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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移民署 Q391. 外國人逾期停留或居留者,應到哪裡辦理出國手續?

    外國人逾期停留或居留者,逾期90日以下,得至本部移民署於機場、港口之國境事務隊或服務站辦理罰鍰及出國手續;逾期91日以上者,須向停留或居留地之本部移民署各縣市專勤隊自行到案,製作筆錄後至服務站辦理前項手續。

  • 移民署 Q392. 請問移民署有沒有提供檔案閱覽服務?要如何辦理?有沒有申請限制?

    1.為提供民眾應用本署的檔案,本署已訂有檔案申請閱覽須知,該規定已登載於本署全球資訊網站首頁/政府資訊公開/檔案應用專區/內政部移民署檔案申請閱覽須知--檔案下載,申請的表格及填寫須知等資訊在網站就可以下載,歡迎多加利用。 2.要申請檔案閱覽請填寫申請書,以書面送交或郵遞本署辦理收件。 3.本署受理後,將交由產生該檔案的業務單位進行審查,是否合於檔案法等相關規定,經核准後始得應用。如有依法令不得提供閱覽或應依其他法令申請閱覽者,自受理申請書之日起30日內為核准或駁回之決定,並且會以書面敘明理由回覆申請人。

  • 移民署 Q393. 外國人可不可以因移民署公務員執行職務時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權利為理由請求國家賠償?

    我國對外國人之國家賠償責任依照國家賠償法第十五條規定係採相互保證之平等互惠原則,不以我國與外國有外交關係為限,也就是依照條約或被害的外國人之本國法令或慣例,我國人民可以在該國與該國人民同樣享有請求國家賠償的權利時,該外國人才能請求國家賠償。反之,如該國不承認國家賠償責任,或雖有國家賠償的法令而不適用於我國人民,則該外國人就不能適用本法請求國家賠償。相關解釋可以參照法務部76年1月7日法律決字第115號函釋、89年5月29日法律字第018701號函釋。

  • 移民署 Q394. 請問申請進度要如何查詢?

    您可至移民署網站查詢申請進度https://www.immigration.gov.tw/5382/5385/7244/7341/

  • 移民署 Q395. 註冊窗口(移民署受理申請之櫃檯)職責為何?

    移民署受理申請之櫃檯,負責執行民眾臨櫃申請外來人口自然人憑證之身分識別及鑑別程序,及廢止申請作業。

  • 移民署 Q396. 自然人憑證於卡片印製完成後可否申請退費?

    不可以。如卡片已印製申請人之姓名、卡號及有效期限,此卡已客製化完成,僅限申請人使用,因卡面已列印姓名且IC卡已寫入憑證,此卡無法給其它人使用,所以已完成印製之卡片不可申請退費,申請前敬請考量。

  • 移民署 Q397. 若外來人口自然人憑證不再需要使用,該如何處置?

    憑證用戶須本人攜帶晶片IC居留證正本,親臨至內政部移民署各服務站提出廢止憑證申請。 憑證一旦廢止之後,用戶於日後如欲再度使用憑證,於重新申辦憑證IC卡時,需比照初辦憑證IC卡流程,親至移民署任一服務站重新辦理。

  • 移民署 Q398. 申請外來人口自然人憑證為何需要親自到移民署申請,不得委託?

    電子憑證依據安全等級區分,可分四級,電子化政府各憑證管理中心所核發之電子憑證,是屬於較高安全等級的憑證,可做為網路證明,是電子化政府網路申辦服務的基礎。為了保障個人的權益,必須本人親至移民署服務站辦理,經核對驗證個人身分及基本資料無誤後,才受理申請。

  • 移民署 Q399. 國家賠償法所稱「公務員」是什麼?

    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1項規定:「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是採最廣義的規定。故不論該公務員是由於選舉、派用、任用、聘用、或是僱用;是不是編制內的人員都在所不問;而且不以行政機關的人員為限,只要是依法令從事於公務,即為該法的公務員。例如:各機關的僱員、工友、司機等,也是本法所稱的「公務員」。

  • 移民署 Q400. 國家賠償法第2條所稱「自由」是什麼?

    所謂「自由」,包括憲法上所定的一切自由在內,如身體自由、居住遷徙自由、集會結社自由、言論出版自由等皆是。 參考條文:本法第2條、憲法第7 條至第24條

  • 移民署 Q401. 國家賠償法第2條所稱「權利」是什麼?

