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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第2條第1項所定的人員是指那些?

答案

(一)依憲法規定由總統任命之人員及特任、特派的人員。 (二)依憲法規定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的人員。 (三)依憲法規定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的人員。 (四)其他依法律規定之中央或地方政府比照簡任第12職等以上職務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