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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條例

徵詢意見期間-起
113-07-10
徵詢意見期間-迄
113-07-24
法案名稱
姓名條例
英文名稱
Name Act
備註
法案條文中、英文內容詳如下方檔案,請自行下載參閱。
對於英譯內容如有修正建議,請將意見以下方電子郵件信箱傳送本案承辦人,郵件主旨請載明:「提供姓名條例英譯意見」。
本案承辦人:李長明
電話:02-23976701
電子信箱:moi1798@mo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