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徵才機關:內政部消防署主計室
2.人才區分:主計人員
3.官職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4.職稱:科員(外補,預估缺)
5.職系:會計審計
6.名額:1名
7.性別:不拘
8.有效期間:113/9/30-113/10/7
9.資格條件:
(1)具有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2)具備內部審核、概預算編審、決算等經驗、熟諳政府採購法、主計相關法規等相關法令。
(3)熟悉GBA作業系統,電腦應用軟體之運用及操作能力,並具溝通協調能力。
(4)增列候補名額2名。(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
10.工作項目:辦理主計相關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
11.工作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200號7樓。
12.聯絡E-Mail:moi2176@moi.gov.tw
13.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無須郵寄紙本資料。請確實至ecpa人事服務網/「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核對個人資料正確性(主計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須登錄於獎懲欄位,英語、日語、法語、德語、西語、原住民語或客語能力測驗合格並領有證書,須登錄於專長欄位;個人資料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登打簡要自述。依本系統之職缺公告資料左下角「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及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
二、報名上傳資料:
(一)「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二)經主計總處認證之專業訓練,時數將以1.5倍計算,請至「eBAS/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下載現職及同序列職務期間之訓練資料(最長可採計1081007-1131007),於報名時上傳PDF檔,其他無關專業訓練認證部分的資料,請勿檢送,以避免造成計算困擾。
(三)任現職未滿1年者,請檢附最後1次派令掃描檔。
三、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相關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本案聯絡人:內政部會計處詹小姐,聯絡電話:02-23565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