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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第34週內政統計通報(111年底全國平均每戶住宅數為1.0宅,整體住宅供需大致呈平衡狀態)

  • 發布單位:統計處
  • 資料來源:統計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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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底全國平均每戶住宅數為1.0宅,整體住宅供需大致呈平衡狀態

  • 111年底全國戶數計908.9萬戶,住宅數計907.0萬宅,與102年底相較,戶數增加80.3萬戶(9.7%),住宅數增加90.6萬宅(11.1%),宅數增幅大於戶數;111年底全國平均每戶住宅數為1.0宅,整體住宅供需大致呈平衡狀態;惟若將屋齡50年以上老舊住宅排除,平均每戶住宅數則下降至0.9,整體住宅供給略小於需求。

 居住議題為社會關注的焦點,由於住宅居住使用通常非單一個人,而是一個家戶[1],故本文以「戶數」而非「人數」來探討住宅需求,透過現有「住宅數量」(代表住宅供給,在此使用房屋稅籍住宅類數量)及「戶數」(代表住宅需求,在此使用戶籍戶數)等指標,觀察近10年(102年至111年)不同區域的長期趨勢,探討整體住宅供需[2]現況。

一、人口數及戶數概況

(一)人口數:近10年全國人口數,於1082,360.3萬達最高峰,爾後逐年減少,至111年底為2,326.5萬人,較102年底的2,337.4萬人下降0.47%,整體人口數呈下降趨勢。觀察各直轄市,臺北市、高雄市及臺南市近10年人口數分別下降7.66%1.86%1.60%,而桃園市、臺中市、新北市人口數分別成長11.62%4.18%1.03%

(二)戶數:111年底全國共有908.9萬戶,較102年底828.6萬戶成長9.69%。各直轄市皆呈正成長,其中以桃園市增加22.59%幅度最大,臺中市15.23%次之,新北市10.90%第3,其中臺北市戶數近10年僅小幅增加2.36%,與鄰近的新北市及桃園市皆呈雙位數的增加不同,應與人口外溢現象有關。

二、住宅數量概況

(一)住宅數:111年底全國住宅數量為907.0萬宅,較102年底816.4萬宅增加11.10%,大於全國戶數增加率(9.69%),其中直轄市住宅數以新北市168.1萬宅最多、高雄市110.7萬宅次之,臺中市109.4萬宅排第3,其後依序為臺北市90.3萬宅、桃園市89.4萬宅、臺南市72.3萬宅。近10年以桃園市增加19.42%最為明顯,臺中市14.38%次之,新北市11.71%排第3

(二)排除屋齡50年以上住宅[3]111年底全國共有805.8萬宅,較102年底767.8萬宅增加4.95%,幅度明顯小於全國戶數增加率(9.69%),其中直轄市以新北市157.8萬宅最多,臺中市101.3萬宅次之,高雄市98.4萬宅再次之。近10年除臺北市呈負成長(-7.84%)外,其餘均呈正成長,其中以桃園市增加17.01%、臺中市增10.61%較為明顯。

三、平均每戶住宅數(住宅數/戶數)概況

(一)111年底全國共有907.0萬宅、908.9萬戶,平均每戶住宅數為1.00,即若不考量老舊住宅換新需求及偏鄉住宅低需求情形,整體住宅供需大致呈平衡狀態。

  1. 觀察各直轄市:平均每戶住宅數以臺中市(1.06)、新北市(1.03)、桃園市(1.02)、臺南市(1.01)大於1,代表整體供給大於需求,而臺北市(0.86)、高雄市(0.97)則為供給略小於需求。
  2. 觀察近10年趨勢:除戶數增幅較住宅數增幅大的桃園市、臺中市平均每戶住宅數呈下降,表示住宅供應情形相對較102年緊縮外,其餘4直轄市平均每戶住宅數皆較102年為高,代表住宅供應情形相較改善。

(二)若將屋齡50年以上住宅排除,111年底全國平均每戶住宅數則下降至0.89,顯示若扣除50年以上房屋,住宅供應仍有提升空間。

  1. 觀察各直轄市:平均每戶住宅數以臺北市(0.74)、高雄市(0.87)及臺南市(0.88)之值低於全國,表示老宅問題相對嚴重,而臺中市(0.98)、桃園市(0.97)及新北市(0.96)非高齡住宅供給相對較充足。
  2. 觀察近10年趨勢:6直轄市平均每戶住宅數皆下降,非高齡宅之供應相對較102年緊繃,其中以臺北市、臺南市減少0.120.13較為明顯。

 

 

[1] 住宅供需過去輿論常以人口數作為住宅需求量的參考,惟家戶人口數會隨家庭結構變化,由三代同堂的大家庭轉以核心家庭為骨幹,戶量也隨之下降,而推出的住宅產品,其空間與格局亦隨之改變,故以住宅最小使用單位「家戶」作為探討指標,即有大家庭使用大坪數住宅,小家庭使用小坪數住宅之概念。

[2] 住宅供需在此係探討現有住宅供給是否足夠,並非探討住宅買賣市場之供需情形。 

[3] 較老舊之住宅因維護較為不易,常有不宜居之狀況發生,故予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