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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籌組全國性該業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所需相關資料

  • 團體類別:職業團體科
  • 函釋機關:內政部
  • 日期:92-04-25 00:00
法規名稱
商業團體法及其施行細則
文號
內授中社字第○九二○○七五六一二號函復台灣省圖書教育用品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按商業團體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全國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係由台灣省、台北市、高雄市該業商業同業公會所共同籌組,爰該申請案須分別提經上開三公會之會員代表大會通過。籌組所需資料:三公會通過提案之會議記錄、三公會之立案證書影本(請加蓋公會圖記)、三十個以上之發起人名冊(須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申請書及章程草案;其中發起人名冊、申請書及章程草案等各一式四份。