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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5-175原民鄉於縣市合併改制直轄市後仍屬「原住民族地區」。
99-12-29有關縣市合併升格直轄市後,醫師執業可否就原合併前之縣市醫師公會,擇一辦理入會乙案。
99-12-24為因應縣市改制直轄市在即,請依說明二進行檢視並完成相關準備作業。
99-12-0299年9月3日研商「為因應臺北等縣市改制直轄市之前置作業,其機關印信之申請換發及繳銷等相關事宜」會議紀錄。
103-12-31行政院函頒桃園縣改制直轄市之財政收支劃分日期調整為104年1月1日。
99-12-23因應99年12月25日改制,相關縣(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扣繳單位統一編號編配及扣繳憑單申報作業處理原則。
99-12-21關於縣市合併應辦理結算疑義及99年度應付歲出款於以後年度會計報告表達方式一案。
99-12-15行政院函頒改制直轄市之財政收支劃分日期調整為100年1月1日。
99-11-05臺北縣政府請釋各鄉(鎮、市)公所於99年12月25日改制為區公所,其99年度決算報告應送請何機關審議乙案。
99-10-27關於縣市合併業務銜接之相關執行疑義乙案。
99-10-15縣市合併改制直轄市後,於99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之預算執行,其有關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表之審議疑義乙案。
99-10-11縣市合併改制後之直轄市99年12月25日至同年12月31日之預算執行,於適用地方制度法第87條之3第4項規定疑義乙案。
99-10-04因應「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修正,原經行政院核定補助地方政府之計畫配合修正原則,請依照辦理。
99-09-02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財力分級級次表,自100年度起適用。
99-08-31修正「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
99-08-05臺中縣市、臺南縣市及高雄縣市於99年12月25日改制為直轄市後,其應負擔之農保保費補助款應自何時起改以直轄市負擔比例計收乙案。
99-06-22有關貴縣所轄部分鄉鎮市99年度總預算編列疑有異常狀況,請依說明事項辦理。
99-06-07為未及於改制前辦理預算進行帳務轉正之墊付款,及99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內已先執行並須補辦預算之案件,可否由改制後新直轄市政府辦理後送請新直轄市議會審議乙案。
99-03-02關於縣市改制直轄市後中央業務功能調整或移撥由各直轄市辦理之各項業務經費估算,請照說明事項配合辦理。
98-11-13為瞭解縣市(合併)改制直轄市業務承接及支出移轉所需經費情形,以利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之進行,請照說明事項配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