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警察大學 Q451. 中央警察大學「涉外執法政策與實務」學術研討會

    中央警察大學外事警察學系學術研討會 時間 : 預計於每年11月中下旬舉辦

  • 中央警察大學 Q452. 如何投稿《警察行政管理學報》?

    《警察行政管理學報》截稿日期均為每年3月15日 ,並於每年5月出刊,請將投稿之論文摘要及全文以電子郵件傳至:am@mail.cpu.edu.tw,收到稿件後會回覆確認。 《警察行政管理學報》徵稿主題及各項說明詳見行政管理學系官網「學術研究」項下相關內容,歡迎踴躍投稿。

  • 中央警察大學 Q453. 問貴校犯罪防治系的出路為何?

    本校犯罪防治系大學部預防組學生,畢業時授予法學學士學位。 就業:經警察特考及格後,由內政部分發警察機關任用。 本校犯罪防治系大學部矯治組學生,畢業時授予法學學士學位。 就業:經司法特考及格後,由法務部分發至各監獄、看守所、戒治所、少年觀護所、矯正學校等矯正機關任用。 進修:本校設有犯罪防治研究所,本系畢業生於服務滿一定年限經服務機關同意後,除可報考本校研究所外,亦可報考國內外各大學院校之研究所進修,攻讀碩、博士學位;另亦可報考觀護人、司法官、公設辯護人、社會行政等國家考試。

  • 中央警察大學 Q454. 中央警察大學有沒有官方 facebook 臉書粉絲專頁?

    有 中央警察大學粉絲專頁「誠園生活」 網址為 https://www.facebook.com/moicpu

  • 警政署 Q455. 道路上標誌、標線或號誌損壞了,應該要找誰處理?

    一、 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4條規定,標誌、標線、號誌之設置、養護及號誌之運轉,由主管機關依其管轄辦理之。 二、 另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5條及市區道路條例第4條及第5條等規定,所指主管機關分別為: (一)標誌、標線:省道為交通部公路總局、市區道路為各直轄市政府或各縣(市)政府、縣道為各縣(市)政府、鄉道為各鄉(鎮、市)公所。 (二)交通號誌:各直轄市或各縣(市)政府依管轄單位不同,可能為交通局(處)或警察局。

  • 警政署 Q456. 民眾擔任警察志工後服務項目有哪些?

    警察志工服務項目: 一、民眾至警察單位洽公或報案之接待、引導、解說等事宜。 二、提供諮詢服務。 三、協助報案(被害)人、家屬情緒安撫、心理關懷及接待、解說。 四、協助照護迷童、失智老人及其他需照護者。 五、協助辦理轄內治安狀況訪談(電話訪問、問卷調查等)。 六、社區民隱民瘼反映。 七、發現有急難需救助對象,聯絡社福單位或動員聯繫慈善團體予以救助。 八、預防犯罪宣導及其他服務事項。

  • 警政署 Q457. 請問包廂是否屬於公眾得出入之場所?

    包廂是否屬公眾得出入之場所,須視包廂是否上鎖、行經包廂門外走道之人是否均可透視包廂內情形,遞送餐點、茶水之服務人員等旁人是否得隨意進出該包廂,足認已達不特定人或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之「公然」狀況等情形而定,如其為不特定人或特定多數人得以自由進出,則可判定屬公眾得出入之場所。

  • 警政署 Q458. 請問「機動派出所」工作內容為何?

    「機動派出所」為強化警察勤務方式之一,其工作內容包含維護治安、交通安全、受理報案、警政諮詢及為民服務(包含失蹤人口協尋、排解糾紛等)等事項;民眾如需報案或警察服務,均可就近先向「機動派出所」反映處理,讓民眾充分感受到警察無所不在,拉近警民距離。

  • 警政署 Q459. 「關說」與「關心」定義有何不同?

    ㄧ、「關說」係指其內容涉及機關業務具體事項之決定或執行,且因該事項之決定或執行致有不當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者(參照「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施行細則」第4條)。 二、「關心」係指純粹表達注意、關懷之情,而不涉及機關業務具體事項之決定或執行。

  • 警政署 Q460. 何謂恐怖攻擊,有哪些方式?

