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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土測繪中心 Q241. 國土利用現況調查成果分類項目為何?

    國土利用現況調查成果分類項目涵蓋農業、森林、水利、交通、建築、公共、遊憩、礦鹽及其他等9大類,,以航空影像為基礎,搭配地理資訊技術及外業調查,完成調查建置工作,為確保國土利用現況調查成果時效性、適用性及考量更新作業成本效益,105至108年度以2年為更新頻率週期,成果更新維護作業至第2級分類,並自109年度起依「土地利用分級分類系統表(陸域部分)」辦法配合國土計畫執行需要將更新維護作業成果分類至第3級。詳細土地利用分類說明可連結至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全球資訊網下「國土利用現況調查成果資訊專區(https://www.nlsc.gov.tw/cl.aspx?n=13705)」參考。

  • 土地重劃工程處 Q242. 地方縣市政府辦理市地重劃或區段徵收業務,與土地重劃工程處所辦理之市地重劃或區段徵收工程,有何不同?

    本處協助地方政府辦理相關土地開發工程業務,包括市地重劃及區段徵收等工程之規劃、設計及監造等階段之履約管理工作,該業務為地方政府應辦事項,惟多數地方政府辦理該是項業務多為地政機關,並無編制相關工程專業人力,除臺北市、桃園市、臺中市及高雄市設有具工程專業之土地開發單位外,其餘地方政府並未設立;本處因具有全國性土地開發工程業務之經驗及專業性,部分地方政府仍委託本處協助,以完成地方之土地開發工作。

  • 秘書處 Q243. 解釋函是否為內政部檔案的一種?

    解釋函本身即為歸檔之公文或為歸檔公文的附件,即是檔案。歷年來的解釋函業務單位因需求彙編為書籍且非歸檔管理者則非檔案。

  • 會計處 Q244. 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預、決算資料如何查詢?

    本部主管信託基金計有黃瑞景先生獎學基金、胡原洲女士獎(助)學基金、在校學生獎學基金、劉存恕先生警察子女獎學基金、誠園獎學基金、劉竹琛先生警察子女獎學基金等6個基金,其預、決算資料分別公告於: 一、黃瑞景先生獎學基金、胡原洲女士獎(助)學基金(內政部/主題服務/政府資訊公開/預算書及決算書)。 二、在校學生獎學基金(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政府資訊公開/會計報告、預算及決算書)。 三、劉存恕先生警察子女獎學基金(內政部警政署/資訊公開/政府資訊公開/預算及決算書)。 四、誠園獎學基金(中央警察大學/最新公告/政府資訊公開/預、決算書及會計報告)。 五、劉竹琛先生警察子女獎學基金(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資訊公開/資訊公開/預算與決算)。

  • 會計處 Q245. 內政部主管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預決算資料如何查詢?

    可於本部網站查閱,其查詢路徑為【內政部全球資訊網(https://www.moi.gov.tw/)】→【政府資訊公開】→【預算書及決算書】→【預算書】或【決算書】。

  • 國土測繪中心 Q246. 貴中心報廢財產變賣及估價程序為何?

    變賣及估價程序如下: (一) 決定變賣方式。 (二) 估價:由執行機關依下列方式辦理: 1、自行估定。 2、委託估價。 (三) 公告招標:於開標10日前公告標售。未標脫案件重新辦理公開標售時,得於開標7日前公告。但有預先廣告傳播必要或賸餘價值較高者得視實際需要延長等標期。標售公告應於執行機關網站登錄招標資訊外,並得於相關機關網站登錄招標資訊。 (四) 開標:由執行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主持開標。 (五) 得標人繳價。 (六) 交付。

  • 國土測繪中心 Q247. 貴中心有那些軟體提供授權使用,如何收費?

    本中心軟體授權使用以每套每年為計費單位,項目及費額為視窗版地籍圖重測資料處理系統新臺幣(以下同)4萬8,000元、都市計畫樁清理補建系統2萬4,000元、視窗版地籍調查處理系統3萬6,000元、圖根點補建附加條件平差計算程式3萬元、圖解法地籍圖數值化成果土地複丈電腦套圖作業系統4萬8,000元、視窗版導線網計算程式2萬4,000元、衛星測量基線網形平差系統3萬6,000元、地理圖磚及WMS發布套件6萬6,000元等8項。

  • 土地重劃工程處 Q248. 市地重劃工程施工中需協調辦理之作業有哪些?

