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秘書處 Q91. 請問繳納押標金或保證金時,可以用公司票或個人票繳納嗎?

    不可以,廠商開立之公司票或個人票因非屬「金融機構支票」,不得用以繳納押標金或保證金。

  • 國土測繪中心 Q92. 如何申請加值利用測繪成果?

    一、授權加值利用圖資項目計有:臺灣通用電子地圖成果資料(含主題圖層資料)、國土利用現況調查成果資料、基本地形圖數值資料、地段外圍圖檔及正射影像等5種圖資。 二、申請資格:凡完成公司或商業登記者(需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即可辦理圖資申購。 三、申請要件:填具本中心加值利用申請書並檢附上開證明文件及加值利用規定同意書。 四、申請方式:依所送文件審核,審核後通知准駁結果及後續付費事宜。 五、授權使用目的:申請人得以獲取利益為目的,將測繪成果電子資料改作或編輯而得之成品或加值衍生品,經有償贈與或交易(指所得應課徵所得稅之法定營利性行為)等方式,以公開形式傳播或發行(相關使用規定如加值利用規定同意書)。 六、加值型圖資延長服務:本中心提供「臺灣地區道路及鐵路數值資料檔」及「臺灣地區交通路網圖數值資料檔」等2種圖資加值型授權使用者,自申購或申請更新日次月起6個月內,由本中心主動免費提供更新資料(含異動檔)。

  • 國土測繪中心 Q93. 重測結果公告期間,土地所有權人如認為重測結果有錯誤時,應如何申請辦理?

    公告期間內土地所有權人認為重測結果有錯誤時,可依照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01條規定,填寫異議複丈申請書向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其委任之當地地政事務所提出異議,並繳納複丈費申請複丈,由受理機關訂期辦理複丈。其異議複丈結果無誤者,依重測結果辦理土地標示變更登記,所繳複丈費不予退還;其有誤者,地政機關即更正有關簿冊圖卡,並辦理土地標示變更登記,所繳複丈費予以退還。

  • 土地重劃工程處 Q94. 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辦理市地重劃及區段徵收公共工程之主要工程項目?

    市地重劃及區段徵收公共工程,主要施工項目包括整地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雨水及污水下水道工程、共同管道工程、公共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圍籬工程及民生管線工程等工項。

  • 國土測繪中心 Q95. 採購招標文件如何取得?押標金如何繳納?

    一、採購招標文件可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廠商端下載本中心招標文件。 二、押標金可以現金(請先至本中心出納繳納,取得之收據放入標封內)、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票據抬頭為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無記名政府公債、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繳納,或取具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並需符合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規定之格式,亦可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網線上繳納押標金者,並得檢附線上繳納明細供機關審查。

  • 國土測繪中心 Q96. 本中心年度預算資料如何查詢?

    本中心年度預算資料可於本中心網站查閱,其查詢路徑為【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全球資訊網(http://www.nlsc.gov.tw/)】→【政府資訊公開】→【政府資訊公開】→【預算書】。

  • 會計處 Q97. 內政部及所屬各年度預算資料如何查詢?

    可於行政院主計總處網站查閱,網址:https://www.dgbas.gov.tw/,其查詢路徑為主要業務/政府預算/中央政府各單位預算及附屬單位預算。

  • 國土測繪中心 Q98. 貴中心同仁可否參加飲宴應酬?其規範依據為何?

    有關公務員可否參加飲宴應酬,主要係依行政院所頒布實施的「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以下簡稱本規範)。依該規範,公務員可否參加飲宴應酬,不能一概而論,需先區分宴請者與本機關或所屬機關是否具有業務往來、指揮監督或費用補(獎)助、訂立承攬、買賣等契約關係或其他因本機關業務執行或不執行,將遭受有利或不利影響之虞等「職務上利害關係」而有不同規範標準,簡單說明如下: 一、宴請者與本中心有職務上利害關係情形: (一)原則上不得參加(本規範第7點前段參照)。 (二)例外:屬公務禮儀確有必要參加;因民俗節慶公開舉辦之活動且邀請一般人參加;屬長官對屬員之獎勵、慰勞;因訂婚、結婚、生育、喬遷、就職、陞遷異動、退休、辭職、離職等所舉辦之活動,而未超過正常社交禮俗標準〈指新臺幣3000元〉等情形,得參加(本規範第7點但書參照)。 二、餽贈者與本中心無職務上利害關係情形: 原則上得參加,惟如與其身分、職務顯不相宜,仍應避免(本規範第7點第2項參照)。

  • 國土測繪中心 Q99. 何種身分才可以在貴中心加入健保?

    一、 本中心編制內職員及其眷屬,都可在本中心加入健保。 二、 眷屬包含: (一) 配偶。 (二) 直系血親尊親屬(例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等)。 (三) 二親等內直系血親卑親屬未滿20歲,或滿20歲無謀生能力或仍在學就讀(限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 以上均需無職業。

  • 國土測繪中心 Q100. 貴中心會計月報資料如何查詢?

