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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宗教及禮制司 Q61. 申請土地變更編定作宗教使用之興辦事業計畫,應向何機關提出?

    依據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規定,申請土地變更編定時,申請人應擬具興辦事業計畫,該計畫應報直轄市或縣(市)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故土地欲變更編定為宗教用途者,應向土地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宗教事業計畫;有關宗教事業計畫之撰寫或審查疑義,可向該地方政府民政局(處)洽詢。

  • 宗教及禮制司 Q62. 全國性宗教財團法人辦理董(監)事改選,須檢附哪些文件報內政部核備?

    一、相關應備文件及格式參考範例,均可至內政部民政司網站查詢(查詢路徑:內政部網站→主題服務→民政服務專區→業務資訊→宗教輔導→申請設立(或變更)全國性宗教財團法人規定→貳、法院登記事項變更申請許可→三、申請事項及其應備文件→(一)申請董事(監察人)變更。 二、應備文件: (一) 申請書正本1份 (二) 相關會議紀錄正本3份 (三) 最新捐助章程影本1份 (四) 原董事(監察人)名冊影本1份: (五) 願任董事(監察人)同意書正本3份: (六) 董事(監察人)名冊正本、身分證明文件影本3份及職務許可函影本1份 (七) 財團法人及董事(監察人)印鑑或簽名清冊正本3份。 (八) 最新法人登記證書影本1份。

  • 宗教及禮制司 Q63. 如何尋找全國性宗教財團法人相關重要法令及函釋?

    有關全國性宗教財團法人申請設立許可、法院登記事項變更申請許可、其他申請事項、重要法令及解釋函令等相關規定,本部已編印全國性宗教財團法人作業手冊,均可至內政部民政司網站下載運用(下載路徑:內政部網站→主題服務→民政服務專區→便民服務→下載專區→宗教輔導→全國性宗教財團法人作業手冊)。

  • 宗教及禮制司 Q64. 宗教性財團法人是否適用財團法人法之規範?

    財團法人法於108年2月1日施行,依該法第75條第1項規定:「宗教財團法人之許可設立、組織、運作及監督管理,另以法律定之。於完成立法前,適用民法及其他相關法律之規定。」因此,宗教性財團法人不適用財團法人法之規範。 有關全國性宗教財團法人之監督及輔導,本部亦訂定「內政部審查全國性宗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要點」,並於108年2月1日生效,相關規定均可至內政部民政司網站查詢。

  • 宗教及禮制司 Q65. 非宗教性之財團法人是否可依財團法人法規定,改隸為宗教性財團法人?

    依據法務部108年5月6日函,宗教財團法人既不適用財團法人法,因此,適用財團法人法之財團法人不得依財團法人法第4條及該條授權訂定之「財團法人主管機關改隸辦法」改隸為宗教財團法人,亦不得依各宗教主管機關訂定之相關改隸行政規則,改隸為宗教財團法人。

  • 宗教及禮制司 Q66. 來臺傳教弘法應該向哪個機關提出申請?

    外籍人士欲來臺傳教弘法,須直接向我國駐外機構(大使館、總領事館、領事館、代表處或辦事處)申辦「傳教弘法」簽證後來臺,無須另向內政部申請核准;至申請「傳教弘法」簽證的手續及應備文件,可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網址:https://www.boca.gov.tw/cp-9-193-a42ee-1.html)查詢,或撥打該局電話(02-23432888)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