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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警政署 Q271. 請問什麼是「警械」?

    「警械」是指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所使用的棍、刀、槍及其他經核定的器械。警械的種類及規格經行政院95年5月30日院臺治字第0950023739號函修正核定。

  • 警政署 Q272. 警察機關如何協助主管機關處理動物保護案件?

    一、按「動物保護法」之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 (市) 為縣 (市) 政府。 二、動物保護案件,雖屬農政單位之法定職掌,但為發揮共同一體之行政機能,如有「行政程序法」第19條各款情形之一,警察視個案於權限範圍內協助之。 三、本署已於101年11月研定「警察協助處理虐殺動物案件作業程序」及「行政院農委會各縣市政府負責與警察聯繫之動物保護機關窗口名冊」各1種,函發通令各警察機關如有受理動物保護涉及行政刑罰案件時,務必先行通知(或聯繫)地方動物保護主管機關派員至現場處理,由主管機關作專業認定,如需警察機關配合偵辦移送時,各警察機關應積極給予必要之協助;如遇有虐待或傷害動物行為嚴重、情況緊急時,警察機關應先派員到場制止,同時聯繫主管機關派員到場接續處理。 四、基於尊重動物生命,保護動物,本署已要求各直轄市、縣(市)警察局與相關警察機關,於102年常年訓練學科講習課程內納入動物保護課程,俾灌輸員警動物保護觀念,落實警察機關協助處理動物保護案件機制。

  • 警政署 Q273. 警察臨檢時要求民眾出示相關證件,可否簡化便民?

    一、警察行使身分查證措施時,要求民眾出示國民身分證等相關證件,係基於預防犯罪及防止危害需要。 二、警察查證民眾身分時,民眾出示足資證明其身分之文件或具實告知身分資料供執勤員警查證即可,並未限定於國民身分證。

  • 警政署 Q274. 修訂「警察職權行使法第15條」有關治安顧慮人口查訪對象之規定。

    一、警察職權行使法第15條係有關治安顧慮人口查訪規定,包括殺人、強盜、搶奪、常業竊盜、放火、性侵害、恐嚇取財、擄人勒贖、組織犯罪、受毒品戒治人、毒品犯罪、槍砲彈藥罪、檢肅流氓條例等13類。為因應刑法常業竊盜罪於95年7月1日刪除及檢肅流氓條例於98年1月21日廢止,且考量近年國內治安狀況與民眾感受,爰修正上揭條文內容。 二、本案業奉 總統100年4月27日華總一義字第10000079361號令公布修正警察職權行使法第15條條文。

  • 警政署 Q275. 臺中港區已公告可以合法釣魚之處所有幾處?未遵守規定如何處罰?

    一、臺中火力發電廠南端導流堤出水口處海釣平臺(全日24小時開放);100號碼頭堤面區(長329公尺、寬12公尺)(全日24小時開放);臺中港北防波堤(長度約1,535公尺)開放垂釣(冬季:10月至翌年3月每日7至18時開放,夏季:4月至9月每日05:30至18時開放,管理單位:社團法人臺中市台灣釣魚人大聯盟協會公告時間為準)。 二、在臺中港未公告開放釣魚之區域釣魚者,依商港法第71條:「……公告區域外垂釣者,由航港局或指定機關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並得沒入其釣具」。

  • 警政署 Q276. 警察實施身分查證時,應注意那些事項?

    一、執行前: (一)執行人員應於出入登記簿簽註出勤,到達現場後向勤務指揮中心通報。 (二)執行人員著制服執勤,著便衣人員應出示證件、表明身分並告知事由。 二、執行中: (一)受身分查證人同意時之處理方式: 1、實施現場身分查證。 2、受身分查證人未攜帶身分證件或拒絕出示身分證件或出示之身分證件顯與事實不符,而無從確定受檢人身分時,必要時得勤務處所查證。 3、報告勤務指揮中心及通知受臨檢、身分查證人指定之親友或律師。 4、自攔停起不得逾三小時。 (二)受身分查證人不同意時,當場陳述理由,表示異議: 1、異議有理由:停止身分查證,任其離去。 2、異議無理由:續行身分查證。 3、受身分查證人請求時,填具「警察行使職權民眾異議紀錄表」一式三聯,第一聯由受身分查證人收執、第二聯由執行單位留存、第三聯送上級機關。 三、檢查結果: (一)發現違法(規)情事,依法定程序處理(例如發現受臨檢、身分查證人違反刑事法案件,應即轉換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執行,並告知其犯罪嫌疑及相關權利【刑事訴訟法第95條】)。 (二)身分查明後,未發現違法(規)情事,任其離去。

