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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COVID-19疫情趨緩,國人與非本國籍者結婚登記人數逐漸回升,112年較111年增加1萬人(+77.6%),較108年(疫情前)增加1,253人(+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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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國人非本國籍配偶人數,以東南亞地區者占39.2%最多,大陸地區者占33.5%次之;大陸、港澳地區以外,外籍配偶之原屬國籍,人數以越南籍最多、美國籍次之、馬來西亞籍居第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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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國人非本國籍配偶人數,性比例由103年29.8增至112年48.5,即男性外籍配偶人數雖少於女性,惟與女性之間差距越來越小。
我國近10年結婚登記對數,104年計15萬4千對為最高點,之後逐年遞減至108年13萬5千對,109及110年因COVID-19疫情影響分別降至12萬2千對及11萬5千對,112年因疫情趨緩回升至12萬5千對。另「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於108年5月22日公布並自同年5月24日施行,相同性別之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以下就112年結婚登記概況簡述:
一、結婚登記數:112年結婚對數計12萬5,192對(不同性別12萬1,993對,相同性別3,199對),較111年增加0.16%,其中雙方均為我國籍者有10萬2,723對,占82.05%,一方為外籍與大陸、港澳地區人民者計2萬2,469人,占17.95%。粗結婚率為5.36‰,與111年相當。另相同性別結婚登記3,199對中,男性1,052對、女性2,147對,以新北市629對,高雄市413對及桃園市390對居前3位。
二、國人與非本國籍配偶結婚登記人數
(一)國籍(地區)別:112年與國人結婚之非本國籍配偶,就地區別觀察,以東南亞地區配偶8,797人(占總結婚對數7.03%,占非本國籍配偶人數39.15%)最多,大陸地區配偶7,530人(占總結婚對數6.01%,占非本國籍配偶人數33.51%)次之;大陸、港澳地區以外配偶之原屬國籍,人數以越南籍5,435人最多,美國籍1,110人次之,馬來西亞籍916人居第3。與111年比較,非本國籍配偶共增加9,819人,其中以大陸地區增加4,595人最多,越南及增加2,159人次之。
(二)性別:112年國人非本國籍配偶人數,女性1萬5,128人(占67.33%),多於男性之7,341人(占32.67%),惟二者差距呈縮小趨勢,性比例由103年的29.78增至112年48.53。
(三)區域別
1.112年與國人結婚登記之非本國籍配偶,人數以北部地區1萬1,869人(占52.82%)最多,中部地區5,064人(占22.54%)居次,南部地區5,045人(占22.45%)居第3,東部及金馬地區分別為354人及137人。
2.112年國人與非本國籍結婚對數占該地區結婚對數比率,以金馬地區20.45%最高,北部地區20.15%次之,中部地區16.59%居第3,南部及東部地區則分別為15.61%及1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