 偶有醫療器材公司假借名義至公司行號辦理CPR教學,實為推銷該公司器材,請民眾多加留意。

  • 消防署 Q3. 1、購買瓦斯時,應先付一筆押瓶費或買容器之費用,但是使用完後並不會退費,該如何處理?2、搬家後不使用瓦斯時,瓦斯行不收回容器,該如何處理?3、我向一家新的瓦斯行叫瓦斯,但是新瓦斯行不收原本那家瓦斯行的瓦斯容器(或是要另收一筆費用),該如何處理?

    查內政部於107年5月14日會銜經濟部公告「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範本」,該契約內容規定民眾不用瓦斯桶時,瓦斯行應將保證金全額退還給消費者,消費者應將瓦斯桶歸還瓦斯行。建議民眾購買瓦斯時,可與瓦斯行簽訂契約,即可解決因押瓶費問題而產生之消費糾紛。

  • 消防署 Q4. 燃氣熱水器的種類有哪些?

    燃氣熱水器的種類有下列幾種: 一、開放式熱水器:分為自然換氣方式與機械換氣方式兩種。指熱水器燃燒使用之空氣取自屋內,廢氣直接排放於屋內,並以自然換氣或機械換氣方式,將廢氣經換氣口或換氣風機排至屋外者。 二、【此類已禁止安裝】半密閉自然排氣式熱水器(CF式):指熱水器燃燒使用之空氣取自屋內,並以自然排氣方式將廢氣經廢氣排放管(以下簡稱排氣管)排放至屋外者。 三、半密閉強制排氣式熱水器(FE式):指熱水器燃燒使用之空氣取自屋內,並將廢氣以排氣風機等機械方式,經排氣管強制排放至 屋外者。 四、密閉強制供排氣式熱水器(FF式):指熱水器燃燒使用之空氣,以供氣風機等機械方式連接供氣管自屋外取得,廢氣經排氣管以排氣風機等機械方式強制排放至屋外,與屋內之空氣隔絕者。 五、屋外式熱水器(RF式):指熱水器之供氣及排氣直接於屋外進行者。 附件:各類燃氣熱水器圖片 一、01-1開放式熱水器-自然換氣方式 二、01-2開放式熱水器-機械換氣方式 三、02半密閉自然排氣式熱水器(CF式) 四、03半密閉強制排氣式熱水器(FE式) 五、04密閉強制供排氣式熱水器(FF式) 六、05屋外式熱水器(RF式)

  • 空勤總隊 Q5. 如何申請飛機、直升機?

    受限航空器出動需有明確地點座標、天氣及以任務性質,以利及時有效支援,故除空中支援外,同時應向當地警、消、海巡等相關機關報案,使陸空同步作業,以發揮最大效能。

  • 消防署 Q6. 我想加入鳳凰志工請問應如何辦理?

    為激勵社會大眾秉持「以服務充實人生,用關懷增進溫情」的理念,發揮「助人最樂, 服務最榮」的精神,進而擁抱「鳳凰情」,展現「天使心」,踴躍投入志工行列,積極散播服務種子,同為協助緊急救護工作及增進社會安祥而奉獻心力。 凡願提供餘時參與救護工作之社會大眾,確具助人熱忱與服務興趣者,均歡迎踴躍參加,由本隊災害搶救課辦理相關訓練事項。 聯 絡 電 話:07-5622601-6#652 傳 真:07-5335674 E_MAIL :kfs108@mail.khfb.gov.tw 業務承辦人員 :沈佩君

  • 消防署 Q7. 應設置消防安全設備場所,其管理權人應委託何人檢修場所之消防安全設備呢?

    依據消防法第九條規定: 依第六條第一項應設置消防安全設備場所,其管理權人應委託第八條所規 定之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定期檢修消防安全設備,其檢修結果應依 限報請當地消防機關備查;消防機關得視需要派員複查。但高層建築物或 地下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之定期檢修,其管理權人應委託中央主管機關審 查合格之專業機構辦理。 應設消防安全設備之集合住宅,其消防安全設備定期之檢查,得由直轄市 、縣(市)消防機關聘用或委託消防專業人員辦理。

  • 消防署 Q8. 家裡瓦斯外洩有明顯的異味,會造成瓦斯中毒嗎?如何處理?