    1.施工檢驗:施工檢驗須依據核准之作業程序及圖說、規範等規定辦理,在施工時會同相關單位至施工地點抽樣試驗,以確保良好品質。 2.材料設備檢驗:廠商擬使用之材料設備,應依規定送審合格,始得進場及施工,監造單位查證廠商是否依契約規定與其品質計畫所承諾之檢查頻率抽樣試驗,其目的在確認廠商品質管制的成效。 3.重要結構物之定位檢測:檢測前提送測量檢驗紀錄表,協調預約時間會同檢測。測量檢驗成果經簽認方可繼續進行施工。 4.阻礙因素排除:工程範圍內影響施工之未拆遷戶、管線遷移、文化遺址、都市設計變更等,需與相關單位互相配合協調,以促進工程順利推動。

  • 土地重劃工程處 Q249. 一般民眾於重劃區施工過程中常聽說道路下方設置共同管道,哪共同管道到底為何?又一般何時會設置呢?

    依據共同管道法第二條第一款定義:指設於地面上、下,用於容納二種以上公共設施管線之構造物及其排水、通風、照明、通訊、電力或有關安全監視(測)系統等之各種設施。又依據共同管道第十一條規定:新市鎮開發、新社區開發、農村社區更新重劃、辦理區段徵收、市地重劃、都市更新地區、大眾捷運系統、鐵路地下化及其他重大工程應優先施作共同道;其實施區域位於共同管道系統者,各該主管機關應協調工程主辦機關及有關管線事業機關(構),將共同管道系統實施計畫列入該重大工程計畫一併執行之。

  • 秘書處 Q250. 開標當日因有事不克前往,請問可否委託代理人代表出席?

    可以,惟代理人應持有被代理人簽署之「委託代理授權書」,並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或健保卡),以備現場驗證身分。

  • 秘書處 Q251. 我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問我該怎麼辦?

    若對本部採購案之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可以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規定,「應」依招標文件規定之等標期四分之一以上時間內,以「書面」向本部請求釋疑,其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若異議逾越法定期間者,將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105條規定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提出異議之廠商。

  • 會計處 Q252. 機關、廠商或民眾如何以匯款方式繳款?

    一、內政部自99年7月2日正式實施中央政府各機關匯款繳庫作業機制,機關、廠商或民眾可以匯款方式將款項繳至本部。 二、內政部匯款資料如下: 解款行:中央銀行國庫局(代號:0000022) 戶名:內政部 帳號:24080102129006(14碼) 匯款種類:公庫匯款 三、請提醒匯款機關、廠商或民眾註記款項內容,以方便後續查詢。

  • 秘書處 Q253. 請問同時想閱覽好幾個業務的檔案,是否需要分別申請,或合併申請也可以?

    分別申請或合併申請都可以,謹說明如下: 1.分別申請時,各業務單位會分別審核並回覆,因此,通知閱覽檔案的日期可能不同或撞期,建議如果各類擬閱覽檔案的數量較多且須花時間挑選時,採本方式辦理,則閱覽的時間較為充裕。 2.如果是合併申請,本部收件後會交由其中1個業務單位來彙辦,內部再請各相關單位進行審核,經彙整後統一做回覆,因此,閱覽檔案的日期可能會擇定於同一天,如果閱覽檔案數量較少時,適合採行本方式。

  • 秘書處 Q254. 我一直沒有接到內政部回復給我的公文,要怎麼查詢?

    如果您是向內政部申請案件或洽詢公務,請洽文書科(02)23565301葉小姐,告知原來送件相關資訊,例如:您的姓名、機關(單位)或團體名稱及寄送的時間,寄送時間,我們將透過電腦系統即時線上查詢案件辦理情形,如果已郵寄發送,將與您確認該公文書寄發日期及其郵遞方式。

  • 秘書處 Q255. 我要投標內政部的案子,要用銀行開立的支票或本票繳納押標金,請問支票上要載明受款人嗎?沒有載明的話還有效嗎?