    所謂恐怖行動,係指個人或組織基於政治、宗教、種族、思想或其他特定之信念,意圖使公眾心生畏懼,而從事計畫性或組織性之行為者,恐怖攻擊的方式如下: ㄧ、殺人。 二、重傷害。 三、放火。 四、投放或引爆爆裂物。 五、擄人。 六、劫持供公眾或私人運輸之車、船、航空器或控制其行駛。 七、干擾、破壞電子、能源或資訊系統。 八、放逸核能或放射線。 九、投放毒物、毒氣、細菌或其他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

  • 警政署 Q461. 要如何幫助身旁毒品成癮者戒毒?

    目前各縣市已設置「毒品危害防制中心」,有專人提供戒毒資訊、電話諮詢、心理支持與協助,有需求的朋友請撥打24小時免付費電話 0800-770-885(請請您,幫幫我)。

  • 中央警察大學 Q462. 請問中央警察大學網站有提供無障礙服務嗎?

    本校網站依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頒訂「無障礙網頁開發規範2.0版」,取得AA等級無障礙標章,可提供無障礙服務。

  • 警政署 Q463. 請問報考「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相關注意事項為何?

    有意報考「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者,請至下方網址處查閱相關注意事項。 (網址:https://www.npa.gov.tw/ch/app/data/view?module=wg052&id=2186&serno=e8352562-7603-42c3-8fd8-8d6a043c9df1)

  • 警政署 Q464.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錄取人員結業後是否有服務年限?離職者有何賠償責任?

    一、一般警察特考錄取人員並無服務年限規範,離職亦無需賠償受訓期間所領公費。 二、各類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於訓練期間支領津貼,係基於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第 10 條規定,為取得考試及格資格所從事之訓練與工作指派,而支領之津貼,並一體適用於全國各類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之訓練,與警校公費 生養成教育兩者性質並不相同。 三、現行公務人員考試法(下簡稱考試法)未明定考試錄取人員中途離訓應予賠償相關費用規定,亦未授權訓練辦法訂定相關賠償規定。僅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27條規定授權訂定之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司法官訓練規則第18條、第22條規定,司法官特考錄取人員於訓練期間中途離訓,除因重大傷病、生產經准予保留受訓資格者外,應返還在本學院期間所領全部津貼及各項補助。結業學員經分發任用後,應即遵令到職,其不遵令到職或服務未滿三年而離職者,應返還在本學院期間所領全部津貼及各項補助。但因重大傷病或其他特殊理由經准予離職者,不在此限。目前考試機關認為考試錄取人員訓練係考試程序之一環,似不宜訂定中途離訓之賠償規定。倘確有必要訂定賠償規定,因涉渠等人員重大權益,宜先於考試法或相關人事法律訂有明文,始符法律保留原則。

  • 警政署 Q465.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錄取標準為何?參加第二試體能測驗及格,是否就一定錄取?

    一、本考試分二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體能測驗;第一試錄取者,始得應第二試,第二試各實施項目均達及格標準者,依總成績配合任用需求擇優榜示錄取,並以第一試筆試成績為考試總成績。 二、又本項考試第一試錄取人數係依應考人成績按需用名額加成計算後予以錄取,是以經第一試筆試榜示錄取,復經第二試體能測驗各實施項目均達及格標準者,並非第二試當然錄取,仍須按第二試達及格標準者之考試總成績(即第 一試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算至用人機關提報之需用名額擇優榜示錄取各考試等級類別之需用名額請參見考選部公告。 三、另依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考試規則第9條規定,本考試錄取人員須經訓練,訓練期滿成績及格者,始完成考試程序,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

  • 警政署 Q466.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是否有遞補或備取機制?

    一、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3條第1項規定:「公務人員之考試,應依用人機關年度任用需求決定正額錄取人員,依序分配訓練。並得視考試成績增列增額錄取人員,列入候用名冊,於正額錄取人員分配完畢後,由分發機關或申請舉辦考試機關配合用人機關任用需要依考試成績定期依序分配訓練。」爰本項考試錄取人數及錄取標準之決定,係由本考試典試委員會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核轉用人機關內政部警政署所提報之正額錄取名額及增額錄取名額,依應考人考試成績高低順序擇優錄取,並依法榜示公告。 二、因此各類別正額錄取或增額錄取名額中,如有錄取受訓未報到者,並無由未錄取人員依序遞補或備取機制。

  • 警政署 Q467. 洩漏或交付洗錢防制法中相關申報資料時,有無處罰規定?

