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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制度法

徵詢意見期間-起
113-01-02
徵詢意見期間-迄
113-01-16
法案名稱
地方制度法
英文名稱
Local Government Act
備註
法案條文中、英文內容詳如下方檔案,請自行下載參閱。
對於英譯內容如有修正建議,請將意見以下方電子郵件信箱傳送本案承辦人,郵件主旨請表明:「提供地方制度法法案英譯意見」。
本案承辦人:黃政傑
電話:02-23565059
電子信箱: moi1765@mo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