    所謂「權利」,凡財產權、生命權、身體權、名譽權及健康權等皆屬之。 參考條文:本法第2條、憲法第7 條至第24條

  • 移民署 Q402. 就業金卡會自動轉成永久居留嗎?

    不會,你必須要自行提出申請。

  • 移民署 Q403. 我現在持外僑居留證,如果變更居留地址是否要去服務站登記?

    外國人於居留期間,變更居留住址或服務處所時,應於事實發生15日內辦理變更登記,未依規定申請辦理變更登記者,處新臺幣2000元至1萬元罰鍰。

  • 移民署 Q404. 外國人須在臺居住多久才能申請永久外僑居留證?

    外國人在我國合法連續居留5年,每年居住超過183日,並符合相關要件者,得申請外僑永久居留證。

  • 移民署 Q405. 如何辦理自動查驗通關系統?

    我國年滿12歲且身高140公分以上之有戶籍國民持「中華民國護照」或「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金馬證)」(持金馬證者,僅限於金門水頭商港使用)即可免費辦理註冊。註冊方式如下: 1、閘道自助註冊(無需事先註冊):申請者至自動通關閘道前使用護照進行掃描讀取,於閘道螢幕點選同意錄存臉部影像或再擷取雙手指紋(指紋為自願錄存項目,非必要項目),閘門開啟後,即可同時人貌比對及註冊,註冊及通關時間大約30秒。 2、人工註冊(需事先註冊):申請者事先至人工註冊櫃檯,向移民官出示護照後,錄存申請者臉部影像或雙手指紋(指紋為自願錄存項目,非必要項目),於申請書上簽名確認即完成註冊,註冊時間大約1分鐘,完成後再至閘道通關。 開放特定外來人口亦能使用本系統,不同身分註冊所需證件如下: 1、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 :持有臺灣地區居留證、臨人字號入國許可、單次入國許可證(港澳)、多次入國許可證或臨時入國許可證之一。 2、香港或澳門居民具居留身分且取得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 3、大陸地區人民:經核發長期居留證及多次出入境證、依親居留證及多次出入境證。 4、外國人: 4.1 經核發多次重入國許可,且持外僑居留證、外僑永久居留證、就業PASS卡或就業金卡之一。 4.2 持有外交部核發之外交官員證。 5、全球入境計畫美籍公民:經我國審核通過成為自動查驗通關會員,持晶片護照申請。 6、開放信賴韓籍、澳籍、義大利籍、德國籍及新加坡籍旅客:持晶片護照申請。

  • 移民署 Q406. 有戶籍國民以自然人憑證查詢有無被限制出國查詢,出現錯誤代碼及處理方法?

    一、常見錯誤代碼說明如下: 1.錯誤代碼:9056 研判卡片不存在,請檢查卡片偵測不到或未插入。 2.錯誤代碼:9039 為密碼錯誤,請注意鍵盤大小寫狀況。 3.錯誤代碼:7、66501為憑證已過期。 4.錯誤代碼:7、66503為憑證已註銷或停用。 5.錯誤代碼:7、66503為身分驗證失敗。 二、錯誤排除方式說明如下: 1.確認自然人憑證卡片有插入讀卡機,確認輸入的完整ID是正確的,並使用正確的自然人憑證。 2.確認讀卡機運作正常。 3.重新拔插卡片。 4.可透過內政部網站檢測憑證是否有損毀,自然人憑證IC卡問題檢測, 請使用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提供之檢測工具測試→ 內政部自然人憑證管理中心: https://moica.nat.gov.tw/download_1.html。

  • 移民署 Q407. 哪些人可以申請外籍商務人士使用快速通關證明?

    申請日當日回推過去12個月有3次以上入境臺灣紀錄之外國人、香港澳門居民以及在臺駐點服務之大陸地區人民,可以至移民署網站申請外籍商務人士使用快速通關證明。 在臺駐點服務之大陸地區人民為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第35條第1項及第21條附表第二項專業交流之第7款駐點服務人員,包含: 1.大陸地區之非營利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經各該主管機關許可,在臺灣地區設立辦事處或分支機構,其所派駐在臺灣地區從事業務活動之人員。 2.海空運駐點服務人員。 3.駐點記者。 4.跨國企業內部調動服務人員。

  • 移民署 Q408. 外國人申辦中華民國簽證後更換新護照,但簽證貼於舊護照上,該如何入境?

