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國家公園署編制表於112年11月16日訂定發布,並自同年9月20日生效,迄今未修正。茲依實際留用情形及考試院113年1月4日考授銓法四字第1135654562號核備函修正旨揭編制表。
旨揭編制表修正要點如下:
一、視察職稱員額自7人修正為5人,並修正備考欄內文字為「內一人得列簡任第十職等」。
二、刪除科員職稱備考欄「內二人俟視察出缺後改置。」等文字。
三、修正合計員額欄之員額為9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