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土測繪中心 Q331. 111年9月18日臺東地震後,112年是否有辦理基本控制點檢測工作?

    一、111年9月18日臺東地震後本中心隨即辦理基本控制點檢測工作,辦理範圍約花蓮縣壽豐鄉至臺東縣臺東市,包括各級控制點及一等水準點衛星定位測量檢測成果共計381點,並經內政部112年5月1日台內地字第1120262551號公告。 二、112年本中心續辦花東地區一等水準測量工作,辦理範圍為花蓮縣花蓮節點以南,至台東縣知本節點以北,共計辦理233點一等水準點及 90點其他機關水準點之一等水準測量工作,成果業經內政部 112年12月8日台內地字第1120267744號公告。

  • 國土測繪中心 Q332. 有關112年臺灣西南沿海下陷區一等水準網測量成果之作業範圍、數量及成果?

    辦理的水準路線為「一等水準測量作業規範」所列臺灣本島一等水準網測線表之西南沿海(彰化、雲林及嘉義地區)下陷區測線24條,共補建21點一等水準點,完成246點一等水準點及36點其他機關水準點之一等水準測量工作,相關成果經內政部112年8月24日台內地字第1120265176號公告。

  • 國土測繪中心 Q333. 國土測繪中心之鑑定書圖並未核發給訴訟當事人,應如何申請鑑定成果圖?

    按「當事人得向法院書記官聲請閱覽、抄錄或攝影卷內文書,或預納費用聲請付與繕本、影本或節本」為民事訴訟法第242條所明定。是以,國土測繪中心之鑑定書圖函送法院後,可依上開規定向法院申請。

  • 國土測繪中心 Q334. 地籍圖重測時,如果不知道土地在哪裡怎麼辦?

    一、土地所有權人可至下列網站搜尋土地所在位置: (一)「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網站(https://maps.nlsc.gov.tw/),利用「定位查詢」地號定位功能,輸入土地所在之縣市、鄉鎮市區、地段名及地號,按下「定位」後,可於圖臺顯示(錨點)土地位置所在,配合圖臺之臺灣通用電子地圖或正射影像的底圖,即可知道土地正確位置;另可使用「圖層設定」之「土地圖層」功能,點選「地籍圖」使其為打勾狀態,配合正射影像可約略知道土地四至範圍。 (二)「地籍圖資網路便民服務系統」網站(https://easymap.land.moi.gov.tw/Index),利用「地籍」查詢功能,輸入土地所在之縣市、鄉鎮市區、地段名及地號,按下「查詢」後,即可於圖臺顯示(塗色塊)土地位置所在,配合圖臺之NLSC地圖(臺灣通用電子地圖)或正射影像的底圖,即可知道土地正確位置;另配合左下角「額外圖層」設定,將「地籍圖」打勾,配合正射影像可約略知道土地四至範圍。 二、土地所有權人亦可於收到地籍圖重測作業宣導會通知書或地籍調查通知書時,利用通知書上之重測區辦公室的電話資訊,主動聯絡作業人員,約定時間及地點,請其帶至土地現場。

  • 國土測繪中心 Q335. 三維國家底圖服務之三維道路模型產製內容為何?

    三維國家底圖服務之三維道路模型主要建置OGC CityGML道路細緻度等級(Level of Detail, LOD)LOD1三維道路模型,建置內容包含三維道路面、三維道路中線及三維道路路口點等3類成果,提供使用者可依不同應用情境或自有資料類型選擇最適合的成果類型使用。截至112年度內政部已建置完成全臺國道、快速道路三維道路模型,以及直轄市6都、新竹市、新竹縣、基隆市、苗栗縣、臺東縣區域路街以上三維道路模型,接續規劃於114年完成臺灣本島全部縣市及離島澎湖縣路街以上三維道路模型,相關成果可於「多維度國家空間資訊服務平臺」( https://3dmaps.nlsc.gov.tw/) 查詢瀏覽。

  • 國土測繪中心 Q336. 三維道路模型成果及相關資訊可至何處查詢?

