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民眾,您好: 配合本部「社會團體許可立案作業規定」已於本(109)年5月22日以台內團字第1090281032號令修正發布,有關申請全國性社會團體操作手冊(原申請須知)、流程表,以及相關表單皆已更新,請至「表單下載」/「社會團體申請及立案」區參考使用,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