    臺灣居家使用燃氣主要為天然氣(甲烷)及液化石油氣(丙烷及丁烷)均為無色無味氣體,為防止其外洩無人察覺引發災害,依法令規定添加甲硫醇或二乙基硫作為警示劑,若是洩漏會產生明顯臭味(即俗稱之瓦斯味),瓦斯洩漏不會造成中毒,但若有火源,可能引發火災或爆炸事故。發現家裡瓦斯洩漏時,遵守瓦斯外洩處理「禁、關、推、離」4準則: (1)「禁」止開關任何電源或電器用品。 (2)立即「關」閉瓦斯桶開關。 (3)輕緩「推」開門窗通風。 (4)「離」開現場。 另大量洩漏時可撥打119求助。

  • 消防署 Q9. 請問設立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之申請條件及程序如何?

    依據「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管理辦法」規定: 一、檢修機構應具備下列規定之人員及設備: (一)置有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合計十人以上,均為專任,其中消防設 備師至少二人。 (二)具有執行檢修業務之必要設備及器具,其種類及數量依管理辦法規定。 二、檢修機構申請審查應檢附下列文件,經內政部書面審查合格者,應實地審查;經實地審查合格者,發給合格證書。經書面審查或實地審查不合格者,應以書面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或補正未完全者,駁回其申請。 (一)申請書。 (二)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及實收資本額證明或財團法人登記證明文件。 (三)代表人身分證明文件。 (四)已投保責任保險證明文件。 (五)消防設備師、消防設備士證書、名冊及講習或訓練證明文件。 (六)檢修設備及器具清冊。 (七)業務執行規範:包括檢修機構組織、內部人員管理、檢修客體管理、 防止不實檢修及其他檢修相關業務執行規範。 (八)檢修作業手冊:包括檢修作業流程、製作檢修報告及改善計畫書等應 注意事項。

  • 消防署 Q10. 過年時候要忙著處理家務,沒空管小孩,讓他們自己去玩甩炮什麼的可以嗎?

    不可以,會被處罰。 依據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13條第1項及第30條相關規定,未滿12歲的兒童放爆竹煙火時,如果大人沒有陪同,將會被處罰3千至1萬5千元罰鍰。

