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紀念日的時候,小紅帽看到懸掛在許多機關建築上的國旗都沒有升到頂端,覺得很奇怪,為什麼國旗的高度和平常不一樣呢?她百思不解,於是上網用關鍵字搜尋,才知道原來這種情形稱為「下半旗」。到底哪些時候需要下半旗?是誰決定下半旗?還有要如何下半旗呢?
下半旗是國家遇有重大哀戚的時候實行的。一種是依照國葬法第6條規定舉行國葬之日,全國下半旗誌哀。其他則是依民國95年12月公佈的「國旗下半旗實施辦法」規定,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現任總統、副總統逝世時,依下列規定下半旗:
(1)總統:自逝世之日起至安葬之日
(2)副總統:安葬之日
2.和平紀念日當日下半旗一日
3.下列人士逝世,經總統決定者,下半旗:
(1)對國家有特殊勳勞或偉大貢獻者
(2)對世界和平或人類進步有偉大貢獻者
(3)現任友邦元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