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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今(24)日聯合報載「桃園升格的政策與國土規劃,是摸著石頭過河」乙事與事實不符

  • 請選擇:民政司
  • 資料來源:民政司
  • 聯絡人:地方行政科
  • 聯絡資訊:02-23565408

面對當前全球化的快速發展,及亞太地區經濟整合的趨勢,行政院為對內促進區域均衡發展,對外提升國家競爭力,在 99年2月核定「國土空間發展策略計畫」,確立以「三大城市區域、七個區域生活圈」為國土規劃藍圖。其中桃竹苗地區定位為結合機場空運門戶角色及科技優勢產業,發展以研發技術人才為核心的產業創新走廊。內政部初審通過桃園縣改制直轄市,是符合「國土空間發展策略計畫」架構,如行政院核定改制,未來桃園市將扮演引擎角色,帶動桃竹苗地區整體發展。有關報導「桃園升格的政策與國土規劃,是摸著石頭過河」一節,與事實不符。

內政部表示,在「國土空間發展策略計畫」架構下,直轄市將扮演領頭羊角色,帶動周邊區域發展,促進城鄉共榮。基於桃園縣具備高科技產業發展能量及客家文化傳統,並位處國門之都,政經地位無可取代,自身創稅能力位居全國第2,工業產值更連續9年全國第1,加以機場捷運已規劃串連大臺北都會區等考量,在各項形式及實質要件均已達到改制直轄市條件。而目前更有國家級愛台12項建設之一的桃園航空城計畫積極推動中,預期可大幅帶動周邊區域發展及經濟效益,爰經審查委員綜合討論後獲有一致共識,將建議行政院同意桃園縣改制為直轄市。

有關報載「縣市升格後,機關都增加人事、政風、會計,並未增加服務民眾的人事」一節,內政部表示,桃園縣在100年1月1日依地方制度法已準用直轄市有關組織與預算規定,且吳志揚縣長昨(23)日於審查會議曾有承諾,增加的公務人力將著重於第一線基層服務人力,以更為提升為民服務品質。至報導提及「過去一個地方科長九職等,升格成局處後,有機會升到十三職等」一節,內政部表示,桃園縣在100年1月1日準用直轄市有關組織及預算規定時,科長職等已調整為9職等,改制後將不會有所調整。

對於報載內政部官員表示「國土規劃完全是摸著石頭過河」及「縣市升格後,機關都增加人事、政風、會計,並未增加服務民眾的人事」等節,內政部並無相關發言,特予澄清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