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3年1月7日起至今,民眾可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的戶籍登記項目,已開放「結婚登記」、「離婚登記」及「死亡(死亡宣告)登記」等31項。而針對尚未開放的項目,包含「遷徙登記」、「初設戶籍登記」、「更正登記」、「撤銷登記」、「廢止登記」、「戶號變更登記」及「取得、喪失、變更或回復原住民身分別登記」等7項,內政部也將持續檢討擴大得異地辦理項目,以便利民眾申辦。
為滿足民眾多元需求,內政部陸續推出多項親民的戶政服務,包含戶籍資料異動跨機關通報、網路免費申請電子戶籍謄本服務、以電話或網路掛失國民身分證等24小時服務;並自105年8月起,針對年滿65歲、重症肢障等行動不便及家有6歲以下幼兒者,提供戶籍登記、國籍變更、文件核發(不含國民身分證)等戶政行動到府服務,且可機動到受災區域及機關或學校受理戶政服務,讓戶政服務更貼近民眾生活。
自102年4月及8月起,內政部已分別提供民眾以自然人憑證,或於戶政事務所辦理姓名或住址變更等登記後,可同時通知稅務、監理、地政機關、台電及台水公司變更後資料的服務;另自104年7月1日起,民眾在戶政事務所辦理新生兒出生登記、戶籍資料變更、國民身分證及健保卡同時遺失補領國民身分證等服務時,也可同時申辦健保卡;此外,自105年9月1日起,民眾在戶政事務所辦理死亡登記,可同步申請向保險公司清查亡故者人身保單,及通知保險受益人辦理相關保險金給付服務,讓民眾可免除奔波的辛勞。
為提升地政便民服務,民眾於申辦土地登記、測量等12項案件,已經可以就近向全國任一地政事務所送件,並享受代為轉寄至其他直轄市、縣(市)管轄所辦理的服務。另為協助遠途民眾申辦土地登記案件,節省其申辦時間及交通成本,也提供了地政事務所受理遠途申請人申請登記案件先行審查的服務,103年10月14日起已全國實施。
為加強地政機關便民服務,節省民眾往返管轄地政事務所申辦不動產登記案件所耗費的時間及交通成本,自104年起分4階段推動同一直轄市、縣(市)跨所辦理土地登記案件,自105年4月起,於同一直轄市、縣(市)轄區內,各地政事務所已經可以跨所受理買賣、抵押權設定、拍賣、贈與、繼承、信託等相關登記,讓民眾申辦更為便利。
為防止偽冒不動產抵押貸款或移轉的情形,自105年10月31日起,推出「地籍異動即時通服務」,民眾可上網或就近至任一地政事務所免費申請後,只要名下已登記的不動產有買賣、拍賣、贈與、夫妻贈與、信託、抵押權設定、書狀補給、查封及假扣押時,系統將自動發送手機簡訊或電子郵件通知,讓民眾能隨時掌握不動產權利異動的資訊。107年12月起再增加得併土地登記案件之申請方式,讓服務申請更便捷。
為了在役男人生的轉捩點扮演堅定而有力的協助者,內政部致力於提供更好的服役環境、更多元的役別選擇,讓所有替代役役男都能適才適用,其中研發替代役制度延攬科技人才投注於研發工作,提供用人單位培育研究發展人力,105年更配合青年創新創業政策,鬆綁法規,讓符合一定條件具創新能力的新創事業負責人,得申請於自創事業服研發替代役,讓創業不因服兵役而中斷。另外,內政部更積極推動替代役役男投入社會公益服務的行列,希望役男能在服務過程中深入社會各個角落,和各個部門共同創造溫馨、正向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