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文化部114年2月6日文秘字第11430033442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1月20日工程企字第1130100505號函修正勞務採購契約範本,爰文化部配合修正旨揭藝文採購契約範本。
三、旨案電子檔資料(含條文及對照表)登載於文化部文化藝術採購及著作權專區(https://art.culture.tw)之「資料區」,請自行下載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