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職缺一律採通信報名,相關報名表請至本署網站首頁(http://www.immigration.gov.tw) 徵才專區,「國境事務大隊桃園機場三隊佐理員外補作業」內下載報名表,填妥後將電子檔於112年12月20日前,傳送至robinko @immigration.gov.tw信箱,另檢具紙本資料於112年12月20日前,掛號郵寄至內政部移民署人事室編制任免科柯先生收(地址:100臺北市廣州街15號8樓),信封上請加註應徵單位職稱「國境事務大隊桃園機場三隊佐理員」,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報名,資格不合者不退件。
二、檢具資料:
(一) 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二) 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單位、職稱及日夜間聯絡電話。
(三) 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附照片並簽名),並請於自傳內詳述相關工作經歷及年資。
(四)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無大專以上畢業證書,逕視為資格不符;持國外學歷者須完成駐外單位驗證並附中文譯本)。
(五) 語言檢定證明、其他證照等資料影本。
(六)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三、內政部移民署人事室連絡電話:02-23889393分機2876柯先生;工作內容請電洽03-3985010分機7109邵先生。
四、本案依錄取名額擇優3至5倍人數,以電話通知面試。
五、本次甄審除正取者外,另得視結果擇優備取2至4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得依序遞補,以本職缺或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六、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敬請見諒;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七、待遇:280薪點,折合金額:新臺幣36,316元/月。
八、錄取人員進用後,應同意接受本署為應業務需要,所為工作地點、內容之調派相關措施,無意願者請勿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