    入境時請同時出示新、舊護照及未逾效期之簽證,以利查驗人員確認。

  • 移民署 Q409. 在臺灣地區出生,且兼具外國國籍之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首次出國者,應持何種護照?

    應持中華民國護照出國。

  • 移民署 Q410. 持有居留證之外國人、港澳居民於國外更換護照,該如何入境?

    入境時請同時出示新、舊護照及有效居留證,以利查驗人員確認。

  • 移民署 Q411. 持有臺灣地區依親居留證及多次出入境證或臺灣地區長期居留證及多次出入境證之大陸地區人民申請自動查驗通關,費用為何?

    無需收費。

  • 移民署 Q412. 旅客使用自動查驗通關入境後,當天忘記至公務櫃檯補蓋查驗章戳,事後要如何取得入出國證明資料?

    請至各地服務站申辦入出國日期證明,或以自然人憑證至移民署網站線上申辦。

  • 移民署 Q413. 使用自動查驗通關入境之旅客,若為須填寫入國登記表者,應如何填寫?

    入境旅客須於使用自動查驗通關前先至移民署網站填寫線上入國登記表,填寫完成後才能使用自動查驗通關。填寫紙本入國登記表者無法使用自動查驗通關入境。

  • 移民署 Q414. 美國「全球入境計畫」(Global Entry, GE)會員申請自動查驗通關,可否申請退費?

    申請案經受理後,不予退還相關費用。

  • 移民署 Q415. 外籍商務人士使用快速通關證明使用效期?

    外籍商務人士使用快速通關證明使用效期為1年,不得延期,到期後若仍符合申請資格,可再次申請。

  • 移民署 Q416. 國民申請自動查驗通關,費用為何?

    無需收費。

  • 移民署 Q417. 請問到移民署各直轄市、縣(市)服務站及各機場、港口國境事務隊臨櫃申辦證照繳納規費,有哪些繳費方式?

    民眾至移民署各直轄市、縣(市)服務站及各機場、港口國境事務隊臨櫃申辦相關證照繳納規費,除可以現金繳納外,自109年7月1日起,尚可以使用信用卡或「台灣Pay」行動支付繳費。

  • 移民署 Q418. 我已依規定向移民署服務站臨櫃繳納證照規費,但之後我申請的案件未獲核准,應如何申請退費?

    有關退還上開證照規費申請須知,說明如下: 一、申請地點:本署各直轄市、縣(市)服務站。 二、應檢附文件: (一)退費申請表(可向服務站索取)。 (二)申請退還之原證照規費收據正本。 (三)掛號回郵信封(請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及連絡電話)。 (四)存摺封面影本(供確認國庫退費支票受款人資料用)。 三、本署處理方式:退費申請經核准者,將開立國庫退費支票以上開 回郵信封寄回。 四、進度查詢:可洽本署秘書室謝小姐,電話:(02)2388-9393分機2777。

  • 移民署 Q419. 我已和移民署簽約租用場地提供民眾使用投幣式影印機、快照機或自動販賣機,請問我如果想匯款繳交每期場地租金,應該如何辦理?

    一、您可以就近至承辦匯款業務之金融機構臨櫃匯款至移民署機關專戶,該專戶帳戶資料如下: (一)金融機構(解款行)名稱:中央銀行國庫局。 (二)金融機構(解款行)代號:0000022。 (三)帳戶名稱:內政部移民署租金收入戶。 (四)帳號:07085801035005。 二、匯款至本署機關專戶,其性質屬於「公庫匯款」,須請您到金融機構臨櫃填寫匯款單辦理,並請留意無法以自動櫃員機(ATM)辦理匯款。 三、填寫匯款單匯款時,如有其他附註說明,可於匯款單附言欄內備註。

  • 移民署 Q420. 香港澳門居民工作居留屆期可否留臺找工作?

    香港澳門居民如工作居留屆期,於居留期限屆滿前,如欲覓職,得以書面敘明理由申請延期6個月,有必要者,得再申請延長1次,總延長居留期間最長為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