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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移民署 Q91. 跨國企業可否邀請大陸地區員工內部調動服務,可停留多久?

    大陸地區人民擔任跨國企業之負責人、經理人或從事專門性、技術性服務,且任職滿1年,因跨國企業內部人員調動服務,得申請進入臺灣地區。初次停留期間不得逾3年,且申請人之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身心障礙且無法自理生活之已成年未婚子女得申請隨同來臺。

  • 移民署 Q92. 陸配初次申請來臺,經由小三通入境,臺配需到金門配合面談嗎?

    一、陸配初次團聚須經機場、港口接受面談,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始得由金門入境: (一)來臺地址為金門。 (二)在大陸地區福建設有戶籍。 二、陸配國境面談處所為入境之機場或港口,經由小三通抵達金門,臺配必須與陸配同在金門接受面(訪)談。

  • 移民署 Q93. 換領新護照,致舊護照截角作廢時,重入國許可是否可以繼續使用?

    可以。只需於入境時,將新、舊護照同時遞交證照查驗人員查驗即可。

  • 移民署 Q94. 持港澳居民「臨時入境停留」許可來臺可否申請延期?

    港澳居民經網路申請之「臨時入境停留」許可(即所謂「網簽」)者,得於許可後3個月內入境1次,停留期間為自入境翌日起30日,入境後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外,不得申請延期停留: (一)懷胎7個月以上或生產、流產後2個月未滿者。 (二)罹患疾病而強制其出境有生命危險之虞者。 (三)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在臺灣地區患重病或受重傷而住院或死亡者。 (四)遭遇天災或其他不可避免之事變者。 (五)跨國(境)人口販運之被害人,有繼續停留臺灣地區協助偵查或審理之必要,經檢察官或法官認定其作證有助於案件之偵查或審理者。

  • 移民署 Q95. 大陸地區人民旅居海外多年,申請來臺時如無法提供大陸地區居民身分證,可否以大陸護照代替?

    原則上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時,應填寫大陸身分證號碼及檢附身分證件,如旅居海外多年,無法提供身分證,得以大陸護照(或足資證明身分之文件)代替申請來臺。

  • 移民署 Q96. 外籍配偶與國人生育子女後,是否可以因而縮短申請歸化國籍所需期間?

    依據國籍法相關規定,不會因此縮短。

  • 移民署 Q97. 港澳居民以配偶身分在臺居留,何時可定居?

    如以配偶身分申請來臺居留,經許可居留後,原申請居留原因繼續存在者,其婚姻關係應存續3年以上或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已生產子女者並在臺居留一定期間(指自定居申請日往前推算連續居留滿1年,1年內得出境30日,或連續居留滿2年且每年在臺灣地區居住270日以上),得申請在臺定居;故以依配偶申請居留、定居後至設籍之時間需因人而異。舉例:港澳配偶103年3月25日經許可居留,婚姻關係期間已生育子女、居留1年期間出境未逾30日,最快可於104年3月25日後,檢附應備文件向本署各服務站申請在臺定居。

  • 移民署 Q98. 大陸地區人民能否以探病事由申請來臺?相關改變為何?

    為逐步落實兩岸人員常態化往來之政策目標,103年業刪除探病事由,原規定大陸地區人民可申請來臺探病之資格,經歸納整併至探親相關規定。

  • 移民署 Q99. 同行照料者與同行照護者有何差異?

    二者差異處如下: 一、同行照護者,係具有大陸地區之醫事人員身分;同行照料者,須與主申請人具有配偶或18歲以上2親等內血親之關係。 二、同行照護者,應與申請人同一航(船)班進入臺灣地區;同行照料者,除應與申請人同一航(船)班進入臺灣地區外,原則亦應與申請人同一航(船)班離開臺灣地區。 三、同行照護者,可自行先離開臺灣地區,無需經主管機關核准;同行照料者,如有因工作或其他特殊情形須先出境等例外情事,並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得再申請入境;其再入境者,除有罹患重病或受重傷須延後出境情形外,應與申請人同時出境。

  • 移民署 Q100. 社會交流的事由或活動大致有哪些類型?

