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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

徵詢意見期間-起
113-01-05
徵詢意見期間-迄
113-01-19
法案名稱
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
英文名稱
Act to Restore Victim's Rights Infringed by Illegal Acts of the State During the Period of Authoritarian Rule
備註
法案條文中、英文內容詳如下方檔案,請自行下載參閱。
對於英譯內容如有修正建議,請將意見以下方電子郵件信箱傳送本案承辦人,郵件主旨請表明:「提供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英譯意見」。
本案承辦人:蔡先生
電話:02-23565291
電子信箱: moi1617@mo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