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移民署 Q361. 請問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櫃檯受理服務時段為何?

    本署各縣市服務站櫃檯受理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08:00-17:00(櫃檯中午受理案件不休息)

  • 移民署 Q362. 如何申請調閱早期入出境申請書資料?

    請攜帶下列資料並填寫入出國案件影本資料申請書,逕至本署各服務站辦理: 1.本人申請時,請檢附有效身分證正本、影本。 2.委託代理申請時,請檢附委託人及被委託人雙方有效之身分證正本、影本、委託授權書正本。 3.利害關係人申請時,請檢附有效身分證正本、影本、公務機關所核發之補正通知函正本及被申請人資料。

  • 移民署 Q363. 調閱早期入出境申請書資料需多久時間?

    7至10個工作天數。

  • 移民署 Q364. 請問如何驗證電子入出國日期證明書紙本真偽?

    目前民間企業(人資部門)員工行程證明文件、銀行申請開戶及申請保險理賠 等計有3種以上需求,須對入出國日期證明書驗證程序,有關驗證方式說明 如下: (1) 請於網際網路上選擇從「我的e 政府」或各大搜尋引擎平台(如YAHOO、 GOOGLE)連結至本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immigration.gov.tw/)。 (2)驗證者(或單位)連結至本署全球資訊網選擇「入出國日期證明書線上驗證」。 (3)手機掃瞄入出國日期證明書紙本QR-Code。 (4)自動導向本署全球資訊網「入出國證明書線上驗證」頁面,並自動帶入「身分證/統一編號」及「證明書檢查號」欄位,輸入「驗證碼」並按下「確定」鍵。 (5)系統顯示該入出國日期證明書紙本相關資訊。

  • 移民署 Q365. 新式和舊式統號差別在哪?

    一、新式統號:110年1月2日(含)以後核發之統一證號(1碼英文加9碼數字)。 二、舊式統號:110年1月1日(含)以前核發之統一證號(2碼英文加8碼數字)。

  • 移民署 Q366. 我在證件效期到期前主動申請換發為新式統號,請問原本證件的效期會順便延長嗎?

    證件效期屆滿前主動申請換發新式統號者,原證件效期不變。

  • 移民署 Q367. 我是110年1月2日(含)以後才第1次申請統一證號,請問我的號碼是新式還是舊式的?

    110年1月2日(含)以後所有新申請案均核發新式統號。

  • 移民署 Q368. 請問舊式統號會停止使用嗎?

    舊式統號換號期限自110年1月2日起至119年12月31日止,120年1月1日起舊式統號停止使用。

  • 移民署 Q369. 請問我可以在哪查詢到新式統號相關資訊?

    您可至移民署規劃之「新式外來人口統一證號專區」,查詢到新式統號的相關資訊。(網址:https://www.immigration.gov.tw/ 5385/7445/238440/)

  • 移民署 Q370. 移民署設置「外國人在臺生活諮詢專區」所提供資訊為何

    便利在臺生活之外國人,於專區內提供簽證/驗證、停留/居留、通關/通報、醫療保健、觀光、工作、教育、住宅、交通、稅務、投資及安全等項目,以超連結導向目標網頁,節省外國人尋找業務單位之時間。

  • 移民署 Q371. 可以委託他人代理閱覽移民署檔案嗎?

    可以的,如無法自己前來,需由他人代理閱覽檔案時,除申請書外,應再檢附雙方蓋章之委任書1份,委任書並應載明受委任人相關資料(自然人為出生日期、統編、住所及身分關係證明文件等,法人、團體、事務所或營業所者請附登記證影本)。

  • 移民署 Q372. 同時閱覽移民署好幾個業務的檔案,可以合併申請嗎?

    可以的,如果採合併申請,本署收件後會交由其中1個業務單位來彙辦,內部再請各相關單位進行審核,經彙整後統一做回覆,因此,閱覽檔案的日期可能會擇定於同一天。

  • 移民署 Q373. 國家賠償法與警械使用條例的關係如何?

    除國家賠償法外,其他法律也有關於國家賠償的特別規定,如同時發生,應優先適用該特別規定。例如土地法第68條、第71條、警械使用條例第11條及核子損害賠償法等皆是。以警械使用條例第11條為例,如移民官使用械具或武器致人民受傷、死亡或財產損失者,內政部移民署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2條第4項規定,準用警械使用條例第11條,支付其補償及賠償。

  • 移民署 Q374. 國家賠償法與民事訴訟法的關係如何?

