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113年第28週內政統計通報(112年底全國持有4房以上者人數及宅數比率皆較109年下降)

  • 發布日期:113-07-12 10:00
  • 單位:統計處
  • 112年底全國持有4房以上之住宅所有權人計9.5萬人(含法人),占1.62%,較109年底減少0.04個百分點。

  • 112年底全國持有4房以上者合計持有79.9萬宅,占10.48%住宅,較109年底減少0.18個百分點。

由於囤房稅與囤房問題到底有多嚴重等議題受到各界關注,為了解住宅所有權人持有住宅概況,內政部透過住宅所有權登記資料庫進行大數據分析,針對單一所有權人住宅進行全國總歸戶統計,茲就112年底住宅資料,分析如下:

一、全國91.65%住宅為單獨持有,其中自然人持有者占93.68%

112年底全國約有831.88萬住宅,單一所有權人(含自然人與法人)持有762.45萬宅,占91.65%,其中自然人持有者計714.25萬宅,占93.68%;法人持有者計48.20萬宅,占6.32%

二、持有住宅統計:(僅就單獨持有分析)

(一)持有4房以上之住宅所有權人占1.62%,持有10.48%住宅

全國單獨持有住宅之所有權人計589.64萬人,持有762.45萬宅;持有4房以上所有權人計9.53萬人(含法人),占1.62%(較109年底減少0.04個百分點),持有79.90萬宅,占10.48%(較109年底減少0.18個百分點)。

(二)持有4房以上住宅之自然人僅占1.40%

全國單獨持有住宅自然人為578.37萬人,持有714.25萬宅;持有1~3房者計570.24萬人(占98.60%),持有670.18萬宅(占93.83%);持有4房以上者計8.12萬人(占1.40%,較109年底減少0.06個百分點),持有44.07萬宅(占6.17%,較109年底減少0.25個百分點)。

(三)持有4房以上住宅之法人占12.52%

全國單獨持有住宅之法人為11.28萬,持有48.20萬宅;持有1~3房者計9.86萬法人(占87.48%),持有12.38萬宅(占25.68%);持有4房以上者計1.41萬法人(占12.52%,較109年底增加0.56個百分點),持有35.83萬宅(占74.32%,較109年底增加0.77個百分點)。

(四)持有4房以上住宅之非不動產及營建工程業法人占9.45%

若將法人區分為「不動產及營建工程業法人」與「非不動產及營建工程業法人」,全國單獨持有住宅之非不動產及營建工程業法人有9.78萬,持有36.06萬宅;持有1~3房者計8.86萬法人(占90.55%),持有10.86萬宅(占30.11%);持有4房以上者計0.92萬法人(占9.45%,較109年底增加0.72個百分點),持有25.20萬宅(占69.89%,較109年底增加1.83個百分點)。

為健全房市交易秩序,遏止炒房行為,立法院於112110日三讀修正通過「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新法於71日施行,除有助於引導市場穩健發展,並積極保障國人購屋權益與實現居住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