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國籍法

徵詢意見期間-起
113-05-30
徵詢意見期間-迄
113-06-13
法案名稱
國籍法
英文名稱
Nationality Act
備註
法案條文中、英文內容詳如下方檔案,請自行下載參閱。
對於英譯內容如有修正建議,請將意見以下方電子郵件信箱傳送本案承辦人,郵件主旨請表明:「提供國籍法英譯意見」。
本案承辦人:廖培盛
電話:02-23566475
電子信箱: moi1801@mo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