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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修正「工程施工查核小組查核品質缺失扣點紀錄表」,並自106年7月4日生效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6年3月8日「空氣污染減量行動督導聯繫會報」106年度第1次會議通過之「空氣品質改善行動計畫」、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6年4月11日「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機制」研商會議結論所訂「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機制」及審計部106年6月8日之「各級工程施工查核小組運作情形暨主管機關督導情形」審核通知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