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訊系統是整合各種涉及地圖或空間的資訊,並流通促進應用發展的服務環境。
標準制度則是不同團體單位間用以促進彼此資訊順利流通整合的媒介,因此國土資訊系統標準制度是以地圖或空間資訊流通整合應用為主要目的,由許多共同文件規範、共通技術規範及資料標準等組成,係屬政府標準制度的一環。
目前由內政部「國土資訊系統標準制度推動及審議工作小組」(以下簡稱工作小組)負責規劃推動。其中資料標準是用以說明交換流通資料用的規格及表示法等具有領域專業性的技術文件,對應用資料的人員有關鍵性的影響,故資料標準有ㄧ套嚴謹的制定程序:概分為建議、提案、起草、審查、公告及落實等階段,各階段概述如下:
1.建議:產官學研團體或工作小組委員對空間資訊事務應用,認為有訂立新資料標準或修訂現有標準需要,經研提說明,送工作小組評析,並協調辦理單位。
2.提案:各單位依照需求提出資料標準制定之緣由及預定辦理時程,提送至工作小組審查,審查通過後即開始辦理草案研擬。
3.起草:資料標準之草案研擬,須召開2次專家學者會議,討論草案內容是否符合需求,再提送草案至工作小組審查。
4.審查:每項資料標準至少經歷一次初審及一次複審,初審過後若無須退回修正之內容,將於國土資訊系統標準制度入口網站公告30日,廣納公眾意見,若有收到意見,則請業務單位依照意見修正並再進行審查,若無意見則再進行一次審查。
5.公告:經再次審查通過後,交付主管單位管理,並公告於國土資訊系統標準制度相關網站。
6.落實:資料標準通過後,單位須於三個月內提出落實計畫至工作小組審查,內容包括落實事項及經費表,並依照時程提送落實成果進行檢核,檢核通過將予以敘獎。
國土資訊系統標準制度入口網站(https://standards.moi.gov.tw/),有標準制度詳細說明可供參考。
為方便各單位進行資料標準制定歷程及相關文件之管控,內政部資訊服務司於107年開發有「標準制度生命週期管理系統」,可讓有興趣的人查詢各項資料標準制定進度及回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