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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修正「工程採購契約範本」、「統包工程採購契約範本」、「節能績效保證專案統包工程採購契約範本」及「災害搶險搶修開口契約範本」

  • 發布單位:秘書處
  • 資料來源:總務司
  • 聯絡人:周吟穗

一、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1年4月29日工程企字第1110100127號函辦理。
二、依政府採購法第63條第1項規定,各類採購契約以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為原則。
三、旨述修正主要包括配合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報備分包廠商名單、廠商代繳規費機關付款期限、竣工圖表之提送期限等,修正內容對照表請自行參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https://www.pcc.gov.tw/cp.aspx?n=99E24DAAC84279E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