  • 警政署 Q277. 請問攜帶氣壓式泡沫洗面乳出境需不需要託運?法律是否有明文規定?(航空警察局)

    一、 (一)自96年3月1日起,搭乘國際線班機(含國際包機)旅客,隨身所攜帶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容器限制在0.1L以下,並應裝於1個不超過1L且可重複密封之透明塑膠袋內,所有容器裝於塑膠袋內時,塑膠袋應可完全密封。 (二)旅客攜帶旅行中所必要但未符合前述限量規定之嬰兒牛奶(食品)、藥物、糖尿病或其他醫療所需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需向安全檢查人員申報,並獲得同意後,始得隨身攜帶上機。因此攜帶氣壓式泡沫洗面乳上機,須符合以上規定。 二、噴劑(Aerosol)的定義是:由金屬、玻璃或塑膠製成的一種不再灌裝的容器,內含壓縮的、液化的、或壓力下溶解的氣體,含有或不含有液體、糊漿或粉末,具有自我關閉之釋放裝置,可讓內容物以氣體懸浮的固態或液態顆粒之形態噴出,或是以泡沫、糊漿或粉末之形態噴出,或是以液體或氣體之形態噴出。

  • 中央警察大學 Q278. 有關各學制畢業門檻及畢業學分數

    請上教務處網頁-下載專區-學生專區-教育計畫查詢,或上本系網頁「課程規劃」中查詢。

  • 中央警察大學 Q279. 如何得知中央警察大學水上警察學系舉辦研討會訊息?

    中央警察大學水上警察學系研討會相關議程表及報名方式詳如以下網址: http://mp.cpu.edu.tw/files/40-1089-164-1.php

  • 中央警察大學 Q280. 警察大學法律系與其他大學法律系的課程有何不同?

    警察大學法律系除了要修習一般大學法律系該有的學科外,尚須修習警察法相關課程及體技(射擊柔道)等課程。

  • 中央警察大學 Q281. 請問中央警察大學行政警察學系(含碩士班)實習內容為何?

    1.第1階段:學士班四年制學生在二升三年級暑假及研究所碩士生(一般全時生)在一升二年級者,參加第1階段實習,學習基層警員的工作。 2.第2階段:學士班四年制學生在三升四年級暑假、二年制技術系學生在一升二年級暑假及研究所碩士生(一般全時生)參加過第1階段實習者,參加第2階段實習,於分局及派出所學習基層幹部工作。

  • 警政署 Q282. 請問遇到別人的汽車警報器一直響,要如何處理?

    依「噪音管制法」第6條規定,製造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者,由警察機關依有關法律處理之。因此,日後若遇到此類情狀,可直接撥打「110」,當地警察機關即會派員到場處理。

  • 警政署 Q283. 外籍移工失聯達3日以上,雇主應如何通報主管機關處理及協尋?

    依就業服務法第56條規定:「受聘僱之外國人有連續曠職三日失去聯繫或聘僱關係終止之情事,雇主應於三日內以書面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入出國管理機關及警察機關。……」,或撥打勞動部「1955」專線(24小時服務專線)通報外籍移工失聯情形,以利當地勞政主管機關、內政部移民署及警察機關查察。

  • 中央警察大學 Q284. 如何向中央警察大學請領1萬元以下貨品款項(零用金)?

    有關請領1萬元以下貨品款項(零用金),計有以下幾種方式: 1.到校請款:攜帶履約廠商大章與小章,至總務處經理組請領貨款。 2.銀行匯款:履約廠商提供銀行帳戶資料,本校將貨款匯至銀行帳戶,其匯款手續費由履約廠商負擔。 3.郵政劃撥:履約廠商提供郵政劃撥帳號,本校將貨款劃撥至郵政劃撥帳號。

  • 警政署 Q285. 民防人員權利及義務為何?

