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霸之定義:「路霸」係泛指以物(貨)品及障礙物占用道路,影響人車通行順暢或停車權益之行為。
(二)有形路霸:指以有形物體將道路占為己用,影響人車通行順暢或停車權益之行為。舉例如下:
1、以盆景、拒馬、鐵鍊、破家具或廢棄物等可移動物品或搭置活動車棚,將該路段長時間占為私用或停車場之行為。
2、賣車、洗車、修車業者占用道路為工作場所或違規停放待售、待修、代洗車輛之行為。
(三)無形路霸:指以言語、文字、行為等無形行為將道路占為己用,影響人車通行順暢或停車權益之行為。舉例如下:
1、占用人破壞停放其「無形占用處所」之車輛。
2、占用人以言語恐嚇或強暴行為威脅駕駛人不得將車輛停放於其「無形占用處所」。
(四)路霸行為之處罰:
1、行政責任部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規定,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處行為人或其雇主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2、刑事責任及民事責任部分:占用人應依個案具體事實,負起刑事責任或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