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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屆公共工程金質獎」之得獎名單

旨揭得獎廠商已公告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優良廠商名單」資料庫,以利機關依「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第33條之5規定,辦理減收優良廠商押標金、履約保證金或保固保證金之作業;另機關辦理採購,得於招標文件規定得獎廠商減低估驗計價保留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