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單位 |
職稱 |
姓名 |
具體事蹟摘要 |
符合條款 |
備註 |
營建署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 |
辦事員 |
王立伊 |
一、 於92年辦理特別景觀區土地徵收案件,發現恆春○地號土地地主陳○○,於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舉辦公聽會後搶種特大之可口椰子近70株,即發函地主告知應將土地還原並副知屏東縣政府。
二、 經會同屏東縣恆春鎮公所人員辦理查估時,遭地主之子恐嚇施壓,王員不畏惡勢力,堅持剔除其搶種部分之地上補償費,總計節省公帑約新台幣25萬6千元。 |
表揚廉潔要點第4點第1項第3款:「對於易滋弊端之重要業務,採取具體措施或提供意見,有助防止舞弊或節省公帑,具重大績效或貢獻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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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台北市政府警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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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宇桂 |
一、 針對民眾檢舉員警風紀案件,採即探、即交、即查方式;於年節監察期間,?牲假期,採不定期、不定點方式執勤,實施風紀探訪工作;另執行該局創新作為「警紀檢測」工作,對各單位可能有違反警紀之徵候、誘因,機先防制,有效預防員警集體貪瀆。
二、 策劃、推動政風工作,於93年取締職業賭場計4件132人,對端正風氣、提升優良警紀著有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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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揚廉潔要點第4點第1項第3款:「對於易滋弊端之重要業務,採取具體措施或提供意見,有助防止舞弊或節省公帑,具重大績效或貢獻者。」及第5款:「協助策劃、推動執行端正政風工作,具有特殊績效表現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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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
巡官 |
李瑞芳 |
一、94年1月3日規劃、執行,查獲高雄市二家大型電玩店之一的「○○遊藝場」,為該轄最大型之電玩賭博店,查獲電玩數為高雄市歷年來之最,具指標性意義,該案除對轄區業者造成震撼外,經媒體大幅報導,對警察形象有正面加分效果。
二、辦理「取締賭博電玩類勤業務可能衍生弊端稽核工作」及稽核該分局各所、隊報領超勤加班費情形,針對平日勤務欠落實員警實施抽核,查有溢領情事即依規定追繳溢領金額並追究行政責任,負責盡職,成效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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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揚廉潔要點第4點第1項第3款:「對於易滋弊端之重要業務,採取具體措施或提供意見,有助防止舞弊或節省公帑,具重大績效或貢獻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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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桃園縣政府警察局 |
巡官(督察室維新小組小組長) |
范源正 |
一、於93年1至12月擔任該局督察室維新小組小組長期間,查處員警風紀案件4案15人,均依規定懲處在案;另針對員警風紀誘因場所(賭博電玩店、色情場所等)實施政風探訪及專責取締工作,賭博電玩共查獲22件839人、色情場所共查獲14件147人,績效卓著、品操優良。
二、范員榮獲警政署93年度政風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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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揚廉潔要點第4點第1項第5款「協助策劃、推動執行端正政風工作,具有特殊績效表現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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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屏東縣警察局 |
督察室風紀股長 |
林達松 |
92年至94年擔任該局督察室風紀股長職務期間,執行端正警察風紀及風紀案查察績效優異,共獲記功8次,嘉獎60次;92年2月14日偵辦員警包庇洪○○電玩賭博集團案,移辦警員3人、相關嫌犯40人,查獲電玩206台、賭資新台幣117萬,該案並於92年12月間經檢察官提起公訴,相關員警於93年2月20日起停職在案。 |
表揚廉潔要點第4點第1項第2款「主動提供貪瀆不法資料,經檢察官採用或提起公訴,對查處案件有功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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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航空警察局 |
督察室科員 |
蔡壽恩 |
一、撰寫「如何加強查緝毒品走私,防止員警與毒梟掛勾」等專報,承辦財產申報業務,策劃承辦該局「風紀檢測實施計劃」、「政風查處及預防工作考核細部執行要點」及年節監察防貪實施計畫工作等,著有績效、備極辛勞。
二、主動查處○局警員鄭○○於93年12月至94年1月間未經授權擅自偽造署押警員名義,在中正機場第一航廈入出境管理局執行安偶專案,對來台大陸配偶進行面談製作筆錄,涉嫌瀆職、偽造文書等自檢案,以及主動調查○○隊小隊長李○○涉嫌接受排班計程車同機招待喝花酒等案,特別辛勞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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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揚廉潔要點第4點第1項第3款:「對於易滋弊端之重要業務,採取具體措施或提供意見,有助防止舞弊或節省公帑,具重大績效或貢獻者。」及第5款:「協助策劃、推動執行端正政風工作,具有特殊績效表現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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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環境保護警察隊 |
隊員 |
卓孟儒 |
與警員楊翔旭共同執行查察勤務時,於台北縣樹林市查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嫌犯,並查扣犯罪機具5部;一名自稱「阿宏」男子旋出面以新台幣5萬要求網開一面,遭渠等拒絕,對提升優良政風形象,具有貢獻。 |
表揚廉潔要點第4點第1項第6款「其他有助提昇本部優良政風,具有特殊貢獻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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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環境保護警察隊 |
隊員 |
楊翔旭 |
與警員卓孟儒共同執行查察勤務時,於台北縣樹林市查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嫌犯,並查扣犯罪機具5部;一名自稱「阿宏」男子旋出面以新台幣5萬要求網開一面,遭渠等拒絕,對提升優良政風形象,具有貢獻。 |
表揚廉潔要點第4點第1項第6款「其他有助提昇本部優良政風,具有特殊貢獻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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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政風室 |
調用督察員 |
吳明永 |
一、辦理政風查處工作,負責盡職、品操優良,對該署及所屬各警察機關遭民眾檢舉之員警風紀、貪瀆案件,採正面積極作為,予以深入查證,有具體事證即依法辦理,絕不護短,對提升優良警察風紀,成效卓著。
二、 93年3月25日查處○縣警察局○分局刑事小隊長洪○○涉嫌於92年2月間與民眾辛○○、楊○○(運輸毒品遭查獲在押中)等2人共同走私製安原料(鹽酸麻黃素)前後數百公斤,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查獲渠等安非他命半成品120公斤,半結晶體4公斤,全案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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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揚廉潔要點第4點第1項第5款「協助策劃、推動執行端正政風工作,具有特殊績效表現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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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九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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