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缺機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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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移民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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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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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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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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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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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 等 職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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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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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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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預估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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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網 期 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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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11年6月21日 至 11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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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 格 條 件
(學經歷、考試及格類科等資料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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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本職務任用資格者。
- 具良好溝通能力、獨立規劃執行能力。
- 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限制轉調期限至111年7月31日前不在此限)、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第1項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 具備電腦基本操作能力。
- 具辦理政府採購業務經驗,如取得採購專業人員證照尤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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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項 目
(主要工作項目等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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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署本部消防、空調、高低壓及發電機設施維護管理。
- 辦理事務大隊採購審核、共同供應契約下單、事務之協調與辦理。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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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地 址
(工作地點所處位置、地址等資料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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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6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內政部移民署秘書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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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 絡 方 式
(須檢具文件、聯絡人、聯絡電話等資料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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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職缺自111年8月1日起出缺,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及個人資料校對網站,編輯及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上傳資料請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其他相關證書影本如採購證照佐證資料)。
- 擇優以電話通知參加面試,其餘人員恕不通知;不合格者不另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名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 請至本署網站 (http://www.immigration.gov.tw )/最新消息/徵才消息(秘書室技士外補),下載附件檔「技士報名表」,填妥後請將電子檔於111年6月30日前寄至moi1851@immigration.gov.tw,並於主旨欄註明應徵內政部移民署秘書室技士職務。
- 報名資格請洽人事室曾小姐,聯絡電話:(02)23889393 分機2883;工作內容請洽張小姐,聯絡電話:(02)23889393分機2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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