    社會交流事由或活動包含短期探親、長期探親、團聚、隨行團聚、奔喪、運回遺骸骨灰、探視或其他相關活動等。

  • 移民署 Q101. 如何檢舉失聯移工?

    建議您可以向地方勞政主管機關各縣市政府勞工局檢舉,亦可向本署所屬各專勤隊舉發相關違法案件。 檢舉非法移工網址及電話如下: 一、撥打勞動部「檢舉非法外籍移工專線(0800-000978)」、「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逕行檢舉。 二、內政部移民署所屬各專勤隊地址及電話,可至下列網址查詢: https://www.immigration.gov.tw/5385/5388/7181/7184/7187/

  • 移民署 Q102. 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如何查詢有無經禁止出國?有戶籍國民以自然人憑證查詢是否被限制出國,查詢入口網址為何?

    一、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查詢有無經禁止出國,可利用自然人憑證上網查詢,或持相關證明文件至本署各縣市服務站查詢本人有無經禁止出國;請參考下列網址: https://www.immigration.gov.tw/5382/5385/7244/7250/7254/15553/16511/ 二、申獲自然人憑證之有戶籍國民,可憑自然人憑證,上網查詢自己有無被限制出國。備妥自然人憑證後,請進入以下網址連結: https://egate.immigration.gov.tw/NIA_OnlineApply_inter/personVoucher/personVoucherForm.action 業務方面服務電話:02-2388-9393#2652 資訊方面服務電話:02-2388-9393#2411

  • 移民署 Q103. 申請人於國內,如何申請個人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

    請檢附有效之身分證明文件(國民為國民身分證或護照;外來人口為居留證、護照或入出境許可證)正本及影本,至內政部移民署各服務站申請,每份須繳納規費新台幣100元。

  • 移民署 Q104. 有人認為受到歧視,應如何處理?

    一、入出國及移民法第62條明定,任何人不得以國籍、種族、膚色、階級、出生地等因素,對居住於臺灣地區之人民為歧視之行為。申訴人若遭異樣眼光排擠或偏見相關之對待致權利受侵害,得依規定向本署提出受歧視申訴,申訴書可於本署網頁 「常見問題」/ 「居住臺灣地區人民受歧視申訴」專區下載。 二、本署受理申訴後,會依規定召開「居住臺灣地區人民申訴審議小組」會議,委員審議所提申訴事項是否符合構成歧視之行為。

  • 移民署 Q105. 申請外來人口憑證IC卡的資格為何?

    年滿十八歲以上 持有內政部移民署核發之晶片IC居留證正本(效期內)

  • 移民署 Q106. 外籍或大陸配偶離家出走了,我該向哪一個單位報案協尋?

    外籍或大陸配偶行方不明,其國人配偶或親屬可逕至本署各縣市專勤隊報案協尋。惟審查發現被協尋人已出境(國)者,不得列為協尋對象。

  • 移民署 Q107. 香港或澳門居民網路申請「臨時入境停留」或「短期停留」比較?

    一、臨時入境停留: (一)非香港或澳門出生之香港或澳門居民再次以港澳居民身分申請來臺。 (二)預定來台停留期限30天以內者。 (三)該證入境效期為3個月,逾期自動作廢,即可上網再次提出申請。 (四)費用:免費。 (五)申請網址: https://niioa.immigration.gov.tw/NIA_OnlineApply_inter/visafreeApply/visafreeApplyForm.action 二、短期停留: (一)非香港或澳門出生之香港或澳門居民初次以港澳居民身分申請來臺。 (二)來台停留期限為3個月,得申請延期1次,期限3個月。 (三)單次入出境許可證入境效期為6個月,得申請延期1次,期限6個月( 未入境前延期費用:新臺幣300元)。 (四)費用:單次入出境許可證新臺幣600元。 (五)申請網址:https://coa.immigration.gov.tw/coa-frontend/overseas-honk-macao

  • 移民署 Q108. 我家隔壁的移工好像受到勞動剝削,請問我要如何分辨她是不是人口販運被害人?

