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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遊說者未申報財務收支情形,或內容故意申報不實,是否有處罰規定?

答案

有,依遊說法第22條規定,可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被遊說者所屬機關尚得拒絕受理該遊說者1年期間的遊說登記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