    廠商若是以銀行開立的支票或本票繳納押標金,應於支票上載明受款人為內政部,若是以受款人空白之支票或本票繳納的話,依規定以執票之機關為受款人,該支票或本票仍屬有效。

  • 國土測繪中心 Q256. 「國土利用現況調查」相關資訊可至何處查詢?

    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針對國土利用現況調查作業建置「國土利用現況調查成果資訊專區(https://www.nlsc.gov.tw/cl.aspx?n=13705)」,網站內容包含國土利用現況調查作業簡介、作業流程、土地利用分類說明及成果應用情形等,並於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https://maps.nlsc.gov.tw/)」提供網路地圖服務讓民眾瀏覽國土利用現況調查成果,如有相關疑問可來電洽詢,將會有專人解答。

  • 國土測繪中心 Q257. 向本中心繳納各項費用,其繳款方式有那些?如以電匯方式,其匯款帳號為何?

    一、向本中心繳納售圖費、e-GNSS會員許可費、e-GNSS系統服務費、鑑測費、測量儀器校正服務費及軟體授權使用費等,其繳費方式計有親臨本中心繳費、郵政匯票、機關公庫支票、電匯、離線付費(ATM轉帳、超商付費、台灣Pay)及線上金流(信用卡、金融帳戶、晶片金融卡)等各項繳費方式。如以電匯方式繳納者,請匯入中央銀行國庫局帳戶(帳號:24080102129034,戶名: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 二、繳納押標金、履約保證金、保固保證金等,其繳費方式有親臨本中心繳費、郵政匯票、本行支票、電匯等方式。如以電匯方式繳納者,請匯入中央銀行國庫局帳戶(帳號:24080102129034,戶名: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

  • 國土測繪中心 Q258. 校正服務收費標準,對於公家機關是否有減免方案?

    一、各項校正收費如下: (一)電子測距儀(測距校正): 1.基線長度95M:收費9,000元 2.基線長度266M:收費10,000元。 (二)經緯儀(測角校正):收費6,000元。 (三)衛星定位儀:收費9,000元。 (四)航空測量攝影機:收費100,000元。 (五)空載光達:收費60,000元。 (六)小像幅航拍攝影機:收費40,000元。 (七)e-GNSS 即時動態定位衛星定位儀:收費4,500元。 (八)地面三維雷射掃描儀:收費60,000元。 (九)車載光達:收費80,000元。 二、各政府機關申請前條第1款服務者,每年度第1部儀器得減徵30%,第2部儀器起,得減徵15%。

  • 國土測繪中心 Q259. 土地爭議提起訴訟時,司法機關囑託地政機關辦理鑑測工作,受囑託之機關是否可提供鑑測成果予訴訟當事人?

    按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32條:「司法機關囑託之複丈案件,應依司法機關所囑託事項辦理,對土地所有權人不得發給土地複丈成果圖。…。」之規定,鑑定機關不得提供鑑定成果予訴訟當事人,訴訟當事人應循訴訟程序向司法機關訴請處理。

  • 秘書處 Q260. 內政部可否提供工友職缺之就職機會?

    本部工友、技工缺額之進用,依中央各機關學校工友員額管理作業要點規定,應由本機關學校工友、技工轉化或其他中央機關學校工友、技工移撥,相關訊息將登錄於本部全球資訊網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

  • 人事處 Q261. 本部模範公務人員需符合哪些條件?

    一、本部及所屬機關、學校現職編制內職員品行優良且上年度在本機關(學校)具有下列各款事蹟之一者,得選拔為模範公務人員: (一)主辦業務,能針對時弊,提出革新措施經採行確具成效。 (二)對上級交付之重要工作,能克服困難,圓滿達成任務。 (三)廉潔奉公,不為利誘勢劫,有重大具體事蹟足為模範。 (四)察舉不法,對維護國家安全、社會安寧或澄清吏治有重大貢獻。 (五)搶救災害,奮不顧身;或處置意外事故,措施得宜,對維護生命、財產著有貢獻。 (六)主動積極,戮力從公,行為及工作上有特殊優良表現,且服務態度優良。 (七)其他特殊優良事蹟,足為公務人員表率。 二、公務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選拔為模範公務人員: (一)選拔當年度人選確定前3年內,曾受刑事處分、懲戒處分、彈劾、糾舉或平時考核受申誡以上之處分。 (二)最近3年內考績(成)、成績考核曾列乙等或相當等次以下或職務評定未達良好。

  • 國土測繪中心 Q262. 將測量儀器送至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辦理校正服務,其郵資、運費如何計算?

