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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寺廟條例

徵詢意見期間-起
112-10-04
徵詢意見期間-迄
112-10-18
法案名稱
監督寺廟條例
英文名稱
Act Governing the Supervision of a Temple
備註
法案條文中、英文內容詳如下方檔案,請自行下載參閱。
對於英譯內容如有修正建議,請將意見以下方電子郵件信箱傳送本案承辦人,郵件主旨請表明:「提供法案英譯意見」。
本案承辦人:劉哲良
電話:02-23565527
電子信箱:moi1587@mo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