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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住民基本法

徵詢意見期間-起
113-10-09
徵詢意見期間-迄
113-10-23
法案名稱
新住民基本法
英文名稱
New Immigrants Basic Act
備註
法案條文英文修正內容詳如下方檔案,請自行下載參閱。
對於英譯內容如有修正建議,請將意見以下方電子郵件信箱傳送本案承辦窗口,郵件主旨請表明:「提供新住民基本法英譯意見」。
本案承辦人:沈志強
電話:02-23889393分機2370
電子信箱:petershen@immigration.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