    以下幾點是人口販運案件被害者常見特徵: 一、身分證明或旅行文件被扣留者。 二、身體有遭受暴力或被虐待之跡象者。 三、被限制自由,無法任意離開或出入均有他人陪同者。 四、無法任意與他人通訊者。 五、薪資或性交易所得遭到不當剋扣者。 如果您發現上述情形,請記得撥打報案專線內政部警政署110、勞動部1955、及內政部移民署(02)23883095。

  • 移民署 Q109. 請問那裡可以申辦自動查驗通關註冊?

    1.松山機場 ●自動查驗通關閘道自助註冊。 ●人工註冊: 入境查驗櫃檯(管制區內):全天候申辦(以航班時間為主)。 出境查驗櫃檯(管制區內):全天候申辦(以國際航班時間為主)。 第一航廈1樓出境大廳(管制區外、7-11旁):申辦時間為每日07:00至18:00。 2.桃園機場第一航廈 ●自動查驗通關閘道自助註冊。 ●人工註冊: 第一航廈入境大廳發證櫃檯(管制區內):申辦時間為每日08:00至23:00。 第一航廈3樓出境大廳(管制區外):申辦時間為每日06:30至22:00。 3.桃園機場第二航廈 ●自動查驗通關閘道自助註冊。 ●人工註冊: 第二航廈入境大廳發證櫃檯(管制區內):申辦時間為每日05:30至23:00。 第二航廈入境大廳證照查驗區(管制區內):申辦時間為每日10:00至23:00。 第二航廈3樓出境大廳19號報到櫃檯前(管制區外):申辦時間為每日06:30至22:00。 4.臺中機場 ●人工註冊: 入境查驗櫃檯(管制區內):全天候申辦(以國際航班時間為主)。 出境查驗櫃檯(管制區內):全天候申辦(以國際航班時間為主)。 國際航廈1樓出境大廳(管制區外):申辦時間為每日07:00至17:00。 5.高雄機場 ●自動查驗通關閘道自助註冊。 ●人工註冊: 入境查驗櫃檯(管制區內):申辦時間為每日08:00至22:00。 3樓移民署櫃檯(管制區外、護理站旁):申辦時間為每日05:20至當日出境班機報到手續結束止。 6.金門水頭港 ●自動查驗通關閘道自助註冊。 ●人工註冊:入、出境查驗櫃檯:全天候申辦(限搭乘該航次客輪旅客)。 7.基隆港(東西岸旅運中心) ●自動查驗通關閘道自助註冊。 ●人工註冊:全天候申辦(限搭乘該航次客輪旅客)。 8.移民署下列服務站(人工註冊): 臺北市服務站: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02)23889393分機2131。 臺中市第一服務站:臺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三路22號1樓,(04)24725103。 花蓮縣服務站:花蓮縣中山路371號5樓,(03)8329700 。 嘉義市服務站:嘉義市東區吳鳳北路184號2樓,(05)2166100。 高雄市第一服務站:高雄市苓雅區政南街6號5樓、6樓,(07)7151660。 申辦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每日08:00至17:00。 9.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北棟1樓,人工註冊): 申辦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每日09:00至17:00。 10.全國各戶政事務所(限首次申請護照人別確認或首次申請護照一站式服務同時辦理自動通關註冊人工註冊): 申辦時間以全國各縣市戶政事務所公布上班時間為準。

  • 移民署 Q110. 我是外籍配偶,第一次辦外僑居留證,需要國人配偶陪同嗎?

    外籍配偶第一次辦理外僑居留證或因結婚變更居留事由為依親時,須有國人配偶同行辦理,並核發一年效期外僑居留證,其申請應向依親之國人配偶現在居住地之移民署服務站申請。

  • 移民署 Q111. 父母在國內外都沒有結婚,可以幫子女辦理定居設籍嗎?

