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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桃園機場三隊佐理員1職缺公開甄選

  • 發布日期:114-01-07 14:18
  • 單位:移民署


項目
內容

出缺機關

內政部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桃園機場三隊)

職稱

佐理員

名額

1名

上網期間

114年1月7日至114年1月20日

資格條件

一、本職缺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進用身心障礙人員。
二、國內外大專副學士以上畢業。
三、具全民英檢初級或相當於全民英檢初級程度者尤佳。
四、配合機場航班,輪服勤務,需健康狀況佳、體能良好者為宜。
五、熟諳電腦操作,並具相關證照者尤佳。
六、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
七、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不得應徵本職務。

工作項目

一、辦理各類證照核發、逾期停留舉發裁罰、指紋建檔及資料登錄等業務。
二、執行入出國證照案件之服務與處理事項。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單位名稱:內政部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桃園機場三隊
地址:桃園國際機場(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一律採通信報名,相關報名表請至本署網站首頁(http://www.immigration.gov.tw) 徵才專區,「國境事務大隊桃園機場三隊佐理員外補作業」內下載報名表,填妥後將電子檔於114年1月20日前,傳送至cherylyao@immigration.gov.tw信箱,另檢具紙本資料於114年1月20日前,掛號郵寄至內政部移民署人事室編制任免科姚小姐收(地址:100臺北市廣州街15號8樓),信封上請加註應徵單位職稱「國境事務大隊桃園機場三隊佐理員」,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報名,資格不合者不退件。
二、檢具資料:
(一)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二)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單位、職稱及日夜間聯絡電話。
(三)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附照片並簽名),並請於自傳內詳述相關工作經歷及年資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無專科以上畢業證書,逕視為資格不符;持國外學歷者須完成駐外單位驗證並附中文譯本)。
(五)語言檢定證明、其他證照等資料影本。
(六)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三、內政部移民署人事室連絡電話:02-23889393分機2875姚小姐;工作內容請電洽03-3985010分機7109盧先生。
四、本案依錄取名額擇優3至5倍人數,以電話通知面試。
五、本次甄審除正取者外,另得視結果擇優備取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得依序遞補,以本職缺或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六、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敬請見諒;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七、待遇:280薪點,折合金額:新臺幣(以下同)37,800/加班費:依當月實際加班時數支領
八、錄取人員進用後,應同意接受本署為應業務需要,所為工作地點、內容之調派相關措施,無意願者請勿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