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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送「工具機、產業機械設備及機器人與無人搬運車相關標準使用指引」。

一、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以下稱工程會)113年5月16日工程企字第1130003482號函辦理。
二、為利機關辦理機械設備等採購,可明確瞭解該等設備之安全及性能標準,俾利依個案特性訂定妥適之設備標準,工程會協助整合勞動部、經濟部及相關公會提供資料,研訂旨揭使用指引,請各機關參考並視個案特性納入契約辦理。
三、旨揭指引公開於工程會全球資訊網/政府採購/政府採購資訊項下之「工具機採購標的相關指引」,請自行上網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