  • 消防署 Q11. 1991報平安語音留言專線

    一、目的:重大災害發生時,常因災區電話系統損壞或民眾關心家人互報平安,造成電話線路不通或壅塞,緊急報案電話亦無法撥通,在參考日本171語音信箱系統後,建置本專線供民眾災時互報平安。 二、開放時間:常時開設 三、開放範圍: (一)開放區域:全國(包含離島) 。 (二)「國外」無法撥1991,只能使用網路留言板聽取留言。 (三)電話容量:每小時10萬通 四、如何使用: (一)留言 1.電話(市內電話、行動電話及公用電話)直撥 「1991」,依語音操作指示。(網路電話不行) (1)選擇語言(國語1,台語2,客語3,英語4) (2)留言請按1 (3)確認約定電話,系統會將來電號碼預設為約定電話(正確按1,重新輸入按2) (4)進行錄音留言,結束請按# 2.網路留言板「網路無法留語音訊息」 (1)進入首頁並同意使用者規範:1991報平安留言平台https://www.1991.tw (2)輸入約定電話(若輸入密碼,系統將記錄這次登入後填寫的緊急聯絡人e-mail,下次使用相同約定電話和密碼登入時會自動帶出此e-mail) (3)發表訊息,可分享到facebook、plurk、twitter *約定號碼:方便親友記憶使用,事先約定好的電話號碼,以「家戶電話(含區域號碼)」或「手機號碼」為佳。 (二)聽/讀留言 1.電話(市內電話、行動電話及公用電話)直撥 「1991」,依語音操作指示。(網路電話不行) (1)選擇語言(國語1,台語2,客語3,英語4) (2)聽取留言請按2 (3)輸入約定號碼,結束請按# (4)確認約定電話(正確按1,重新輸入按2) (5)聽取留言(重聽按1,聽下一通按2,聽前一通按3,回第1通留言請按4,結束請掛斷) 2.網路留言板 (1)進入首頁並同意使用者規範:1991報平安留言平台https://www.1991.tw (2)輸入約定電話(若輸入密碼,系統將記錄這次登入後填寫的緊急聯絡人e-mail,下次使用相同約定電話和密碼登入時會自動帶出此e-mail) (3)聽取留言 1.觀看網路留言 2.聽取電話留言 (三)收費: 1991是付費電話。 1.中華電信:市話、行動電話、預付卡、公用電話均免費。 2.台哥大、遠傳、亞太、台灣之星:一般時段0.5219元/分;減價時段0.2718元/分(不滿一分鐘以一分鐘計費)。 (四)留言保留: 1.同一約定電話可儲存10則語音留言 2.第11則語音留言將覆蓋第1則語音留言,第12則語音留言將覆蓋第2則語音留言,依此類推 3.網路留言板可保留30天網路留言 (五)是否可報案: 1.不行!1991為「無人受理」專線 2.僅供親友互報平安使用,民眾如發生緊急危難需要救援,請直接撥打119/110求助。 (六) 1991手機版型支援的手機 1. iPhone、Android平台之手機 2. Windows Mobile平台之手機。

  • 消防署 Q12. 請問消防也管違建嗎?

    違章建築係屬建築法規範疇,中央主管機關為營建署,並訂有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等相關法規,可向各縣市建管單位反映。而消防機關依消防法第6條規定「依...危險程度,分類列管檢查...」不分是否為違建,達列管標準即列管檢查其消防安全設備。

  • 消防署 Q13. 一般爆竹煙火認可申請

    於國內販賣之一般爆竹煙火,應經申請型式認可,發給型式認可證書及申請個別認可,附加認可標示。

  • 空勤總隊 Q14. 請問空中勤務總隊是否有飛機維修人員招考。

    本總隊年度內如遇航空器維修人員出缺,係報請考選部以高普考試方式進用,惟報考時間及報考條件請依實際報考年度考選部公告之考試資訊及相關內容為準。

  • 消防署 Q15. 民眾遇有捕蜂、捉蛇等案件時,消防隊是否有協助民眾處理?

    本隊除了救災、救護外,在捕蜂、捉蛇等案件,目前若有立即危害生命者,亦列為服務之項目,未來將回歸農政單位專業執行。

  • 消防署 Q16. 哪些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需要經過認可?

    目前公告應實施認可之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共計25項(1、機械類:滅火器、滅火器用滅火藥劑、消防水帶用快速接頭、密閉式撒水頭、泡沫噴頭、一齊開放閥、流水檢知裝置、消防用水帶、消防幫浦、緩降機、金屬製避難梯。2、電氣類:火警受信總機、火警探測器、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火警發信機、火警警鈴、火警標示燈、火警中繼器、緊急廣播設備用揚聲器、出口標示燈、避難方向指示燈、緊急照明燈、耐熱電線電纜、耐燃電纜、119火災通報裝置。)更多相關資訊可於內政部消防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nfa.gov.tw)/便捷查詢/消防安全設備認可之網頁查詢。

  • 消防署 Q17. 如果真的不幸於過程中發生發生失聯、迷途等緊急事件時,有哪些自救方法?