    本中心會計月報資料請至本中心 全球資訊網(網址: http://www.nlsc.gov.tw) 點選「政府資訊公開」/「政府資訊公開」/「會計月報」 頁面查詢。

  • 國土測繪中心 Q101. 公文檔案是否提供應用?如何申請?

    一、本中心有提供公文檔案應用。 二、申請公文檔案應用請依本中心「檔案應用申請須知」規定程序,填載申請書(代理申請加附委任書),以郵寄、親送或線上申請方式(線上申請請至本中心全球資訊網網站www.nlsc.gov.tw檔案廣場/檔案應用申請,提出申請。申請准駁與否,將由本中心業務承辦單位回復。相關流程及表單下載請至本中心全球資訊網網站(www.nlsc.gov.tw)檔案廣場/檔案應用申請。

  • 秘書處 Q102. 廠商所投書面投標文件是否需密封?

    依政府採購法33條第1項規定,廠商書面投標文件應予密封後送達招標機關。

  • 綜合規劃司 Q103. 請問內政部向立法院提出的業務報告是否有公開?該如何查詢呢?

    1. 依據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2條規定,在立法院各會期開始時,由部長就本部重點業務及民眾關切的議題向立法院提出的報告,並接受立法委員所提之各項業務質詢。 2. 本屆歷次之業務報告內容可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moi.gov.tw),首頁>主題服務>政府資訊公開>施政方針及計畫>業務報告 ,點選進去後,即可看到本部向立法院提出的本屆各會期的業務報告。

  • 國土測繪中心 Q104. 英文版電子地圖建置的目地為何?相關資訊可至何處查詢?

    為因應全球化趨勢發展,並營造國際友善環境,提升非華語系外籍人士使用電子地圖親和度,本中心將臺灣通用電子地圖內容進行英譯,製作官方英文版電子地圖並建置英文版電子地圖查詢系統,除提供英文操作介面、中英文地圖即時切換及簡單的定位查詢功能外,亦提供經緯度坐標與英文圖例說明資訊,便利非華語系人士使用。有關英文版電子地圖相關資訊請參考「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https://maps.nlsc.gov.tw/),民眾若有相關疑問可來電洽詢,將會有專人解答。

  • 國土測繪中心 Q105. e-GNSS系統於每2年更新坐標,使用者該如何因應?

    ㄧ、使用者在外業施測VBS-RTK定位並使用具RTCM3.1功能之衛星接收儀及控制器時,透過即時傳送坐標轉換訊息,即可獲得轉換後之法定坐標成果。 二、若已自行建立局部轉換參數者,可挑選涵蓋測區最鄰近基準站約4-6 站進行轉換,獲取e-GNSS坐標與當地法定坐標系統成果。

  • 國土測繪中心 Q106. 貴中心辦理司法機關囑託鑑測案件,其測量費用為何?

    測量費用,可分為下列3種: 一、法院囑託土地鑑定測量(法院囑託土地鑑定測量,係法院受理確認界址、共有物分割、確認通行權存在、拆屋還地、返還土地、無權占有、排除侵害及損害賠償等事件之囑託鑑定測量),每件系爭土地面積合計在2公頃以內者,以新臺幣2萬7,000元計收,超過2公頃者,每增加1公頃,其測量費用增收半數,不足1公頃者,以1公頃計;最高加至20倍。 二、法院囑託協助執行測定界址(係法院執行處囑託依法院判決結果至實地測定界址),以新臺幣1萬8,000元計收。 三、法院囑託現場勘查或說明(係訴訟過程中,法院因需實地勘查而囑託派員實地會勘,並作必要之說明)以新臺幣9,000元計收。

  • 國土測繪中心 Q107. 重測辦理期間,重測作業相關宣導、資訊如何取得?

    一、為使土地所有權人瞭解地籍圖重測之意義、重要性及其相關權利義務,地政機關於辦理重測時,均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在重測地區舉辦地籍圖重測作業宣導會,或洽有線電視臺以走馬燈方式刊登重測訊息或以廣播車於測區街道沿街播放宣導錄音檔等,宣導地籍圖重測相關事宜,俾使土地所有權人配合各項重測作業進行。 二、另於重測作業期間,所寄送之各類通知書及本中心網站(http://www.nlsc.gov.tw),均分別載明及登載土地所有權人應「注意事項」、「地籍圖重測有關問題問答」及「土地法有關條文」等,若土地所有權人對重測作業仍有疑義,可以電話至直轄市或縣(市)、轄區地政事務所洽詢,亦可依通知書信封上所印之重測辦公處地址、電話向重測辦公處洽詢,作業人員將對所提問題詳予解說。

  • 秘書處 Q108. 「內政部」是否有捐款帳戶?

    原「內政部賑災專戶」因社福業務配合行政院組改於102年7月23日移撥至衛生福利部,目前已無捐款帳戶。

  • 國土測繪中心 Q109. e-GPS系統與e-GNSS系統有何不同?

    配合e-GPS系統現代化更新,自103年9月1日起e-GPS系統更名為e-GNSS系統,主要差異為e-GPS系統僅提供GPS定位服務,e-GNSS系統則提供雙星定位服務(GPS+GLONASS)。

  • 秘書處 Q110. 想要洽詢原內政部社會司承辦的社會福利相關業務公文?

