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三級品管之制度,本部依據「工程施工查核小組組織準則」規定,於91年10月25日訂定『內政部工程施工查核小組設置要點』,成立工程施工查核小組,並於104年1月27日修訂『內政部工程施工查核小組設置要點』,以因應本小組實務運作需要。 為能更有效率辦理施工查核業務,本部目前訂有『內政部工程施工查核標準作業程序』乙種,使相關作業達到標準化、制式化及表格化等,並逐步加強工程查核之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