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於政黨法及遊說法等法制之研擬規劃及疑義之函釋。
(二)關於政黨成立、廢止、解散等備案事項。
(三)政黨補助金發放事項。
(四)政黨章程及標章備案、負責人與選任人員改選、法人登記、財務申報等事項。
(五)政黨審議會組織及會議相關事項。
(六)受託遊說者備案、違法遊說案件裁罰事項
(七)遊說案件處理與統計、遊說專責單位與人員資料彙整事項
(八)關於全國性民政財團法人(不含宗教財團法人、財團法人祭祀公業)之成立及業務輔導事項。
(九)地方政府與大陸地方機關締盟及合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