    從102年7月23日內政部原有社會福利相關業務:『國民年金監理會』、『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及『社會司-國民年金業務、社會救助科』移撥至衛生福利部;『社會司-綜合規劃科、老人福利科、身心障礙者福利科、婦女福利科老人福利機構輔導科』移至社會及家庭署,如您想諮詢上述業務,請洽衛生福利部,電話:(02) 85906666。社會及家庭署,電話:(02)26531776 。

  • 秘書處 Q111. 如果我想要調閱內政部保存之檔案,要如何得知相關資訊?

    檔案管理局自91年4月1日起開始受理機關檔案目錄彙送作業,各機關送交之檔案目錄,由檔案管理局陸續進行目錄之審查、彙整與公布。機密檔案目錄,依機密檔案管理辦法第五條之規定,不予公布,其餘檔案目錄一律彙整公布於「全國檔案目錄查詢網網址(http://near.archives.gov.tw)」,有需要的民眾均可上網查詢。

  • 秘書處 Q112. 衛生福利部賑災專戶帳號為何?

    「衛生福利部賑災專戶」計有(一)中央銀行國庫局帳號「270750」,戶名「衛生福利部賑災專戶」。(二)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南港昆陽郵局帳號「50269506」,戶名「衛生福利部賑災專戶」。(三)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國外部帳號「007-09-11868-0」,戶名「衛生福利部賑災專戶」等3個專戶。

  • 國土測繪中心 Q113. 我欲參加公務人員考試進入國土測繪中心服務,請問可從那裡找到測量製圖類科考試資訊?

    一、希參加公務人員考試進入國土測繪中心服務者,請參加考選部所舉辦之國家考試,經由考試及格後分發進入本中心服務。 二、測量製圖類科考試相關訊息,均刊載於「考選部」之「應考人專區」(https://wwwc.moex.gov.tw),對於報名資訊、應考資格、考試科目及命題大綱等均有詳實說明,如有意願進入公務體系並從事測量相關工作者,請逕至考選部網站查詢考試相關訊息。

  • 秘書處 Q114. 請間投標時需檢附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應如何取得?

    投標廠商可至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網站(網址:https://findbiz.nat.gov.tw/fts/query/QueryBar/queryInit.do)查詢及列印公司或商業登記基本資料,或親至經濟部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機關櫃檯申請登記證明書。

  • 人事處 Q115. 民眾覺得本部同仁服務態度良好,應如何給予獎勵?

    將同仁優良事蹟轉知其服務單位處理,再由其服務單位審酌其事蹟內容是否符合本部所屬公務人員平時獎懲標準表之獎勵標準,並依相關程序辦理。

  • 法制處 Q116. 訴願書需準備幾份?應該具備那些要件?

    一、基本上,只需要一份即可。若不放心,可以正本給內政部 ,副本給原處分機關,自己留底備存。 二、訴願應具訴願書,依訴願法第56條規定載明應記載事項,並由訴願人親自簽名或蓋章。

  • 秘書處 Q117. 民眾建議撥打內政部單位之電話,忙線中應預留等候線路,說明如下:

    1.民眾建議撥打內政部單位之電話時,在電話忙線中時能增加等候之選項,避免重撥。因本部各分機皆為專線電話,並無預留等候線路,如增加忙線等候功能,將會造成佔線之情況,致其他民眾無法撥入。 2.目前民眾多藉由1996專線轉接本部單位人員,如遇忙線時,可由1996專線人員協助民眾留下欲傳達或協助之內容,派案至科室請人員回覆(需留下民眾姓名、聯絡方式、方便聯繫之時間、事由)。

  • 秘書處 Q118. 請問民間團體所送內政部的核備函,內政部會保存幾年?依據之相關規定是什麼?

    1.有關檔案的保存年限,是依其性質及價值區分為永久保存或定期保存,因此,民間團體所送之核備函究應保存幾年,需視明確的內容才得以區分應保存幾年,另外,定期保存的檔案於屆滿保存年限後,需函報檔案管理局審核同意後才可以辦理銷毀。 2.檔案法在91年1月1日施行,並由檔案管理局依該法訂頒「機關檔案保存年限及銷毀辦法」,而各機關應就主管業務,依該辦法、機關共通性檔案保存年限基準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編訂檔案保存年限區分表,並於函送該局審核後實施,是政府機關辦理檔案保存及銷毀的依據。

  • 政風處 Q119. 何謂正常社交禮俗標準?

    答:指一般人社交往來,市價不超過新臺幣3,000元者。但同一年度來自同一來源受贈財物以新臺幣10,000元為限。

  • 會計處 Q120. 內政部年度決算資料如何查詢?

    因立法院審查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決議略以,自96年度起,中央各行政單位應將預算及決算書、由政府編列預算所完成之研究報告等在網站上公布,供全民查閱,故本部95年度及其以後年度決算書可於本部網站查閱,查詢路徑為【內政部全球資訊網(https://www.moi.gov.tw)】→【政府資訊公開】→【預算書及決算書】→【決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