    依據洗錢防制法第17條規定,公務員、金融機構不具公務員身分之從業人員洩漏或交付相關申報資料時: 一、公務員:洩漏或交付關於申報疑似犯第14條、第15條之罪之交易或犯第14條、第15條之罪嫌疑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金融機構及從事相關交易事業中不具公務員身分之從業人員(第5條第1項至第3項):洩漏或交付關於申報疑似犯第14條、第15條之罪之交易或犯第14條、第15條之罪嫌疑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50萬元以下罰金。

  • 警政署 Q468. 註冊商標遭他人仿冒,要如何救濟?

    依商標法規定可尋求民事及刑事的救濟: 一、民事救濟:商標權人對於侵害其商標權者,得請求除去,有侵害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對於因故意或過失侵害其商標權者,並得請求侵權損害賠償。為避免商標權人難以證明其損害,商標法第71條並特別規定計算損害的方式,由商標權人擇ㄧ計算其損害賠償金額。 二、刑事救濟:依商標法第95條至97條規定,未得商標權人或團體商標權人同意所為之相關產銷與仿冒標籤等物品之行為,具刑事責任。商標權人可檢具相關事證,向保二總隊刑事警察大隊等權責機關依法告訴。保二總隊檢舉仿冒專線為0800-016597 ,電子信箱則為liao@tipo.gov.tw。

  • 警政署 Q469. 洗錢防制法中所稱「金融機構」是指哪些機構?

    一、洗錢防制法第5條1項所稱金融機構,係指下列機構: (一)銀行。 (二)信託投資公司。 (三)信用合作社。 (四)農會信用部。 (五)漁會信用部。 (六)全國農業金庫。 (七)辦理儲金匯兌之郵政機構。 (八)票券金融公司。 (九)信用卡公司。 (十)保險公司。 (十一)證券商。 (十二)證券投資信託事業。 (十三)證券金融事業。 (十四)證券投資顧問事業。 (十五)證券集中保管事業。 (十六)期貨商。 (十七)信託業。 (十八)其他經金融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指定之金融機構。 二、依同條第2項規定,辦理融資性租賃業務之事業,適用本法關於金融機構之規定。

  • 中央警察大學 Q470. 請問何時辦理抵免學分?最高能抵免多少學分?

    申請時機:於每學期之加退選截止日前向各系辦公室提出申請。 申請限制:學生及研究生抵免學分數以應修畢業學分數三分之一為限。

  • 中央警察大學 Q471. 如何投稿中央警察大學國土安全與國境管理學報?

    中央警察大學國土安全與國境管理學報稿約 一、 學報性質與內容:本學報刊載國土安全與國境管理有關之學術論著,包括國土安全、國境安全管理、國境執法、人口移動、恐怖主義、移民事務等領域論文。 二、 稿件要求:本學報所刊載之學術論文,以原創性研究成果之正式論文為原則,且未曾在其他刊物或書籍發表者,禁止一稿兩投。 三、 著作權:稿件一經採用,其著作權即歸本學報所有,未經本學報編輯委員會同意,不得在其他刊物發表。刊出之文章,本學報有權上載至本校、國家圖書館及其他學術研究機構資訊網,以電子出版品之方式發行上開著作,開放閱覽並提供學術研究之公開利用,作者不得有異議。 四、 編排格式: 來稿請依下列格式編排,格式不符合,本學報得拒絕刊出: (一)來稿請以Microsoft Word電腦排版A4稿紙橫寫,中文字體以標楷體,英文字體以Times New Roman為原則,行間距離為單行間距,每一段開頭均空2格,最後定稿時,請附檔案磁片。 (二)來稿文長以兩至參萬字為原則。(超過兩萬字,稿費以兩萬字計) (三)來稿首頁須載有:1. 中、英文論文題目、摘要、關鍵字,2. 中、英文作者真實姓名,3.最高學歷,4.任職機構及職稱,5.通訊地址及電話,6、Email電子帳號。 (四)來稿次頁為中文論文摘要及關鍵詞,中文摘要限五百字以內。 (五)章節編號順序:壹;一、(一)、1.、(1).。 五、 引註:依論文格式引註及列出參考書目。 六、審查、校正: (一)來稿刊出前皆須經過正式之審查程序(匿名單審),審查委員並有刪改權,如不願刪改者,請先聲明。 (二)論文審查通過後即寄(傳)請作者校正,務請細心校正後傳回。 七、出刊、稿酬與審查費:預定本年六月、十二月出刊。稿件一經刊登,酌予稿費,並贈送當期學報一本。 八、稿件交寄: 稿件交寄:採隨到隨審方式辦理。請影印二份,郵寄:333桃園市龜山區大崗里樹人路56號,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系「國境警察學報編輯委員會」收。電話:(03)3281194或328-2321轉4751。或逕郵傳Email:ko@mail.cpu.edu.tw 柯雨瑞教授收。(並須來電確認)

  • 警政署 Q472. 警察機關建立失蹤人口資料協尋未獲家屬欲透過 DNA 鑑定找尋失蹤親人,應如何申請?

