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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式身分證暫緩推動 內政部:111年僅編必要維護費

  • 發布日期:110-09-06 15:49
  • 單位:戶政司

有關換發新式身分證,內政部表示,行政院已指示,須專法制定後,再依專法辦理,暫緩期間會與中央印製廠協調將已採購的印製設備做最好的處理,並依與中央印製廠簽訂的契約規定,支付必要的維護費用。

內政部表示,為完善新式身分證之應用規範,目前由行政院副院長召集成立新式身分證專案小組,就政策面、資安面、應用面及法制面,持續分工研議及辦理相關作業,目前已參考國外立法例及蒐集專家學者意見,研擬專法草案,將於專法確立後,再依法推動新式身分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