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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役期間~守護陪伴家人不中斷

  • 上版日期:113-05-30 00:00
  • 發布單位:役政司

  為建立友善兵役制度並考量我國現行以小家庭社會結構為主,對於役男配偶懷孕期間或年幼子女均須有人陪伴照顧,役男得申請服家庭因素替代役或提前退役。
  若役男育有子女或配偶懷孕者,得申請服家庭因素替代役,分發距離其住家車程60分鐘以內單位服勤,每天返家照顧妻小;另替代役役男育有2名子女以上或1名子女且配偶懷孕6個月以上者,得申請提前退役,以提早完成兵役義務,全心照顧家庭。
  上開服役措施,役男既可履行兵役義務,又可以滿足照顧家庭需求,讓役男服役期間守護家人不中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