    所需郵資、運費,由申請人負擔。

  • 法制處 Q263. 對地方政府或本部所屬機關處分不服時,該如何行政救濟?

    一、對地方政府所為處分不服時,應依不服事件之業務性質,向中央主管部會提出訴願,例如不服地方政府因違反區域計畫法所作成之處分,因該法規之中央主管部會為內政部,應向內政部提出訴願。 二、對內政部所屬機關處分不服(如營建署或警政署的處分):可向內政部「訴願審議委員會」提出訴願。

  • 會計處 Q264. 應徵主計職缺,履歷表之訓練進修「應另請檢附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之個人認證訓練紀錄」,請問應如何查詢該紀錄?

    一、如應徵者非主計人員,則無帳號、密碼可登錄eBAS全國主計網。 二、如應徵者為主計人員,請以個人帳號、密碼登錄eBAS全國主計網(https://ebas.gov.tw),查詢路徑:【我的應用程式】→【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列印認證訓練紀錄。 三、該紀錄係指獲薦送參加行政院主計總處通過核予認證之訓練班期,其訓練時數可以1.5倍計算。

  • 土地重劃工程處 Q265. 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辦理機場捷運A7站地區區段徵收公共工程之執行情形?

    本區段徵收之公共工程開發由本部土地重劃工程處負責執行,並委託中興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工程規劃設計及監造作業,目前已執行9件工程標案,包括第1至6標、第8標、第10標及監控中心新建工程,均已陸續竣工;其餘2件工程標案尚未完工,分別為(1)第7標工程,已於112年9月20日開工,工期734日曆天,預計114年9月22日完工,預估115年3月31日前完成工程驗收並點交予桃園市政府接管。(2)第9標工程,已於111年8月1日開工,總工期1,377日曆天,其廢棄物清理部分已於112年5月22日完工,聯外排水路工程預定115年5月8日完工,預估115年9月30日前完成工程驗收並點交予桃園市政府接管。

  • 秘書處 Q266. 申請人不小心遺失內政部開立之收據,可否申請補發?

    本部開立之收據不僅開立給申請人(第1聯),另外必須將收到之款項及相同編號之收據(第2聯)報核,因此同1筆款項不能重複開立收據,致無法補發收據予申請人。惟為維護申請人權益,得以留存本部之同1 編號收據(第3聯)影送1份予申請人。

  • 政風處 Q267. 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內涵為何?

    答:指個人、法人、團體或其他單位與本機關(構)或其所屬機關(構)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業務往來、指揮監督或費用補(獎)助等關係。 (二)正在尋求、進行或已訂立承攬、買賣或其他契約關係。 (三)其他因本機關(構)業務之決定、執行或不執行,將遭受有利或不利之影響。

  • 國土測繪中心 Q268. 辦理電子測距儀校正後,當儀器需調整參數時,是否協助調整?

    為降低作業成本,增進作業效率,提升測繪成果品質,校正實驗室自即日起,若顧客有需求,經校正後儀器需調整參數者,經填具聲明書後,由本中心人員協助送校單位設定參數。

  • 會計處 Q269. 廠商已屆保固或保證期限之保管款,未申請退還或已經停歇業,應如何處理?

    本機關自通知申領年度終了屆滿5年,如原廠商未申領者,得以預算外收入繳庫,日後廠商依法申領而必須支付時,得再循收入退還程序處理。

  • 會計處 Q270. 如何查詢內政部及所屬機關會計人員職缺公告?

    本部及所屬機關會計人員職務出缺遴補方式,如為內陞,公告於eBAS全國主計網(https://ebas.gov.tw)及內政部全球資訊網本部徵才(https://www.moi.gov.tw);如為外補,公告於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uid=33)及內政部全球資訊網本部徵才(https://www.mo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