    有關三維道路模型成果及相關資訊,可至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多維度國家空間資訊服務平臺」首頁-[三維國家底圖圖資說明]-[三維道路產製]網頁查詢,內容包含建置流程說明、各年度作業內容及更新範圍等資訊,並提供民眾線上瀏覽三維道路模型,民眾若有相關疑問可透過網站首頁-[意見回饋及問題反映]頁面詢問,將有專人解答。「多維度國家空間資訊服務平臺」網址為https://3dmaps.nlsc.gov.tw/。

  • 國土測繪中心 Q337. 何謂「空載光達數值地形變異分析圖」?

    本中心「空載光達數值地形變異分析圖」是將前後兩期DEM成果相減而得到不同時期地形之高程差異值。目前本中心提供之版次,前期資料係使用「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99-104年光達DEM之成果」,後期資料使用「內政部105-112年光達DEM成果」,將上述前後期資料相減後之高程差異值進行篩選,保留二者間之高程較差值超過設定門檻值的變異區並製作變異分析圖(目前僅提供3種設定門檻值分別為0.5米、1米及3米)供民眾參考,再利用分層設色圖結合陰影方式,以不同顏色呈現不同之高度差異情形。

  • 國土測繪中心 Q338. 一千分之一地形圖成果資料要到那裡申請?

    內政部於87年至102年逐年補助各地方政府,建置都會區(都市計畫區)一千分之一地形圖,前開各年度之成果資料,請洽各地方政府之都市計畫單位申請。 後續本中心依據行政院核定之計畫,規劃於112年至116年逐年辦理一千分之一地形圖等圖資更新,113年底即可至本中心申購已完成更新都市計畫區範圍之一千分之一地形圖成果資料,各年度規劃辦理情形可參閱本中心網站(https://www.nlsc.gov.tw/cp.aspx?n=17087)。

  • 國土測繪中心 Q339. 國土測繪中心供應之一千分之一地形圖成果項目為何?

    本中心依行政院核定「多維度空間資訊基礎圖資測製及更新計畫(112-116年)」建置國家多維度圖資,對外供應之成果包含都會區(都市計畫區)一千分之一地形圖(紙圖及數值資料檔)、一千分之一地形圖正射影像(數值資料檔)、三維網格模型(Mesh模型數值資料檔)、建物模型(LOD1、LOD2及LOD3之數值資料檔)等項目。

  • 國土測繪中心 Q340. 於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中所查詢門牌標示位置有疑義或位置查詢不到,該如何處理?

    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中的門牌資料係依據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戶政單位所提供,由本中心據以產製圖磚及上架展示,至有關門牌位置相關疑義,建議洽該管轄戶政單位確認。

  • 國土測繪中心 Q341. 我是退休人員,是否也能享有特約商店相關優惠?

    一、為使本中心職員工(含退休人員)享有消費優惠之福利措施,已與52家商家簽訂特約(https://reurl.cc/4jNNNv),各商家適用人員類別不同,歡迎前往消費。 二、有關特約商店位址,可參閱Google Map(https://reurl.cc/eLkkkj)

  • 國土測繪中心 Q342. 貴中心員工可否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之相關人員為「不當接觸」?

    一、依行政院所頒布「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8點第2項規定「公務員不得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之相關人員為不當接觸。」 二、所謂「不當接觸」係指公務員與職務有利害關係之相關人員私下接觸,例如餐會、聯誼、打高爾夫球、出遊、出國等等互動行為,特別是公務員與廠商之間未維持雙方應有之分際,造成外界質疑與瓜田李下之聯想,故為 「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所禁止之行為。

  • 國土測繪中心 Q343. 如未及於年度關帳前辦理經費核銷,得否跨年度辦理經費報支?

    對於未及於年度關帳前核銷之案件,如確認機關有給付義務,例如同仁奉派出差之差旅費或廠商依約履行之款項,衡酌預算來源可容納,自可於年度預算相關經費項下支應;惟如有因人為疏失致延宕結報等情事,得視情況釐清查明相關人員責任。

  • 國土測繪中心 Q344. 貴中心是否有主任信箱?答覆期限多久?

    一、本中心為提供便捷民眾溝通管道,特於機關網頁便民服務設立主任信箱。為確保服務品質及效率,來信時請務必將「個人基本資料」及「問題內容」詳細填寫,以利本中心提供相關訊息及聯繫。 二、主任信箱答覆期限為自分信之次日起1個工作日。

  • 土地重劃工程處 Q345. 新北市新、泰山區塭仔圳地區第二區市地重劃開發工程目前辦理情形?

