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現行法律及相關法令規定並無「幽靈人口」一詞,一般家庭父母為子女就讀明星學校,以及一些銀髮族為能享受當地政府提供良好社會福利,而為不實之戶籍登記申請(即
虛報遷徙人口),依戶籍法第76條規定將處以新臺幣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罰鍰;惟如因其行為係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以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而為投票者(含未遂
犯),將觸犯刑法第146條規定,最高可處5年有期徒刑。
二、為配合年度中央與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治安維護工作,本部警政署均有通函各地方警察機關加強可疑虛報新遷入人口訪查作為;並督促各地方警察機關配合戶政機關與檢察機關加強虛報遷徙人口之查察及協調、通報作業,以維選舉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