    一、失蹤者家屬 可向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鑑識單位洽詢申請 DNA 鑑定,採樣後轉送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比對無名屍資料庫;或親至法務部法醫研究所 申請DNA鑑定比對。 二、辦理申請前,可至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網站 https://www.tpa.moj.gov.tw/292712/292778/603544/ 下載相關申請表單。

  • 中央警察大學 Q473. 請問警政管理學院有幾個學系

    警政管理學院(屬社會科學領域):包含行政警察學系暨警察政策研究所、公共安全學系所、犯罪防治學系所、外事警察學系所、國境警察學系所、行政管理學系所、法律學所等七個學系。

  • 警政署 Q474. 如何查詢道路交通事故統計最新資料?

    為與國際接軌,配合國家整體政策使用一致性標準,111年4月起道路交通事故改採用「交通部道安資訊平臺」產出交通事故30日內之死亡人數及相關統計數據。 查詢管道有: 一、交通部「道安資訊查詢網(https://roadsafety.tw/)」 二、「內政部警政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npa.gov.tw)\資訊公開\警政統計\警政統計查詢網」

  • 中央警察大學 Q475. 請問非校內人員可否購買教科書?

    可以,請參閱本校教科書公告書目(https://daa.cpu.edu.tw/var/file/33/1033/attach/82/pta_21905_3507782_90816.pdf)將所要訂購之書目與數量以電子郵件寄至comp@mail.cpu.edu.tw公務信箱,並註明劃撥者戶名、收件者姓名、電話與收件地址,本校將依據實有之數量回復數量、價格、郵寄費用與劃撥手續費,請訂購人辦理劃撥。

  • 中央警察大學 Q476. 請問警察大學校區可以使用遙控無人機嗎?

    一、本校校區空域已劃設為飛航禁行區域,一律禁止自行飛行,如需實施飛航,依規定需向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及桃園市政府交通局提出飛行申請。 二、申請人須於實施飛航活動十五日前,以書面向本校取得書面同意後,始得依許可內容於申請區域及期間內飛航。 三、有關申請資訊可逕向總務處洽詢,或至總務處網頁(本校首頁→行政單位→總務處→相關法規)參閱「中央警察大學遙控無人機使用管理須知」 。

  • 中央警察大學 Q477. 我對中央警察大學公布的標準答案有疑義,該如何處理?

    一、考生對於本校公布之標準答案如有疑義,應於公布翌日起至指定時日前,至本校網路報名系統填具並列印試題疑義申請表,以傳真(傳真電話:03-3284118)方式提出疑義,逾期或未敘明理由及檢附佐證資料者,不予受理。 二、同一考生對同一試題以提出一次為限。 三、自113年度起,考生於考試後對於選擇題提出之疑義,參考國家考試作法,不再公布釋義內容,僅公布釋疑結果(公告答案是否變更或送分之決議)。

  • 中央警察大學 Q478. 請問如何借閱貴館圖書或影印資料?

    1.請洽詢您已持有借書證之圖書館,透過全國文獻傳遞服務系統(NDDS); 2.以館際合作服務方式向本館提出申請借書或影印資料; 3.本項服務使用者須自行付費。

  • 中央警察大學 Q479. 中央警察大學有無提供個人免費之電子信箱?

    本校提供教職員生一組個人電子信箱,供下列用途使用: 1.本校為內政部所屬機關,各項公務文件,以本校電子信箱傳遞為宜。 2.登入使用校園無線網路。 3.接收本校圖書館「借書到期、逾期」通知信。 4.學生:申請宿舍網路服務。 5.研究生:中央警察大學博碩士論文系統(國家圖書館「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申請建檔帳號,該系統會以E-Mail(本校電子信箱)驗證申請人身分。 6.使用校務系統平台忘記密碼時,接收系統驗證信件。

  • 中央警察大學 Q480. 中央警察大學行政管理學系學士班四年制核心課程類別?

    核心課程分為以下4類: 1、警察組織與事務管理類。 2、警政哲學與執法倫理類。 3、警察執法與危機應變類。 4、人事行政與法規知能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