    1.當發覺所行進方向路線非預定路線時,應停止行進,發出連絡信號(手機、無線電或衛星電話),冷靜的思考和觀察,研判所處位置是否與預定計畫吻合,如屬錯誤應循原路返回,切忌盲目亂闖。並切記應在天黑之前尋覓避風遮雨場所,實施緊急紮營,或構築避難庇護處所,完成保溫措施,先求渡過暗夜,待天明後再找尋出路。如係失聯受困,更要加強庇護處所設施,管制糧食、飲水、燃料,並利用聲、光發出求救信號,若聽見直昇機之聲音,應即前往空曠處所,揮舞顏色鮮豔之衣物或施放煙霧棒吸引搜救人員之注意。 2.若發現隊友失散,應立即停止行進,發出連絡信號,以引導迷途隊友接近,並冷靜思考,判斷可能失散地區,派遣經驗較豐富人員,以2人以上為1組分別前往尋找,同時通報當地警察或消防相關單位,如時間已接近暗夜,必須作渡夜之準備,夜營中仍須時常用聲光發出連絡信號。如發現友人受困,應在自身確保安全下,儘量接近受困者,了解受困原因及狀況,運用各種方式協助脫困,如非己力所能處理時,應立即請求支援。 3.萬一發生意外事故時,一定要保持冷靜,並立即利用手機撥打119或112請求協助,或以衛星電話向外界求援,若行動電話電力不足或無法撥通時,應先派人輕裝下山報案,以爭取搶救時效。 4.發現人員受傷或生病時,應先對傷者進行簡易包紮、固定及止血等處置,若發生高山症,應立即將患者帶往較低海拔處,並給予醣分高的食物(如糖果、巧克力等),隨時注意保暖,避免失溫。 5.登山活動在行程中發生意外迷途或天氣突然遽變時,應尋找安全避難處所妥善保護自己,並於行進路途上建立適當的標誌,讓救援人員迅速發現自己受困位置,不要再盲目亂闖浪費體力,如果接近傍晚,應開始準備野地露宿,以免偏離正確的途徑。 6.與外界失去聯繫時,領隊應適時安撫隊員情緒,並將僅有食物飲水集中管制分配,並即時補充水源,俾能延長等待救援時間。 7.最好的方法是利用衛星定位儀(GPS)及手機(衛星電話)或地圖告知搜救人員受困座標方位,若無攜帶上述設備,可俟搜救直昇機或人員接近時,於明顯空曠處揮舞顯著衣物或施放煙霧棒,並以哨子發出求救聲響(或呼應回覆搜救人員),引起搜救人員注意。

  • 消防署 Q18. 如何檢視場所擺放之滅火器是否合格?

    一、瓶身標籤標示下次性能檢查日期應在效期內。 二、滅火器安全插銷應無脫落、變形或損傷。 三、滅火器上壓力表指針應落於綠色範圍中。 四、滅火器外觀應無鏽蝕嚴重、軟管龜裂情形。

  • 消防署 Q19. 逃生安全梯受阻該向那個機關反映?

    安全梯係屬建築法規範疇,中央主管機關為營建署,如發現有逃生通道、安全門及安全梯堵塞等違反公共安全事項,可向各縣市建管單位反映。

  • 消防署 Q20. 接洽公務或申請案件時,發現行政人員服務良好快速辦完,如因感謝而餽贈財物致意,是否適宜?

    為落實「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本隊同仁執行職務時,均秉持廉潔自持態度並依法行政,敬請民眾共同配合推行,本隊追求服務品質,永無止境,但不接受民眾或廠商送禮表達感念。

  • 空勤總隊 Q21. 請問民眾怎麼申請直升機救援?

    請民眾向各該所在地警察機關、消防機關或海巡機關報案,由各受理機關查證無誤後,如需空中支援,即填具「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航空器申請表」,經由各該管中央業務主管機關審查後,傳真至該總隊勤務指揮中心受理。但情況緊急時得以電話口頭申請敘明任務性質、災況情形、位置座標、無線電頻率及現場指揮官連絡電話號碼;惟書面資料應於10分鐘內詳填申請表所列各項內容循上述程序補送該總隊勤務指揮中心。

  • 空勤總隊 Q22. 請教空勤總隊飛行員的福利待遇

    有關本總隊飛行員待遇,高考三級合格實授後起薪約每月74,000元,飛行鐘點費另計,每月基本飛行時數20小時,每小時800元,超過20小時部份,以每小時1,200元計。福利部份,請您參考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對於公務人員福利事宜有詳盡介紹(http://www.dgpa.gov.tw/)。

  • 消防署 Q23. 民眾何時可以向當地消防機關申請火災調查資料

    火災案件發生後,起火戶、延燒戶、利害關係人及其代理人於消防機關完成火災調查後,得向當地消防機關申請火災調查資料。

  • 消防署 Q24. 辦理危險物品保安監督人講習訓練之專業機構有哪些單位?