    新北市新、泰山區塭仔圳地區第二區市地重劃開發工程主辦機關為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專案管理單位為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規劃設計及監造單位為亞新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廠商為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本工程已於110年9月30日開工,預計於115年12月30日前完工。

  • 土地重劃工程處 Q346. 辦理農村社區土地重劃後,土地位置之分配方法為何?

    重劃後土地分配之位置,以按重劃前原有土地相關位次分配為準,其調整分配方法如下︰ 一、重劃前土地已有建築物,且不妨礙重劃計畫及土地分配者,按其原有位置分配。 二、同一土地所有權人在重劃區內有數宗土地,其每宗土地應分配之面積均已達最小分配面積標準者,應逐宗個別分配;其未達最小分配面積標準者,得以應分配之面積較大者集中合併分配。 三、同一土地所有權人在重劃區內所有土地應分配之面積,未達或合併後仍未達最小分配面積標準二分之一者,除通知土地所有權人申請與其他土地所有權人合併分配者外,應以現金補償之;其已達最小分配面積標準二分之一者,得於重劃後深度較淺或地價較低之土地按最小分配面積標準分配之。 四、分別共有土地,經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且其應有部分計算之應分配面積已達最小分配面積標準者,得分配為單獨所有。但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 五、重劃前土地位於重劃計畫之公共設施用地者,其分配位置由主管機關視土地分配情形調整之。 前項最小分配面積標準,由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視土地使用情況及分配需要,於規劃設計時定之。但不得小於畸零地使用規則規定之寬度、深度及面積。

  • 土地重劃工程處 Q347. 不動產經紀人專業訓練應包括哪些課程?

    依據不動產經紀人專業訓練機構團體認可辦法第7條規定,不動產經紀人專業訓練應包括下列課程: 一、民法、土地法規及相關稅法。 二、不動產權利移轉、使用限制相關法規及實務。 三、不動產交易相關契約書及經紀實務。 四、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 五、其他與不動產有關之課程。

  • 土地重劃工程處 Q348. 何種情形非屬農村社區土地重劃辦理對象?

    依農村社區土地重劃範圍勘選作業要點第5點規定,重劃區內之原有社區,無須進行整體規劃及地籍交換分合,重劃後無實質改善之效益,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非屬農村社區土地重劃之對象: 1. 重劃區內僅以數棟房舍、地籍完整之建物作為農村社區之基礎,而擴大周邊較大之農地。 2. 原有社區建築用地已具有地籍方整、房舍整齊、產權單純之情形,重劃後無實質效益。

  • 土地重劃工程處 Q349. 辦理農村社區土地重劃能為社區帶來什麼效益?

    社區道路、排水、污水處理等均能獲得大幅改善,並增加廣場、停車場、公園等公共設施,改善社區生活環境,提昇社區居住品質,且社區街廓深度與寬度及建築基地單位大小、形式均能符合建築規格,社區土地所有權人均能擁有清楚的產權,明確的地籍,坵塊完整且面臨道路之土地,提昇土地利用價值,另農村社區土地重劃可結合農村再生計畫辦理,發揮加乘之效果,達農村再生之目標。

  • 土地重劃工程處 Q350. 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所稱之農村社區為何?

    1.依據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第3條規定農村社區指依區域計畫法劃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之鄉村區、農村聚落及原住民聚落。 2.依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第2.1條規定,農村聚落、原住民聚落,指下列範圍之土地,其合計面積達0.5公頃以上,依戶籍資料,其最近5年中每年人口聚居均已達15戶以上,且人口數均已達50人以上之地區。 但依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第5條第1項第4款規定辦理災區重建時,面積以0.3333公頃、戶數以10戶、人口數以33人以上認定之: (1)農村聚落: 非都市土地鄉村區範圍外,非原住民保留地之地區,就相距未逾20公尺之甲、丙種建築用地邊緣為範圍。 (2)原住民聚落: 非都市土地鄉村區範圍外之原住民保留地,就相距未逾25公尺之甲、丙種建築用地邊緣為範圍。

  • 土地重劃工程處 Q351. 辦理農村社區土地重劃地區可新增之建築用地總面積為多少?

