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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第34週內政統計通報(112年國人平均壽命80.2歲,較111年增加0.4歲)

  • 發布單位:統計處
  • 資料來源:統計處
  • 聯絡人:翁聖雅
  • 聯絡資訊:02-23565351
  • 112全國死亡人數計205,202人,較111年減少2,927人,其中65歲以上死亡人數為155,744人(占75.9%)。

  • 112年國人平均壽命為80.2歲,其中男性76.9歲、女性83.7歲,較111年增加0.4歲,男、女性分別增加0.3歲、0.5歲。

  • 第十一次(民國108-110年)國民生命表平均壽命為80.6歲,男性為77.4歲,女性為83.8歲,較上次(民國98-100年)增加1.5歲,男、女性分別增加1.5歲、1.4歲。

為明瞭國民平均餘命[1]水準,世界各國對生命表之編算均甚重視,並將國民平均餘命列為衡量該國基本健康評估、整體社會經濟福祉及國家競爭力評比的重要統計指標。我國生命表係由內政部編布,分為「簡易生命表[2]」及「國民生命表[3]2種,提供政府有關人口政策、人力規劃、衛生保健等參考及學術研究之用。茲就本部今(113)年公布之「112年簡易生命表」及「第十一次(民國108-110年)國民生命表」,編算結果摘要分析如下:

一、112簡易生命表

(一)死亡概況

1.死亡人數:人口雖持續老化,但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死亡人數較上年減少,112年全國死亡人數計205,202111年減少2,927人,其中以65歲以上死亡人數居多,為155,744人(占75.90%)。此外,男性死亡人數(118,808人)較女性(86,394人)多32,414人;與111年比較,男、女性分別減少1,530人及1,397人。

2.粗死亡率:112年全國粗死亡率為8.79‰,較111年減少0.13個千分點。男性粗死亡率10.31‰)較女性(7.31‰)高出3個千分點,與111年比較,男、女性分別分別減少0.12個及0.14個千分點。

3.標準化死亡率:依據衛生福利部統計資料顯示,112年全國標準化死亡率為每十萬人口429.6人,較111443.9人減少3.2%,較102435.3人減少5.7%

(二)平均壽命

1.全體:112年國人平均壽命為80.23歲,較11179.84歲增加0.39歲,較10280.02歲增加0.21歲。

2.性別:112年我國男性平均壽命為76.94歲,女性為83.74歲,男、女性平均壽命相差6.80歲,與111年比較,男性增加0.31歲、女性增加0.46

3.直轄市:以臺北市83.32歲最高,其餘依序為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及高雄市,男、女性亦以臺北市最高。6直轄市在全體、男性及女性平均壽命皆呈現自北而南遞減的情形。

4.縣市:以新竹市81.50歲最高,以臺東縣為76.04歲最低。由分析發現,東部縣市平均壽命較西部各縣市低,臺東縣、花蓮縣與全體國民平均壽命分別差距4.19歲、3.11,惟已分別較102年縮小1.17歲、0.44歲。

(三)國際比較

1.觀察各國平均壽命[4],男性平均壽命前5名之國家係瑞士、瑞典、挪威、澳大利亞、義大利及日本;女性則以日本、法國、瑞士、西班牙及南韓居前5名。與聯合國公布最新全球平均壽命相比,我國男性較全球男性多7.0歲,女性多9.0歲,顯示我國平均壽命高於全球平均水準。

2.觀察近10年世界主要國家平均壽命,2019年以前平均壽命雖略有波動,但整體呈現上升趨勢。20202022年間因COVID-19疫情嚴峻,各國男、女性平均壽命呈現下降情形;但隨著疫情趨緩,各國平均壽命緩步上升。

二、第十一次(民國108-110年)國民生命表

(一)全國:第十一次國民生命表平均壽命為80.63歲(男性為77.41歲,女性為83.83歲)。受到COVID-19等因素的影響,較第十次(98-100年)的年增幅較小,全體增加1.51歲(男性增加1.45歲、女性增加1.36歲),平均每年的壽命增幅約0.14歲至0.15歲。

(二)區域別:第十一次國民生命表平均壽命以北部區域81.99歲最高、中部區域80.22歲居次、南部區域79.29歲、東部區域76.29歲最低;比較各區域的第十一次與第十次國民生命表,各區域全體平均壽命之增加幅度相當,介於1.14歲至1.37歲之間。另就性別觀察,男性及女性均以東部地區的平均壽命增加最多,分別達1.85歲及2.41歲。


[1] 平均餘命係假設一出生嬰兒遭受到某一時期的每一年齡組所經驗的死亡風險後,能存活的預期壽命,亦即達到某歲以後平均尚可期待生存的年數,稱為某歲的平均餘命,又稱某歲的預期壽命。零歲的平均餘命特稱為「平均壽命」。

[2] 簡易生命表:「每年」定期編算及發布,係利用內政部戶政司提供之年齡別死亡人數、年中人口數及新生兒月別出生人數等「戶籍人口」為基礎,佐以衛生福利部提供0~6個月新生兒的月齡別死亡人數等數據資料進行編算。

[3] 國民生命表:「每10年」編算及發布一次,係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普查年「常住人口」為基礎,輔以內政部戶政司普查年及前後1年之戶籍登記資料,與衛生福利部提供0~6個月新生兒日齡別及月齡別死亡人數等資料編算而成。

[4] 各國平均壽命因資料年別、發布周期及計算方式不同,進行國際比較時,其基礎容或存在一定程度的差異性。本部參考聯合國公布最新(2020年)世界死亡率資料手冊(United Nations: World Mortality Data Booklet)及各國最新統計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