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改善農業生產環境,政府從47年開辦農地重劃,但因配合當時實際需要,在60年以前辦理的早期重劃區,農路寬度僅為2.5至3公尺,路面未加鋪碎石級配,且灌排水路也多未施作內面或保護設施,迄今多已失修,且不利農業機具通行。
所以,政府自77年起推動農水路改善計畫,包括將原有農路拓寬至4公尺、路面加鋪碎石級配,同時於水路施作混凝土U型溝。近5年,以平均每年16區、約40公里之規模持續推動,以滿足農民現代化經營的需要,並提升農業生產環境品質,至111年底已辦理924區、9萬餘公頃,改善農水路3,904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