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手機版選單
search
搜尋
人事
自然人憑證應用
進階搜尋
分享
Facebook
Plurk
Twitter
line
Email
本部簡介
職掌及組織
部長專區
施政計畫
內政概要
內政防疫成果
聯絡資訊
本部單位及所屬機關
史料專區
上級機關-行政院
主題政策
打詐防騙
安居家園
淨零碳排
訊息快遞
部次長公開行程
新聞發布
即時新聞澄清
部務會報決定(議)
行政公告
活動訊息
本部徵才
多媒體專區
主題服務
政府資訊公開
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
重要指標查詢
申辦服務
轉型正義業務專區
綜合規劃司專區
民政服務專區
戶政司
地政司
宗教禮制殯葬專區
國土專區
合作及人民團體專區
工程施工查核專區
人事主題專區
政風專區
統計主題專區
法規及訴願
檔案推廣與應用網站
機關檔案管理專區
內政財團法人登錄系統
採購稽核小組專區
互動交流
RSS
1996
Facebook
YouTube
常見問答
雙語詞彙
民意信箱
熱門關鍵字
人事
自然人憑證應用
上方連結
回首頁
網站導覽
民意信箱
雙語詞彙
常見問答
電子報
RSS
English
下方連結
網站安全政策
隱私權保護政策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保有及管理個人資料
內政部全球資訊網-中文網
內政部全球資訊網-中文網
:::
上方連結
回首頁
網站導覽
民意信箱
雙語詞彙
常見問答
電子報
RSS
English
字級
小
中
大
分享
Facebook
Plurk
Twitter
line
Email
本部簡介
職掌及組織
部長專區
施政計畫
內政概要
內政防疫成果
聯絡資訊
本部單位及所屬機關
史料專區
上級機關-行政院
主題政策
打詐防騙
安居家園
淨零碳排
訊息快遞
部次長公開行程
新聞發布
即時新聞澄清
部務會報決定(議)
行政公告
活動訊息
本部徵才
多媒體專區
主題服務
政府資訊公開
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
重要指標查詢
申辦服務
轉型正義業務專區
綜合規劃司專區
民政服務專區
戶政司
地政司
宗教禮制殯葬專區
國土專區
合作及人民團體專區
工程施工查核專區
人事主題專區
政風專區
統計主題專區
法規及訴願
檔案推廣與應用網站
機關檔案管理專區
內政財團法人登錄系統
採購稽核小組專區
互動交流
RSS
1996
Facebook
YouTube
常見問答
雙語詞彙
民意信箱
搜尋
search
搜尋
人事
自然人憑證應用
進階搜尋
熱門關鍵字
人事
自然人憑證應用
政策宣導
訊息快遞
好康報報
快捷服務
視覺化統計
社群動態
相關連結
分眾導覽
一般民眾
政府機關
企業法人
Foreign Nationals
:::
縣市改制直轄市
前言
訊息公告
法令專區
相關法令
相關函釋
大事紀
中央與地方改制作業小組
小組簡介
相關資料
縣市改制面面觀
宣導資料
常見問答
資料下載
停止適用縣市改制直轄市中央籌劃小組設置要點函
桃園市-區里名稱代碼改制前後對照表
桃園市議會及政府組織規程總說明、逐條說明、組織規程暨編制表
桃園縣改制直轄市計畫
內政部發布桃園縣改制計畫令
行政院核定「桃園縣改制直轄市計畫書」函
99年縣市改制直轄市實錄(封面)
99年縣市改制直轄市實錄(內文)
縣市改制直轄市後各區經費編列數額及增減情形一覽表
改制後公所業務變動及民眾反應市政建議市府處理情形一覽表
991008 行政院核定四直轄市議會與政府組織規程發布令
高雄市政府組織規程第6條修正條文
臺南市政府組織規程第6條、第7條修正條文暨編制表
980623 直轄市、縣(市)改制計畫審查會議紀錄
縣市改制直轄市戶政業務辦理情形一覽表
縣市改制直轄市戶政業務處理原則
縣市改制直轄市戶政業務作業規定
行政院各單位LED電子字幕機施政宣導委請表
99年12月25日改制縣市跑馬燈宣導
新北市政府組織規程總說明、逐條說明、組織規程暨編制表
新北市議會組織規程總說明、逐條說明、組織規程暨編制表
臺中市政府組織規程總說明、逐條說明、組織規程暨編制表
臺中市議會組織規程總說明、逐條說明、組織規程暨編制表
臺南市政府組織規程總說明、逐條說明、組織規程暨編制表
臺南市議會組織規程總說明、逐條說明、組織規程暨編制表
高雄市政府組織規程總說明、逐條說明、組織規程暨編制表
高雄市議會組織規程總說明、逐條說明、組織規程暨編制表
行政院核定「臺北縣改制計畫」函
行政院核定「臺中縣(市)合併改制計畫」函
行政院核定「臺南縣(市)合併改制計畫」函
行政院核定「高雄縣市合併改制計畫」函
臺北縣改制計畫
臺中縣市合併改制計畫
臺南縣市合併改制計畫
高雄縣市合併改制計畫
新北市-區里名稱代碼改制前後對照表
臺中市-區里名稱代碼改制前後對照表
臺南市-區里名稱代碼改制前後對照表
高雄市-區里名稱代碼改制前後對照表
內政部發布縣巿改制計畫令
相關連結
:::
首頁
主題服務
民政服務專區
縣市改制直轄市
常見問答
常見問答
網頁功能
[另開新視窗]列印內容
分享
Facebook
Plurk
Twitter
line
Email
Q 其他證件書狀是否換發?
請選擇:民政司
資料來源:民政司
聯絡人:地方行政科
聯絡資訊:02-23565408
ANSWER:
有關行車執照、駕駛執照、護照均不必配合改制直轄市而換發,原來證件仍然有效。至於其他各式證件書狀,如有換發必要者,均以免收規費方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