    國家賠償法第12條規定:「損害賠償之訴,除依國家賠償法規定外,適用民事訴訟法之規定。」解釋上指國家賠償法有規定時,依其規定。未規定者,依一般民事訴訟所應適用的法律,如民事訴訟法關於法院管轄、各審程序及抗告再審程序等規定,以及民事訴訟費用法的有關規定均應適用。

  • 移民署 Q375. 誰是國家賠償的請求權人?

    所謂「請求權人」是指因賠償原因致受損害,能請求國家予以賠償的人。包括:一、直接被害人。二、因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民法第194 條)。三、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支出殯葬費之人(民法第192條第1項)。四、對被害人有法定扶養請求權之第三人(民法第192條第2項、第1114條)。例如:被害人的父親,因被害人的生命權被侵害時,其對被害人的法定扶養請求權也同時被侵害,如被害人的父親每年受扶養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24萬元,但除被害人外,尚有子三人,均已成年而有謀生能力,則其可以請求賠償的損害為24萬元的4分之1,即6萬元。

  • 移民署 Q376. 國軍人員出境應準備哪些文件?

    國軍人員應由服務單位於護照加蓋核准章戳,並攜帶核准出國公文。

  • 移民署 Q377. 國人已經申請自動查驗通關,更換護照後可以繼續使用嗎?

    可以繼續使用,無須重新申辦。

  • 移民署 Q378. 請問如何下載移民署檔案閱覽申請書及相關規定?

    您可於移民署全球資訊網網站首頁/政府資訊公開/檔案應用專區/移民署檔案申請閱覽須知下載申請書及相關說明。

  • 移民署 Q379. 如何知道有關移民署辦理採購之相關決標資料?

    有關本署採購案件決標資料,可至本署全球資訊網/政府資訊公開/採購案決標資料查詢。

  • 移民署 Q380. 可否得知尚未開標之採購案有幾家廠商投標?

    依採購法第34條規定,機關不得於開標前洩漏投標廠商之名稱與家數,故相關承辦人員不得於開標前告知。

  • 移民署 Q381. 機關辦理採購,招標文件明訂採購標的不得大陸地區產品,是否為不當限制競爭。

    目前與大陸地區尚未締結相互開放政府採購市場之條約或協定,依「外國廠商參與非條約協定採購處理辦法」規定機關辦理採購,如不允許大陸地區之廠商、財物或勞務參與,尚非不當限制競爭且屬適法。

  • 移民署 Q382. 港澳居民持入出境許可證入境,護照效期應有多久以上?

    港澳居民持入出境許可證入境,護照效期應有3個月以上。

  • 移民署 Q383. 持憑居留證之外籍人士入境時,應備證件效期未滿6個月可以入境嗎?

    可以,外籍人士持憑具有重入國許可之有效居留證搭配有效護照即可來臺,經查驗審查後入境。

  • 移民署 Q384. 大陸地區人民持入出境許可證入境,護照或大陸地區人民往來臺灣通行證效期應有多久以上?

    大陸地區人民持入出境許可證入境,護照或大陸地區人民往來臺灣通行證效期應有6個月以上。

  • 移民署 Q385. 持憑居留證之香港澳門居民入境時,應備證件效期未滿6個月可以入境嗎?

    可以,持憑有效居留證入出境證之香港澳門居民搭配有效護照即可來臺,經查驗審查後入境。

  • 移民署 Q386. 國內在學役男,如何申請出國?

    經核准在學緩徵之役男若要短期出國,得向鄉、鎮、市、區公所或至內政部役政署網站「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作業系統」申請出國核准。

  • 移民署 Q387. 國人申報護照遺失後,又找到該本護照,能否以該本護照入出境?

    護照經申報遺失後,不得再持該護照入出境。

  • 移民署 Q388. 18歲未服役男子,出國需辦理出境核准嗎?

    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男子年齡屆19歲之年1月1日起出國前須申請出國核准。

  • 移民署 Q389. 如何請求國家賠償?

    任何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您的自由或權利,或因怠於執行職務,致使您的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或因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使您的身體或財產受損害,您皆得依國家賠償法第二條第二項及第三條第一項規定申請國家損害賠償。如您欲申請國家損害賠償,應依同法施行細則第十七條規定,以書面載明您的詳細身分資料及請求賠償之事實、理由及證據、請求損害賠償之金額或回復原狀之內容及賠償義務機關...等,由您簽名或蓋章,向該公務員所屬之機關或該公共設施設置或管理之機關提出請求。

  • 移民署 Q390. 至內政部移民署服務站申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須多久時間?

    於本署國內各縣市服務站申請,證件齊全並繳交規費後,當場發給入出國日期證明書。惟國人申請1983年以前之入出國日期紀錄需7個工作天;外國人申請1991年以前之入出國日期紀錄需10個工作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