    非婚生子女如果要申請在臺定居設籍,依母定居者,子女應從母姓並檢附母之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正本、影本(正本驗畢退還)及未婚切結書,依父定居者,檢附父已完成認領登記之戶口名簿正本、影本(正本驗畢退還)。如果對於辦理定居之申請文件有疑義,可以參考內政部移民署「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請在臺灣地區定居送件須知」https://www.immigration.gov.tw/5385/7244/7250/7281/定居/36430/

  • 移民署 Q112. 大陸地區人民旅居國外(大陸地區、香港及澳門以外)地區之大陸地區人民如何申請來臺從事專業交流或商務活動交流?

    大陸地區人民旅居國外(大陸地區、香港、澳門以外)者,申請來臺從事專業交流或商務活動交流,皆由臺灣地區邀請單位於本署線上系統代為申請,申請人(大陸地區人民)另須檢附申請書、大陸地區核發效期6個月以上旅行證件或足資證明之身分文件、僑居地身分證明及在職證明等文件向我駐外館處申請;如申請人旅居國家無駐外館處者,僅由邀請單位代為線上申請即可。

  • 移民署 Q113. 目前外來人口自然人憑證已開放上線的應用服務有哪些?

    目前已開放之應用服務,請連結至憑證管理中心專屬網站,網址:http://moica.nat.gov.tw/〈外來人口 / 應用服務〉,可查詢相關說明與連結。未來將配合電子化政府陸續提供多項網路應用申辦服務,相關應用服務之詳細內容,請參閱各網站說明。

  • 移民署 Q114. 外來人口自然人憑證IC卡是否可代替護照或居留證使用?

    目前並無法令依據,故不可取代實體護照或居留證。

  • 移民署 Q115. 民眾至移民署服務站完成外來人口自然人憑證申請後,如逾15日未至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網站辦理繳費,是否須重新申請?

    民眾於移民署服務站臨櫃申請完成後,繳費期限為申請日隔天起15日內完成繳費,逾期須至移民署服務站重新申請。

  • 移民署 Q116. 請問入出國日期證明書可以線上申請嗎?

    入出國日期證明書線上申辦系統已推行 (一)以自然人憑證至內政部移民署全球資訊網線上申請。 網址:https://ncp.immigration.gov.tw/niaweb/entryExitQuery (二)至數位發展部之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My Data)平臺線上申請。(依數位發展部網站規定) https://mydata.nat.gov.tw/personal/detail/API.LPvQONMWj6

  • 移民署 Q117. 設籍在金門、馬祖人民,不辦理護照如何走小三通?

    在金門、馬祖或澎湖設籍6個月以上之臺灣地區人民,得向移民署金門、馬祖或澎湖服務站申請核發3年效期多次入出境許可證,經查驗後由金門、馬祖或澎湖入出大陸地區。

  • 移民署 Q118. 邀請單位申請大陸商務或專業人士來臺時,是否須檢附邀請函?

    依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第五條,邀請函非大陸地區人民商務或專業申請之應備文件,惟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審查時認有必要時,仍應配合檢附邀請函,以利審查。

  • 移民署 Q119. 國人換護照需重新註冊自動查驗通關系統?

    不用,本國籍民眾申請自動通關服務是終身有效。

  • 移民署 Q120. 如何查詢新舊統一證號申請號碼?

    (1) 請自「我的e 政府」或各大搜尋引擎平台(如YAHOO、 GOOGLE)連結至本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immigration.gov.tw/)。 (2)首頁/申辦服務/線上申辦/外國人民/移民署新舊統一證號申請結果查詢,其網址為: (https://niioa.immigration.gov.tw/uino/)。 (3) 如持有統一證號基資表,輸入以下 (統一證號、UI No./生日 Birthday/YYYYMMDD及檢查碼 Check Code)等作為查詢條件。 查詢其結果,說明如下: (1)請輸入統一證號與生日,若有新舊統一證號則系統會同時列表新舊統一證號。 (2)如資料輸入錯誤或是沒有新舊統一證號,將回應「查無資料」。 (3)統一證號屬於具直接識別性之個人資料,爰查詢結果採部分遮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