    一、民防人員權利 (一)接受訓練、演習、服勤時,辦理機關(構)得依實際需要供給膳宿、交通工具或改發代金。 (二)參加服勤期間得發給津貼,其津貼標準為依公告基本工資,按實際服勤日數核計發給服勤津貼,但已依其本職身分或其他法令規定領取津貼者,不得再行領取本津貼。 (三)接受訓練、演習、服勤期間,所屬機關(構)應給予公假。 (四)因接受訓練、演習、服勤致傷病、身心障礙或死亡者,依其本職身分有關規定請領各項給付。無法依前項規定請領各項給付者,依下列規定辦理: 1、傷病者:送醫療機構治療所需費用,由辦理機關負擔。 2、身心障礙者:依下列規定給與1次身心障礙給付: (1)極重度及重度身心障礙者:36個基數。 (2)中度身心障礙者:18個基數。 (3)輕度身心障礙者:8個基數。 (4)死亡者:給與1次撫卹金90個基數。 3、另依「民防法」第9條第2項規定,有關基數之計算以公務人員委任第五職等年功俸最高級月支俸額為準。 二、民防人員義務 (一)參加編組。 (二)參加訓練。 (三)參加演習。 (四)參加服勤。 (五)參加支援軍事勤務:僅限民防總隊及特種防護團體系。

  • 警政署 Q286. 洗錢防制法中規定金融機構應訂定「防制洗錢注意事項」,其內容應該包括哪些事項?

    洗錢防制法第6條規定,金融機構應訂定防制洗錢注意事項,報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備查;注意事項的內容應包括以下事項: 一、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之作業及內部管制程序。 二、定期舉辦或參加防制洗錢之在職訓練。 三、指派專責人員負責協調監督本注意事項之執行。 四、其他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

  • 警政署 Q287. 員警執行酒測勤務依據為何?

    一、員警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勤務,係依警察職權行使法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等相關法令辦理,另為統一酒駕執法作為,俾使員警恪遵正當法律程序,本署函頒「取締酒後駕車作業程序」、「取締酒駕拒測處理作業程序」等作業規定,規範員警於一般勤務中實施交通稽查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攔停稽查,遇有疑似酒後駕車者,始由執勤員警指揮其暫停、觀察,並依前揭作業程序辦理,如研判駕駛人未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則指揮車輛迅速通過,除有明顯違規事實外,不得執行其他交通稽查,以符合法治國依法行政原則。 二、為提升員警取締酒駕執法品質,本署已要求各警察機關落實勤前教育宣導,並將相關法令及作業程序,納入學科常年訓練教材,加強執勤員警取締酒後駕車教育訓練及法令課程,藉由教育訓練,提升員警執法知能及技巧,嚴守依法行政及程序正義原則,進而強化執法品質及效能。

  • 中央警察大學 Q288. 如何投稿中央警察大學學報

    本校學報稿約在行政系網頁中:http://pa.cpu.edu.tw/files/11-1009-1987-1.php 歡迎有興趣投稿者,至本網頁查詢。 本學報預計每年7月出版。

  • 警政署 Q289. 請問警察執行聚眾防處勤務時,如何識別員警身分?

    本署已要求各警察機關,執行聚眾防處勤務,應著具有辨識標誌之防護衣。目前警察人員防護衣上已有識別編號,以布質條碼方式,縫製於左胸前及後背,或直接印製於防護衣上,足資辨識員警身分。

  • 中央警察大學 Q290. 請問貴校誠園藝廊可否對外開放參觀?

    本校誠園藝廊竭誠歡迎前來參觀,民眾於展期間若有興趣前來觀賞,請與主辦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組)洽詢登記後,進入本校前,請於警衛隊換證後再由主辦單位派員接待。

  • 警政署 Q291.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應試資格(年齡、學歷)為何?