    目前辦理保安監督人訓練之專業機構計有: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台灣省工商安全衛生協會、台灣省工礦安全衛生技師公會、台灣省石油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社團法人台灣安全衛生協會、財團法人長春防災基金會、財團法人消防教育學術研究基金會、彰化縣工業會、社團法人中華消防協會等9家,請逕洽上開機構查詢相關開課事宜。

  • 消防署 Q25. 該如何檢視公共場所之消防安全?

    公共場所消費安全診斷重點為:避難通道應暢通、逃生設備要知曉、消防設備功能應正常、避難路徑存心中、單一出口很危險等。更多資訊可於內政部消防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nfa.gov.tw)/防災知識/防災宣導下載/宣導海報/下載公共場所消防安全診斷表,另有居家消防、長者居家消防及電氣火災消防安全診斷表等供民眾下載使用。

  • 消防署 Q26. 如何查詢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條文?

    為便利民眾查詢所有消防相關法令,本署於全球資訊網(http://www.nfa.gov.tw)/政府資訊公開/消防法規/法規類別/火災預防之網頁提供免費查詢下載。或可於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law.moj.gov.tw/)查詢消防相關法規。

  • 消防署 Q27. 如何申請救護服務證明?

    民眾若欲申請本隊救護服務證明: 一、本人攜帶身分證或影本等足以證明身分之文件,若委託相關人員申請時除填申請書外,需另填一份委託書,可傳真或至本隊申請。救護服務證明完成後可自行領取或郵寄(郵資需自費) 。 二、為方便民眾申請本隊救護服務證明亦可利用「內政部消防署高雄港務消防隊」網站→便民服務→預約申辦→表格下載「救護服務證明申請書」,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救護服務證明完成後可自行領取或郵寄(郵資需自費) 。

  • 空勤總隊 Q28. 發生緊急重大災難事件時,空勤總隊出動直升機有辦法降落嗎?

    各縣市政府或林務局等單位,會不定期提供直升機緊急臨時起降場資料給空勤總隊,讓飛行人員會能尋最佳場域進行起降。

  • 空勤總隊 Q29. 請問要如何考取空勤總隊之機工長或飛機助理士

    本總隊目前並無飛機助理師之職稱,至於如何考取,目前本總隊年度內如遇航空器維修人員出缺,係報請考選部以高普考試方式進用,報考條件依實際報考年度考選部公告內容為準。

  • 消防署 Q30. 八仙水上樂園粉塵暴燃事件後,政府強化大型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內政部於104年11月2日發布施行「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要點」,重點摘述如下: 1.提高法令位階:將原「各項活動安全管理指導綱領」提升為要點,提高行政管理強度。 2.明定大型活動之範圍:達1,000人以上且持續2小時之活動,即予管理。 3.採分級管理方式:1,000人以上、未達3,000人之活動採報備制;3,000人以上活動採許可制。 4.增訂申請、審查之原則 (包括申請事項、表格之範例) 及各安全要項。 目前公部門自行辦理、委辦或民間於公部門經營場地、道路辦理之各類型活動已有適當之安全管理機制。為健全活動安全規範,內政部發布施行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要點。希望未來在中央、地方與各方團體共同努力下,補足以往未規範民間場所辦理大型群眾活動不足之部分,並兼顧人民權益、活動多元等需求。 查詢網址如下: http://www.nfa.gov.tw/main/List.aspx?ID=&MenuID=522&ListID=4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