    依據農村社區土地重劃範圍勘選作業要點第6點第3款規定「辦理農村社區土地重劃而新增之建築用地總面積,以不超過重劃前既有建築用地總面積1.5倍為原則。」

  • 土地重劃工程處 Q352. 辦理農村社區土地重劃,土地所有權人負擔為何?

    1.依據「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第11條: (1)辦理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時,其行政業務費及規劃設計費由政府負擔;工程費由政府與土地所有權人分擔,其分擔之比例由行政院定之。 (2)重劃區內規劃之道路、溝渠、電信電力地下化、下水道、廣場、活動中心、綠地及重劃區內土地所有權人認為為達現代化生活機能必要之其他公共設施用地,除以原公有道路、溝渠、河川及未登記土地等四項土地抵充外,其不足土地及拆遷補償費與貸款利息,由參加重劃土地所有權人按其土地受益比例共同負擔。 (3)重劃前經編定為建築用地以外之土地,應提供負擔至少40%土地。 2.依據「辦理農村社區土地重劃工程費分擔原則」,農村社區土地重劃工程費由土地所有權人負擔1%。

  • 替代役訓練及管理中心 Q353. 替代役役男每月的薪給何時發放?

    替代役役男每月薪給於當月5日前逕匯入役男郵局帳戶; 但新梯次入營之役男,約為入營日起算4週內完成入帳。

  • 秘書處 Q354.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期間,可否親送公文至內政部?

    為配合中央聯合辦公大樓防疫措施,快遞郵件送件人員僅送至一樓服務檯,以電話通知本部(收件人)領取。建議可採用郵遞方式寄送,以避免人員接觸。(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管理小組110年5月17日南管組字第110000076號函)

  • 秘書處 Q355. 有接獲中華郵政招領通知,想查明公文內容。

    請電洽文書科(02)23565503吳先生,查詢時請告知掛號號碼,我們將協助確認郵寄公文內容或物品。

  • 秘書處 Q356. 公文附件下載區的檔案無法下載,請問該如何處理?

    請先確認本部附件下載區的網址、發文文號、發文日期、識別碼是否輸入正確,如需協助查詢,請洽文書科(02)23565301葉小姐。

  • 國土測繪中心 Q357. 曾任職本中心測工或測量助理,如何申請服務證明書?

    申請者可自行填具一份申請書,並註明其任職起迄時間及聯絡方式逕寄本中心辦理。

  • 國土測繪中心 Q358. 機關員工依規定報支差旅費所取得之收據或統一發票,其買受人應為機關名稱,或是出差人姓名?

    依「政府支出憑證處理要點」第5點規定,統一發票應註明買受機關名稱或統一編號。爰報支差旅費所取得之收據或統一發票,應記明支付(買受)機關名稱或統一編號,非出差人姓名。

  • 國土測繪中心 Q359. 如果我想要檢舉機關(公司)內部員工涉嫌貪瀆不法,是否有保護我的相關法令規章?

    現行對於檢舉人及證人的保護有「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及「證人保護法」,對於檢舉人的保護已相當完整。另法務部廉政署持續推動「揭弊者保護法(草案)」立法進度,期以專法規範公、私部門揭弊者權益保障,提供安心吹哨之保護措施,進而建構貪污零容忍之社會氛圍。

  • 國土測繪中心 Q360. 我是前年高考錄取榜生,因就讀研究所而申請延後分發,現學業完成且服完役,國土測繪中心今年剛好有考試缺,我可否直接進入貴中心服務?

    一、依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第16條第1項規定,正額錄取人員於分配訓練前經核准保留受訓資格者,應於保留期限屆滿後3個月內,向保訓會申請補訓;但保留期限屆滿前,保留原因消滅者,應於保留原因消滅後3個月內,檢具證明文件申請補訓。 二、另依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分發辦法第7條第3項規定,正額錄取人員依公務人員考試法規定申請保留錄取資格,且依規定期限申請補訓者,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通知分發機關或申請舉辦考試機關,遇缺依其申請順序分配訓練。 三、基於上開規定,台端應先行向保訓會申請補訓,並由該會依序通知相關機關進行分配訓練,而非由本中心逕行錄用考試錄取之榜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