    ㄧ、年齡: (一)二等考試:年齡滿18歲以上,42歲以下。 (二)三等、四等考試:年齡滿18歲以上,37歲以下。 二、學歷: (一)中央警察大學畢業或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畢業或經警察人員考試及格者,不得報名本考試。 (二)報考二等考試者,應繳驗碩士以上學位證書影本。 (三)報考三等考試者,應繳驗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學位)證書影本。 (四)報考四等考試者,應繳驗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證書影本。

  • 警政署 Q292. 有哪些情況者,不得報名「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

    一、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應考: (一)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二)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三)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四)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二、同法第 12 條第 2 項規定,依法停止任用者,經公務人員考試錄取,於依法停止任用期間仍不得分配訓練或分發任用為公務人員。

  • 中央警察大學 Q293. 如何參加中央警察大學行政管理學系舉辦的研討會?

    行政管理學系近年均於10月下旬舉辦「執法人員行政管理理論與實踐研討會」,確認研討會舉辦日期及地點後,相關資訊會公佈於官網並採網路報名,官網:http://am.cpu.edu.tw/,歡迎各界人士踴躍參與。

  • 中央警察大學 Q294. 中央警察大學公共安全學系社會安全組與情報事務組之差異?

    中央警察大學公共安全學系社會安全組學生畢業後參加警察特考,由警政署分發任用;情報事務組學生畢業後參加國安特考,由國家安全局分發任用。

  • 中央警察大學 Q295. 體技學期總成績如何計算?

    依據「中央警察大學學生暨研究生體技考核實施要點」規定,體技學期總成績計算方式如下:各「單項體技課程成績」乘以「單項體技課程每週上課時數占每週體技課程總時數之比例」所得積數予以加總,為體技學期總成績。

  • 中央警察大學 Q296. 請問校慶有無開放給一般民眾參觀?

    本校屬性為機關學校,性質不同於一般大專校院,且本校校慶典禮係結合開學典禮共同舉行,典禮中安排長官勗勉、頒發傑出優秀校友獎座及頒授學生年級章外,並無安排其他開放活動,故無法開放民眾參觀,敬請見諒。

  • 中央警察大學 Q297. 我要如何查找警大博碩士論文

    有2種方式可以查找: 1.連結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國家圖書館建置,可線上下載部分已獲授權之論文。 2.連結警大圖書館首頁本校博碩士論文系統,與他校圖書館一樣,已獲授權之論文,可透過館際合作申請影印。

  • 中央警察大學 Q298. 請問中央警察大學與美國姊妹校遊學團交流計畫為何?

    (一)本校原則每年於寒假期間規劃領隊帶領學生前往美國姊妹校,目前交流學校以休士頓大學城中校區為主,於過程中學習美國警政課程,並前往當地刑事司法機關進行參訪,以增進兩校學術交流及情誼,期程依姊妹校安排,大致為14至21天。 (二)交流以美國警政課程、刑事司法機關參訪為重點,期使學生能透過語文課程精進語文能力,實際訪視警察、消防體系之制度,帶領學生拓展刑事司法制度之視野。

  • 中央警察大學 Q299. 新生入校接受預備教育時,有沒有個別會客時間?

    一.本校碩士班全時研究生及學士班學生錄取後應參加新生預備教育1-2週。為達到團體教育訓練之成效,預備教育期間不放假亦無個別會客;惟本校為舒緩新生思鄉心情,學士班將視情況辦理全隊性懇親會活動,並竭誠歡迎家長蒞校探視貴子弟。 二.學生無課時段本校平日白天時間(8時至19時30分)可接受家屬會客。

  • 警政署 Q300. 為何「紫錐花」象徵反毒意念?

    紫錐花設計理念為用堅毅的勇氣淨化對毒品的依賴,提倡健康互愛的心,綻放生命的光彩。紫錐花標章的標準色設計以絳紫色代表優雅與堅毅,米駝色代表清淨與健康,金黃色代表熱情與榮耀。整體設計引用紫錐花堅毅挺拔的意象,取其增加自我健康保護力功效,強調意志力的堅定,傳達良好的拒毒觀念,呼籲全民除了勇敢拒毒之外,亦能勸諫周遭的人拒絕毒品誘惑,成為一個「勇於向毒品說不」、「規勸朋友拒絕毒品」積極進取、自愛自信的健康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